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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义县模式”的主要参与方,上海新湖瑞丰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北新[微博]表示:“目前,收储和直补政策仍是保证农民收入的重要机制,义县模式只是基于现有托市政策利用金融工具帮助农民进一步增收的一个有益尝试。下一步将扩大试点,验证其可复制性,而最终目标则是希望利用期货市场,探索在收储和直补之外的第三条服务三农路径——"农业价格保险"。”
中国证券报:“二次点价+复制期权”模式出台的初衷是什么?参与各方对此态度如何?
李北新:农民问题是“三农问题”的核心所在,其表现为农民收入低,增收难,因此解决“三农问题”首先要解决农民增收问题。2013年,在证监会[微博]的指导下,由大商所出资开展课题研究,新湖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上海新湖瑞丰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新湖瑞丰)开展业务创新,联合锦州义县当地收储企业与合作社、种粮大户,结合国外经验和中国国情,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功能,发挥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创新职能,在利用金融市场服务“三农”方面积极探索,共同摸索出了“二次点价+复制期权”的义县模式。
“二次点价+复制期权”的收购模式得到了合作社和农户的认可。一方面,农户认为售粮时的价格与国储收购价相比非常实惠,折算也公平合理,卖粮也有了着落,同时还增加了国储之外的售粮渠道。另一方面,新湖瑞丰根据合同约定,对农户进行了二次补偿,增加了农户的收益。对于新湖瑞丰而言,通过与辽锦生化的合作可以得到以下好处:一是解决了现货收购质量把关、仓储、销售等后顾之忧,可以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风险管理运作环节;二是通过辽锦生化牵头成立的合作社开展业务,有利于吸纳和接受更多的农户参与进来,从而为更多满足条件的涉农服务商提供了示范模式。对于辽锦生化而言,至少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好处:一是得到新湖瑞丰提供的合作资金,帮助自身扩大了粮食收购的规模和范围,解决了农户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困难,提升了企业的信誉度和知名度,赢得了更多农户的信赖;二是通过代收代储和销售环节的衔接工作,辽锦生化获得了由新湖瑞丰支付的15元/吨的委托收储费用,从而增加了新的收入来源。
经过完整的一轮试点,各方都获得了较好的收益,参与的积极性较高并对这一模式在未来的推广与发展都寄予厚望。
中国证券报:未来期货公司服务农业的功能得到发挥,能否取得比收储、直补更好的效果?
李北新:收储政策是特定时代背景下的产物,近年来政府层面已经在逐渐改善政策调控手段,直补是相对稳妥的一大举措,不仅能够将价格交由市场重新定位,且保障了农民的收益,但直补政策也存在数量界定问题以及财政消耗庞大等问题,而且从国际市场特别是美国的经验来看,直补政策正在逐步退出舞台,政府补贴农民更多的采用市场效率更高的农业价格保险形式。
但反哺三农政策的效率提高和机制改善需要时间,目前来说收储和直补政策仍是保证农民收入的重要机制,“二次点价+复制期权”的义县模式,也只是我们基于现有托市政策利用金融工具帮助农民进一步增收的一个有益尝试,我们下一步将扩大试点,验证其可复制性,而最终目标,则是希望利用期货市场,在收储和直补之外的第三条服务三农路径:“农业价格保险”方面探索经验。
中国证券报:将义县模式进一步深化,政策、制度或其他方面有什么需要改进的?
李北新:新湖瑞丰服务“三农”的模式尽管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仍然存在一些值得改善的地方。
一是复制期权操作成本过高导致可持续性存疑。子公司与农户约定保底价收购玉米(2320,-3.00, -0.13%),放弃了市价可能下跌所带来的节约采购成本的好处,而通过期货套保和复制看涨期权对冲风险则进一步增加了成本,特别是后者占据了成本的大部分。本轮业务操作完毕后,新湖瑞丰收支基本平衡。但是由于在操作中,新湖瑞丰放弃了原本应该向农户或合作社收取的“期权费”(因为新湖瑞丰实际上是向农民卖出了一个“看涨期权”,但考虑到农户的接受程度,并未实际收取期权费),这一部分实际上是子公司应得的主要利润。作为市场化运作的企业,如果子公司因为操作成本过高而长期承受亏损,也无法持续服务“三农”。
二是子公司的定位选择应当进一步专业化。在本轮操作中,子公司不仅承担了一个风险管理产品供应者的角色,同时也直接参与了农产品(000061,股吧)现货的收购和销售。由于现货交易要占用大量的资金,一旦这一模式要大规模推广,必然会面临资金的难题,同时也会直接面临农产品质量、仓储、销售等现货环节非价格因素带来的风险。因此,风险管理服务子公司应当扬长避短,重点针对价格风险与涉农企业进行合作,提供个性化的风险管理产品。
针对上述问题,希望进一步加大对子公司的政策扶持力度,支持子公司进一步完善业务模式和提升专业服务能力。
一是争取政策优惠,降低操作成本。积极向中央及地方政府部门反映,争取政府给予合作社及自身一定的农业补贴用来购买子公司的期权;希望交易所对子公司在服务“三农”方面的期货交易手续费用给予适当的减免。最终通过“政府补一点,交易所返一点,企业拿一点”实现“保底价订单”模式的可持续性发展与推广。
二是发挥子公司核心竞争力,在降低风险的同时提升收益。子公司作为风险管理服务的主体,主要优势在于凭借自身的专长运用期货创新工具为实体企业提供良好的风险管理服务,从而获取收益。在现货市场发育逐步成熟后,子公司应当逐步从现货、期货“两头操作”的模式,逐步转向提供风险管理产品和专业顾问服务的角色转换。
三是探索低成本、多元化的融资方式,缓解资金短板。期货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可以借助自身的优势和业务合作关系,组织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对接,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为其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允许子公司联合同行或其他公司,提升自身的信用等级,从而获得低息贷款的支持。
李北新:新湖期货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任上海新湖瑞丰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1993年进入期货行业,曾任沈阳中期总经理、河南中期总经理、中期嘉合总经理、河南证券期货业协会常务副会长。2007年12月-2012年3月底担任新湖期货总经理,2012年4月起任新湖期货副董事长。2013年5月兼任新湖期货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上海新湖瑞丰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源自中国证劵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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