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4日,驻澳大利亚大使成竞业在澳主流媒体《澳人报》发表署名文章《中国缘何对菲律宾南海仲裁案说不》。全文如下: 中国缘何对菲律宾南海仲裁案说不 7月12日,关于菲律宾南海仲裁案的裁决终于出笼了。正如中国政府已公开表明的那样,对于这一裁决,中国不接受、不承认。中国这样做完全有充分理由。 第一,菲律宾阿基诺政府单方面提起仲裁违背了中菲两国间达成的明确共识。早在1995年8月,双方在有关南海问题磋商的联合声明中就郑重承诺通过平等和相互尊重基础上的磋商和平友好地解决南海争议。此后,中国和菲律宾又分别在1999年3月、2000年5月、2004年9月和2011年9月通过一系列双边文件多次确认通过双边谈判协商解决南海争议的共识。不仅如此,2002年中国与包括菲律宾在内的东盟国家签订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DOC)第四条也明确规定,由直接有关的主权国家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解决它们的领土和管辖权争议。 中菲两国上述各项双边文件和《宣言》的相关规定相辅相成,构成中菲两国之间有拘束力的协议,两国据此选择了以谈判方式解决有关争议。菲方就有关争议提出仲裁,不仅违背了中菲之间达成并多次确认的共识,也违反了其在《宣言》中作出的庄严承诺,是对“约定必须遵守”原则的破坏。 第二,仲裁庭对有关仲裁案没有管辖权。中菲南海有关争议的核心是菲律宾侵占中国南沙群岛部分岛礁而引起的领土问题以及南海部分海域海洋划界问题。领土问题不属《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调整范围。关于海洋划界问题,中国已于2006年根据《公约》第298条发表声明,将其排除适用《公约》强制争端解决程序。包括澳大利亚以及联合国安理会四个常任理事国(美国至今尚未加入《公约》)在内的约30个国家都作出了类似排除。仲裁庭不顾中菲两国选择通过谈判协商解决争议的事实,无视中方根据《公约》第298条作出的排除性声明,强行受理和审理菲方的单方面仲裁要求,这显然超越了它的权限,其裁决存在致命的缺陷。 菲律宾南海仲裁案完全出于政治动机。其要害就是要否定中国在南海的主权和相关权益。有关裁决是非法、无效的,没有约束力。中国拒绝裁决,既是为了根据国际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也是为了维护《公约》的完整性、权威性,完全合情、合理、合法。越来越多的国际法律人士对此案表明了担忧和质疑,60多个国家对中方的立场和主张公开表示理解和支持。 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拥有坚实的历史和法律根基,仲裁结果不会影响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和南海的海洋权益,不会动摇中国维护自己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决心。中国不接受任何基于该裁决的主张和行动,将继续坚持与直接当事国在尊重历史事实基础上,根据国际法通过谈判协商解决南海有关争议,维护南海和平与稳定。
源自今日澳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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