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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增值税发票迎来“数字化”管理新变革。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微博]的规定,8月1日,全国成品油经销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将纳入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版管理。企业销售成品油增值税发票必须采用专用发票,发票密文采用二维码形式。
那些职业“倒票人”将走进历史,但这一行政上的变革影响远不止于此。
安迅思息旺能源信息总监刘传军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次升级成品油增值税发票系统,或对产业链上的调和成品油、液化气深加工等行业产生重大影响。与此同时,也有助于税务部门厘清与成品油增值税密切相关的消费税,为后期的税改铺路。
成品油增值税“数字化”监管
二维码密文、票面加密信息则由以往的7要素(开票日期、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购销双方的税务登记号、金额、税额)升级至12要素,其中新增购买方名称、销售方名称、货物名称、单位和数量5类信息。经过此番改变后,从8月1日起,国税部门可以实现对成品油经销企业进、销项专用发票的货物名称定期进行比对,并对比对不符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能一定程度上减少偷税、逃税的可能性,增加税收收入。”国税总局相关负责人称。
按照我国的会计准则,增值税征收采用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缴的税额。
然而,为了逃避缴纳增值税,企业想出了不少对策。成品油用途广泛,所有企业都可以用来抵增值税进项税金,给了企业违规操作的空间,而很多用户在加油时没有索要发票的习惯、油品销售的“票货分离”也让不法分子能够轻而易举地“钻空子”。
就在2012年,山东侦破了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金额409亿元。河北一家经营铁粉企业的老板陈某为了逃避缴纳增值税,从山东聊城一家油站老板李某处购买成品油增值税发票,用于抵扣17%的增值税税款,而李某则从陈某处获得发票面额5%的“好处费”。
在发现有利可图之后,两人则由最开始的单独交易变成大肆发展上下线企业。而为了虚开发票,李某专门成立了15个皮包公司,双方共发展了70余名人从事“倒票”。受票企业遍及14个省区560余家企业,虚开的增值税发票税额近60亿元。
“至今为止,这仍是全国最大的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一个案件的涉案金额高达400多亿元,全国范围的成品油增值税虚开金额则不可想象。”西安市国税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调油市场空间缩减
然而,随着国家税务总局对成品油增值税发票防伪系统再升级,山东潍坊一家生产调油原料的化工公司总经理表示:“如果严格执行发票新政策,将会对夹缝中生存的山东地炼企业造成巨大的打击。”
原来,有地方炼油生产企业将应税油品以化工产品的名义销售给成品油经销企业,成品油经销企业再将这些“化工产品”变换名称改为应税油品,销售给用油企业,通过变换产品名称逃避生产环节消费税。
刘传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上述化工产品主要是用于调和成品油的原料,比如混合芳烃、石脑油、溶剂油、甲基叔丁基醚等化工原料。
上述调油原料的化工公司总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目前中国的调和汽油年产量约占到了中国油品消费量的20%,而山东地炼企业生产的调和汽油则是主要来源。地炼企业游走在法律法规的“灰色地带”,通过“转票”“变票”“倒票”等手段出售调和汽油,规避缴纳消费税,这已经是行业内公开的秘密。
卓创资讯分析师李建表示,目前除了中字头企业,山东有21家企业合法炼油企业能够具有生产成品油的资质,其余的生产调和油企业一概没有。另一方面,即使地炼企业都有缴纳资质,但由于缴纳税额较大,使得调油缺乏利润。如果为规避本次新规不开票,也将会给企业带来较大的风险,而随着本次发票升级换代,油品来源可以追溯,非法调和汽油的企业空间将会被进一步挤压。
据安迅思测算,以目前广东市场为例,生产汽油的成本在8125元/吨,若加上生产汽油所需消费税1388元/吨,则成本涨至9513元/吨,由于此消费税为价内税,另需缴纳其他的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附加税等500元左右,调和汽油的成本将突破万元。截止到7月23日,广东92号汽油最高批发限价8800元/吨,95号汽油为9550元/吨,所以预计MTBE、烷基化油等调和汽油价将因缺乏利润空间而被打压。
不仅如此,由于混合芳烃、甲基叔丁基醚等产品也是液化气深加工生产出来的主要产品,如果这些化工产品没有销路,预计也会影响国内液化气深加工市场格局。
广东一化工行业人士告诉记者,深加工对液化气的需求基本占到了液化气总需求量的四成左右,随着化工需求的陡然降低,无疑将引发原料气价格大跌,并波及民用气市场,进而引发一系列的市场动荡及需求结构转变。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山东地炼企业从来都是这样。”上述潍坊化工公司经理告诉记者,地炼是山东地区的一项重要行业,成品油增值税发票若严格实施可能还会激发出更多的潜在矛盾、问题,主要还是要看8月1日之后各地方的执行力度。
铺路成品油消费税改革
在业内人士看来,本次成品油增值税发票升级换代,或将对成品油税费再改革起到重要作用。
李建表示,发票采用二维码数字化,油品的流通环节更加透明,最终的去向也更加明晰,也就有利于成品油消费税从出厂征收改为从消费环节征收、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
与多数国家消费税在消费环节征收不同,国内的成品油消费税则是在生产环节征收,最终体现在油价上由消费者承担。在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之后,税收在汽油和柴油零售价格中所占比重分别达到34.6%和30.7%。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靳万军曾解释称,在生产环节征收,可以简化征收方式,能够保证足额征收。而如果在批发和零售环节征收,核算比较复杂,也会造成税收大量流失。而在采取从量征收上也是为了在税务部门方便征收。
在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微博]看来,“价内征收”不仅使石化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加大,不在消费环节征收也造成消费税征收不透明,也没有对不同的油品以及消费对象进行区分。另一方面,在消费税“价内征收”的情况下,企业缴纳的增值税等其他税的征税基数均是又包含消费税的价格,存在重复征税问题。
中国石油(7.70, 0.05, 0.65%)经济技术研究院市场研究所副所长戴家权曾进行过计算,目前汽油消费税重复征税236元/吨,柴油消费税重复征税160元/吨。以2013年成品油表观消费量估算,汽、柴油消费税的重复征税总额达492亿元,其中汽油消费税重复征税220亿元,柴油消费税重复征税272亿元。
李建告诉记者,此前国家税务总局曾在多个场合表示会对成品油消费税进行改革,主要思路即是将征收由生产环节下移至消费环节,这将会是成品油消费税再改革的主要方向。如果将成品油消费税从价内纳入价外,与之相关联的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附加费也将会出现明显的下降。将消费税从成品油的零售价中剥离出来,解决了重复征税问题,成品油零售价将更加透明,零售价格也有约0.2元的下降空间。
源自生意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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