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 A.U.PEOPLE 澳群澳洲珀斯Perth华人网官方网租房二手车招工二手买卖黄页退税税务Tax Return 珀斯 悉尼 墨尔本 布里斯班 阿德莱德 堪培拉]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本网站广告推广招商联系:Marketing@aupeople.com.au 微信平台:AUPEOPLEweb 微信号: AUPEOPLE888 QQ: 1171696152
查看: 7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中国新闻] 媒体称央企高管薪酬将削减70% 年薪不能超60万

[复制链接]

4万

主题

4万

帖子

148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1485354

社区居民原创达人社区劳模忠实会员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8-26 11:28: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央企高管限薪将有大动作
  传薪酬将削减70% 年薪不能超过60万
  京华时报讯 (记者 顾梦琳)央企薪酬改革或下狠手。昨天有媒体报道称,由人社部牵头、财政部等部委参与的对央企主要负责人的薪酬调整方案初稿已经草拟完毕并开始征求意见。该方案的一个主要建议是:将央企、国有金融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薪酬削减到现有薪酬的30%左右。
  本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刚刚审议了《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要求逐步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实现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改革对象的主体被明确为“中央管理企业”,除了国资委监管的113家央企外,各部委管辖的20余家金融企业以及中央部门(单位)管理的100多家非金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型企业都将纳入其中。
  《财经》杂志昨天援引知情人说法称,此次薪酬制度改革将缩小不同领域央企主要负责人之间的差距,拉平金融和实业的薪酬水平。具体来看,央企、国有金融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薪酬将削减到现有薪酬的30%左右,削减后年薪不能超过60万元。而部分央企主要负责人薪酬削减后过低的,可能会根据企业需要进行适当上调。
  该报道称,由财政部主导的国有金融企业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方案也已经完成最后一轮征求意见,即将正式试点。
  昨天,国资委内部人士向记者确认,央企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由人社部牵头,目前相关方案正在根据此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讨论的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之后再按程序报批实施。
一刀切的可能性不大
  有国资委人士向记者透露,在本轮改革中,不符合规定的“职务消费”将被根除,而央企负责人薪酬部分会更加注重中长期激励,并对当前的短期激励进行一定程度的精简,更加强调激励的导向作用。不过该人士表示,在他看来,“央企负责人薪酬将削减至30%”的说法并不确切,因为央企的薪酬调整一刀切的可能性不大,而会非常慎重,预计会针对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办法,“比如竞争性公司和公用性公司,薪酬设计的参考标准就不同,前者可以参照市场,后者或许会参照公务员体系的薪酬标准。”该人士同时表示,央企薪酬设计还将在体制机制上进行一系列改革,未来央企高管薪酬监管方式方法应与高管选拔任用制度相匹配,竞争类领域的国有企业未来必须实行政企分开。  200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曾会同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国资委等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但本轮改革与之相比将更进一步。
源自京华时报
http://aupeopleweb.com.au/VantageF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1
 
 
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
微信平台:AUPEOPLEweb
微信号:AUPEOPLE888
工作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
9:00-16:00
官方微信扫一扫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联系我们|[A.U.PEOPLE 澳群澳洲珀斯Perth华人网官方网站-AUPEOPLE -西澳大利亚Perth珀斯最大最有效率的华人社区网 -珀斯Perth论坛--7万多会员 - 每月流量15万多人次,会员年龄从18到50岁,50%为澳洲永久居民或公民,50%为学生或临时居民- Since 21/04/2006]Perth ,Western Australia Number 1  Most Popular Chinese Website-- [留学],[移民],[租房],[买卖车],[找工作],[交友],[体育] [黄页] [税务Tax Return] 珀斯 悉尼 墨尔本 布里斯班 阿德莱德 堪培拉    

GMT+8, 2024-11-11 05:48 , Processed in 0.092688 second(s), 3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