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 6月18日下午,毗邻北京大学的燕园资源大厦4层某房间外,“哥伦比亚国际学院MBA/DBA中国管理中心”的标牌仍清晰可见。本报记者 来扬 摄
不用上课和考试,就能拿到博士学位? “这张学位证书是假的,我被骗了。” 今年1月27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东升派出所接到居民刘彤艳(化名)的报案,称自己被一家自称能办理美国某高校博士学位证书的公司骗走了19万元人民币。 2010年8月,刘彤艳收到一条短信。短信内容称,某公司可以帮助办理美国林肯大学的DBA(工商管理博士学位文凭),名额只有60名。 刘彤艳和对方取得了联系。随后,一名黄姓男子约她到清华大学东门外的创业大厦某房间面谈。在那里,黄姓男子和另外一男一女接待了刘彤艳。其中,自称姓邓的年轻女子递给刘彤艳一张美国林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博士学位班的宣传彩页,并称她们公司(北京神州亮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是美国林肯大学在中国的办学点。 邓某告诉刘彤艳,只需交19万元(学费和报名费14万元,认证费5万元),不用上课,也不用考试,就可以拿到美国林肯大学DBA学位证书。邓某向刘彤艳保证,相关学位证书是真的,并承诺,如果拿不到证书或证书通不过认证,公司保证全额退款。 信以为真的刘彤艳于2010年8月13日和邓某签订了一份承诺书,并在对方一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到银行给对方的账户上打入了14万元。对方给刘彤艳出具了一张收据。 事后,邓某通知刘彤艳到在清华大学附近举办的一个培训班上了几次课。11月29日下午,在清华大学东门外的液晶大厦某房间,刘彤艳又按邓某的要求交了现金5万元的证书认证费。 2011年1月21日,邓某给了刘彤艳一张美国公立亚伯拉罕·林肯大学的DBA学位证书,并称这张博士学位证书和之前提到的美国林肯大学的博士学位证书是一样的。 刘彤艳拿到的这份证书盖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专用章”的钢印,但此后她通过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咨询得知,她取得的证书是假的——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近日,中国青年报记者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获悉,今年1月至5月,该院共受理利用国外假学历实施的诈骗犯罪7件,涉及33人,涉案金额达796.8万元。相关案件的受害人分布在全国各地,人数达339人。 刘彤艳是较早发现自己被骗的受害人,也是被骗金额最多的一位。上述7件诈骗案件受害人的受骗经历都比较相似,都是受害人接到声称能办理美国某些高校工商管理专业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的电话或短信,对方称只要支付一定费用,无需上课,也不用参加考试或论文答辩,便能获得相关证书。 “这些费用少则两万元,多则19万元。对管理专业感兴趣并能够支付高额费用的一般为企业高管人员,涉案的受害人中,八成是企业副总经理以上级别的高管人员。”案件承办人饶明党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 犯罪嫌疑人学历较高公司办公地点“傍名校” 饶明党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实施上述诈骗行为的犯罪嫌疑人文化程度普遍较高。 “由于犯罪嫌疑人是以办学名义进行诈骗,这就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涉案的犯罪嫌疑人中,1人具有博士学历,3人有硕士学历,其余的也大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饶明党告诉记者。 例如,犯罪嫌疑人余某,2004年在北京某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先在一家公司就职。离职后,与妻子一起成立了一家教育科技公司,开始从事替“美国哥伦比亚国际学院”招生的业务。 饶明党发现,上述案件的犯罪形式均为共同犯罪,并采取公司化运作方式。犯罪嫌疑人设立教育咨询类公司,以公司名义招聘员工,分段负责招生、培训、论文答辩、颁发学位、学历认证等各个环节。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成为该类诈骗普遍采取的犯罪形式。 其中,在招生环节,犯罪嫌疑人多以公司为国外大学在国内设立的办事处,或公司与国外大学合作办学的名义招生,并承诺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经过国际认证,也可以办理国内认证。但事实上,受害人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都是犯罪嫌疑人自己伪造的,根本不可能得到国际或国内的承认。 中国青年报记者查询了涉案的近10家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发现除3家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外,其余几家公司的注册资本均在50万元以下。 其中,有5家公司的注册地址在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附近。 6月18日下午,中国青年报记者来到余某注册的公司所在地——燕园资源大厦。燕园资源大厦就在北京大学南门附近,记者在位于一层的“楼层分布”指引牌上发现,有多家教育咨询公司在该大厦内设立了办公地点。 余某公司的办公地点在4层的两个房间。在其中一个房间外的墙上,“哥伦比亚国际学院MBA/DBA中国管理中心”的标牌清晰可见。但记者多次敲门,始终无人应答。 记者随后来到“哥伦比亚国际学院”在北京的另一个办公地点,清华大学东门外的创业大厦6层的一个房间。在那里,公司的标牌已被取走,房门紧锁。记者从该大厦物业公司的客服中心获悉,该公司“已经搬走了”,“其他人搬进来了”。 在创业大厦内,记者还看到其他一些教育咨询公司的办公和培训场地,位于8层的一间“多功能教室”里还有人在授课。而同样位于清华大学东门外的液晶大厦内,记者从该大厦的物业工作人员处获悉,也有不少做教育培训业务的公司承租楼内的房间作为办公和培训场地。 “上述案件中的不少犯罪嫌疑人都把公司的办公地点选择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的校内或附近,有的嫌疑人甚至租赁学校的教室作为上课地点,或者聘请学校的老师给学员上课。” 饶明党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这些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普遍存在一种‘傍名校’的现象,从而更容易获得受害人的信任。如犯罪嫌疑人李某将办公地点设在北大资源宾馆,并称其颁发的学历是北大教育培训中心与美国理工大学合作引进的教育项目,而犯罪嫌疑人胡某租用了清华园会议中心作为其上课地点。” 中国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北京某高校的一位退休教师在今年3月20日傍晚向办案民警作证称,前一晚,有人请他到清华大学外的清华园宾馆四楼会议室为某大学的一个高级总裁研修班的学生上课。但到了会议室之后,他发现到场的学生却是林肯大学学习班的。 邀请该退休教师前去授课的中间人在证词中提到,他曾受朋友之托找北京一些高校的教师去给一些工商管理类的研修班上课,“每个老师每天的报酬是1万元”。 “都是假的,但我们向客户承诺是真的” 饶明党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虚构的均为美国的高校。 “美国的教育制度、教育水平比较发达,在国内也普遍能够得到认可,犯罪嫌疑人颁发美国大学的学历学位更容易吸引受害人的目光。”饶明党分析说,“有的犯罪嫌疑人编造一些根本不存在,但名称极具吸引力的大学,如美国内申大学、美国休斯顿大学、美国理工大学、美国加州管理大学等,也有的犯罪嫌疑人冒用与美国一些名校相似的名称误导受害人进行诈骗,如犯罪嫌疑人武某使用美国亚伯拉罕·林肯大学,犯罪嫌疑人余某使用美国哥伦比亚国际学院的名义进行招生诈骗。” 为了骗取受害人的信任,上述案件的多数犯罪嫌疑人会在实施诈骗行为前,先在互联网上仿照美国高校的网站制作一个“山寨网站”,并在相关“山寨网站”及其他网站上发布相关的招生宣传信息。之后,有的犯罪嫌疑人会再仿照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网站制作另一个“山寨网站”,进而对自己颁发的学历证书进行认证。 例如,犯罪嫌疑人李某在2008年9月以8800元的价格,通过一家名为“美国认证协会”的组织在美国办理了一个叫“America Technology University”(翻译成中文是“美国科技大学”)的公司,并收到对方邮寄的带有学校名称的注册证书、钢印、公章等物品,之后又花8000余元通过对方开设了以这所“大学”为名的一个美国语音录音电话以及一个以“-edu”结尾的美国假网站(正规的美国高校网站的域名最后应为“.edu”——记者注),准备以“美国科技大学”的名义在中国国内招生诈骗。 而犯罪嫌疑人余某等人代理招生的“哥伦比亚国际学院”的英文名称是“Columbia International Institute”,其网站域名为“www.ciiny.us”。而正规的美国哥伦比亚国际大学的英文名称是“Columbia International University”,其网站域名是“www.ciu.edu”。 更隐蔽的是,办案民警在对起获的美国“哥伦比亚国际学院”印章进行试验时发现,此章加盖一般显示为“Columbia International Institute”,当用最大力量加盖时,原印后面会显示出尾缀“.Inc”(公司)。 原来,所谓“哥伦比亚国际学院”,在美国是以有限公司的名义注册的,是一个非盈利性机构注册的公司,并非是一所学校。 在饶明党看来,犯罪嫌疑人的上述做法“具有极大的欺骗性”。 “一般来说,想走这种捷径获得国外高校硕士、博士学位的受害者本身英语水平有限,也不知道应该通过哪些正规的渠道去核实上述高校证书的真实性。当犯罪嫌疑人点开相关‘山寨网站’或盖上相关印章时,他们往往会轻信犯罪嫌疑人所说的高校和证书是真的。”饶明党说。 在向办案人员的供述中,多数犯罪嫌疑人都承认自己所在的公司并未取得相关的招生办学资质和相关行政许可,在宣传材料中提到的所谓学位证书和认证证书都是假的。 犯罪嫌疑人余某在回答办案人员关于“你们在招生简章上是怎么介绍这个学院证书的”这一问题时坦承:“我们介绍的是,这个学院的证书是在美国认可的,和其他的美国大学的证书是一样的。实际上这些都是假的。” 另一位犯罪嫌疑人在回答“这些证书是真的吗”的问题时直接答道:“不是,都是假的,但我们向客户承诺是真的。” 假洋高校文凭买卖的地下市场有多大 并非所有的犯罪嫌疑人在一开始都知晓自己所在公司的代理业务涉嫌诈骗,有的犯罪嫌疑人一度认为公司办理的那些学位证书都是真的。 犯罪嫌疑人赵某向办案人员供述,他2009年11月到北京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上班,主要负责招生业务,“每月2000元工资,另外加百分之三的提成”。 赵某的业务是负责“美国休斯顿大学在中国北京大学举办的博士生培训班”,针对企业高层进行招生,毕业时发美国休斯顿大学博士学位证书,国外承认,但国内不承认。因为还没有毕业的,所以赵某本人也没有见过博士学位证书。但他的老板武某某说证书是真的,赵某也没再多问。 但在去年7月,当媒体开始讨论唐骏“学历门”时,赵某开始对自己所代理的业务产生了怀疑。 “2010年9月,看到新闻报道唐骏的‘学历门’时,我就怀疑我们办的休斯顿大学博士培训班是假的。2011年3月,老板武某某通知我们办的美国休斯顿大学博士培训班暂停了,因为学员要退费,我才肯定我们办的这个班是假的。”赵某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有一些犯罪嫌疑人是“被动”走上这条诈骗之路的。廖某便是其中之一。 2006年,犯罪嫌疑人廖某报名参加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开办的美国加州管理大学学习班,当时交了6.5万元。但廖某拿到毕业证书后,发现自己被骗了,从而知道了李某某利用加州管理大学诈骗的事情。于是,他从李某某处拿了一套美国加州管理大学的毕业材料。随后,廖某自己成立了一家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利用从李某某处获取的毕业材料伪造了一套美国亚伯拉罕·林肯大学的毕业材料,并与邓某、李某某合作,开始走上利用国外假学历诈骗的道路。 饶明党告诉记者,还有一些犯罪嫌疑人在高校毕业后应聘到从事诈骗行为的那些公司,起初以为自己从事的是正规的招生代理业务,但后来发现真相后,没有选择离开,而是继续留在了这个“行业”里。 在这个“行业”里,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证书费用和认证费用都有比较固定的“行情”。 一位犯罪嫌疑人在供述中承认,几千元的费用“不可能得到任何大学的硕士文凭”。 “但是我也是没有办法,因为整个行业都是这样。别的‘美国大学’收的费用比这个价格高得多,大家都是这样做,明知道美国大学的证书不可能是真的。和我一样做这种代理的人太多了,也就没有人真的在意证书是真的还是假的了。”他说。 而当有人对公司宣称的伪洋高校及相关证书提出异议时,犯罪嫌疑人会用“行业”内通用的“话术单”应对。 犯罪嫌疑人王某在供述中表示,他曾负责公司业务员的培训,“告诉业务员怎么从网上找各大企业负责人的信息,之后告诉对方自己是林肯大学中国区的招生办事处,然后按照我给的话术单子上写的东西介绍林肯大学。宗旨就是让对方信服我们,来交费报名。” 遇到有人对证书的性质提出质疑时,“我们有专门的话术,向客户宣传我们的证书能够得到认证,是国家认可的”。 饶明党告诉记者,从目前侦办的案件看,假洋高校学历买卖具有一定的规模,但这一地下市场到底有多大,暂时还无法估算。 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供述中举报了多位“同行”,涉及“美国瑞恩斯大学”、“美国斯特夫大学”、“加利福尼亚美洲大学”等所谓伪洋高校。其中两位“同行”涉及的案件,也在此次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的侦办之列。 在饶明党看来,部分受害人的防范意识不强,也是犯罪嫌疑人得逞的原因之一。 “有的受害人在未对嫌疑人公司的资质、嫌疑人的身份等情况进行任何核实的情况下,轻易相信嫌疑人提供的招生简章等材料及口头承诺。有的受害人虽有所怀疑,却未到教育部国际司涉外监管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等官方机构核实,仅在嫌疑人提供的山寨网站上查询到相关信息后便支付高额的报名费和学费。”饶明党说。 中国青年报记者联系了多位相关诈骗案件中的受害人,但他们中的多数人都婉拒了记者的采访请求。一位受害人告诉记者,“花这点钱,对我来说,没什么损失,反正也上过课”。还有一位受害人表示,其实一起受骗的有上百人,一个班的就有三四十人,“同学间的组织者告诉大家,最近不便接受采访,要求大家都不接受采访”。 对此,教育部国际司涉外监管处的工作人员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的电话采访时答复称,受害者在面临假洋学历诈骗的问题时,如果不便判断的话,在选择上应该警惕。一是要确定那家公司的性质,教育部国际司涉外监管处的网站上公布了具有资格的中介组织。二是要确认国外学校的学历是否能够得到教育部的认可。 “教育部认可的学校名单、中外合作办学的名单都在教育部国际司涉外监管处的网站上有,可以去查。如果不确定的话,可以打教育部留学中心的电话查询。”该工作人员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