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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新闻报道] 足协处罚申花:扣6分罚100万 剥夺03冠军3人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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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9 15:55: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源: 网易体育


足协处理申花俱乐部的问题主要是从司法机关认定的事实出发,上海申花在2003年甲A联赛和上海中远比赛中贿赂前中国足协裁判负责人张建强,希望他能够安排裁判关照申花,裁判陆俊得到了张建强的指令在比赛中多次对申花做出有利判决,这场比赛被司法机关认定假球。

此前韦迪掌管足协期间,认为申花的投资人已经发生了变化,现在的投资人是朱骏,不应该为前人犯下的错误承担责任。不过现在负责处理此事的足协工作人员认为,如果这样考虑的话,很多处罚都无法做出,因此最终决定对申花处以100万罚款、扣除6分以及剥夺2003年甲A冠军。

在上赛季积分榜上,申花只比排名倒数第二的同城对手申鑫多8分。如今在走了阿内尔卡、德罗巴、乔尔、冯仁亮、于涛等主力后,申花新赛季的实力不升反降,再加上要以负6分开始联赛征程,这支中国足坛传统强队今年的任务很有可能是为保级而战。

此外,由于申花被剥夺2003年冠军,球衣胸前象征两次夺冠的两颗星,将会变成一颗。在20年职业联赛历史上,申花只有1995年唯一一次夺冠经历了。至于被剥夺的冠军归属,足协表示将空缺,不会由其他球队递补。

足协公告如下:

各会员协会、各足球俱乐部:

根据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事实,上海申花联盛足球俱乐部及其原官员楼世芳、眭建华为谋取不正当比赛成绩,通过郭峰给予他人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操纵比赛,严重违背体育道德,丧失体育精神,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五条、第六十三条、第七十条、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一、扣除上海申花联盛足球俱乐部2013 年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积分6 分,罚款人民币100 万元;





二、收回上海申花联盛足球俱乐部2003 年全国足球甲级队A 组联赛取得的全部奖项;

三、禁止楼世芳、眭建华、郭峰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五年(自2013 年2 月18 日至2018 年2 月17 日止)。

上述罚款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规定执行。

望各会员协会、各足球俱乐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维护公平竞争的赛场环境,为重塑中国足球形象,促进中国足球的健康发展而共同努力。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主任: 王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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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0 17:25:5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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