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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何跃建材有限公司 三位股东法人:贺宝富、张书贵、石帮明 1. 张书贵系重庆市何跃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何跃公司”)股东,持有 何跃公司33%股权;贺宝富系何跃公司股东,持有何跃公司 34%股权。石帮明股 份33%.何跃公司自2009年开始经营,至2016年10月停止经营期间,何跃公司 股东石帮明在公司兼任经理和出纳职务,制作虚假财务账目,前后利用100多张 银行卡,收取近3000笔砖款,虚构借贷关系,多做支出,少做收入,瞒报应收 砖款数额,转移公司资产,侵吞公司资产5000余万元。 2. 重庆金翰出具的2018年(001)号审计报告内容不真实,与公司银行流水 出入严重不符,数额巨大。审计报告内未包含肖永年所述犯罪嫌疑人及其家人等 相关关系人员所涉案的100多张银行卡和近3000笔砖款银行流水,并存在故意 将何跃建材的成本做大的情况(其中包括:何跃建材支付给砖贩子卢光富 1, 355, 564元), 企图隐瞒石帮明的犯罪事实。 3. 2017年6月30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17年8月2日晚石帮明被公安 机关逮捕,2017年8月3日早上9: 00石帮明被释放,2018年3月26日公安机 关对石帮明采取强制措施,36日后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重庆市检.察.院第五 分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将案件退回经侦二支队要求第一次补充侦查。2019 年2月,市检五分院承办人任建华因感到涉案金额不明、证据不足,将本案交付 给巴南区检.察.院承办,公安机关又向检.察.院提交侦查材料,后仍因涉案金额不明、 证据不足将案件退回经侦二支队并要求第二次补充侦查。2019年3月4日,公安 机关将石帮明强制措施由取保候审转为监视居住。2019年5月,公安机关向巴南 区检.察.院移送案卷。案件立案至今,石帮明职务侵占案件仍未有下一步进展,公 安机关及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有重大不作为行为。重庆市公安局指定 司法审计报告已按指定做出,但至今未有结果。 4. 重庆市何跃建材有限公司、张书贵、贺宝富郑重承诺:上述内容均为客观 事实,无任何虚构或夸大成分。同时,我们还保存有大量录音、视频、文字、图 片证据可予以佐证,我们愿意7X24小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调查相关情况,出示 相关证据,并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1、请求异地侦办本案件。 2、请求对本案件重新侦查: 1)重新侦查石帮明等人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罪一案; 2)查封、扣押和冻结犯罪嫌疑人石帮明及其共同犯罪人员犯罪所得资产; 3)重新审计石帮明等犯罪嫌疑人的违法所得金额; 4)逮捕犯罪嫌疑人石帮明等其他犯罪人员。 在党中央十九大召开以后的今天,高度反.腐.倡.廉,扫.黑.除.恶打保护伞至今 此案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检.察.院对当事人互相推诿,无人过问。至今犯 罪嫌疑人没有得到法律的制裁,受害人的利益没有得到法律的保护。 以上举.报真实,如有虚假,愿负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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