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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澳洲日报
随着汤森(Craig Thomson)丑闻的深度曝光,种种不利舆论纷至沓来,姬拉蒂当局的执政地位已是岌岌可危。早前,面对汤森丑闻,工党曾振臂高呼高呼“信任第一”,如今,诸多罪证连环曝光,连当事人都快哑口无言了,工党的信心恐怕也是难以为继。
回过头来一想,也是汤森太傻了,竟留下一堆证据让人白捡,我在新州警署有一个朋友,他以前当过总警司,对这个案子也关注得比较多,他就曾跟我说,汤森案里的人都太愚蠢,骗人的伎俩太低劣,那罪证都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还用多说什么。
如今,欺骗,撒谎,掩罪的证据陆续浮出水面,联邦议员汤森已是四面楚歌。伴随汤森一起遭到抨击的还有新州警察局(NSW Police Force),他们在之前一直对汤森案不予理会,直到受害方健康服务联盟站出来抱怨,他们才开始着手调查。我那警司朋友对此就是嗤之以鼻,他大骂新州警署是窝囊废,称他们不会主动调查,总要等到受害者跳出来了,才知道动弹。
我的那位警司好友发表评论称,“实在搞不懂警方动作为何如此迟缓,我相信一定有健康服务联盟的人去报案却未被理睬。这其实是件简单的事,警方投入点人力物力,两三周就能让那些人伏法认罪,只是警方不愿这么去做而已。”
此外,更坑爹的是,由于汤森丑闻已经演变为刑事诉讼,亟待判决,这等同于埋了颗定时炸弹在姬拉蒂政府身下,因此就连受害方健康服务联盟也开始要维护工党,对申述也不上心了。
这颗定时炸弹是从周二下午开始滴答响的,当时警方发布声明称,影子内阁总检察长,参议员布兰迪斯(George Brandis)提交了一份针对汤森丑闻的材料,警方将对这份材料进行评估调查。
健康服务联盟昨日并未表态将与警方合作,但据《新州灭罪法案》(NSW Crimes Act)第316条第1款规定,严重的可公诉罪行不能隐瞒不报,具体条款内容是:“如果一个人犯了严重的罪行,达到了可以进行公诉的地步,其他任何知情者没有正当理由,未主动向警方提供线索的,可被判处入两年监禁。”
早两年,已经有报纸把汤森的丑事抖露出来了,但汤森当时却恬不知耻地要告那家报社诽谤,如今,事情真相大白,汤森想来也是无地自容。而且,工党当年还曾秘密帮汤森支付法律咨询费,自然也算是帮凶了,如今,几笔帐算到一起,“舆论炸弹”已到了不得不爆的地步。
回到汤森案本身来看,在2003年,2005年及2006年的时候,汤森还是健康服务联盟的得力干将,他用自己联盟的信用卡在墨尔本及雪梨进行了多次召妓交易,时隔多年后的今天,当有人调查起此事时,汤森却狡辩称,自己的信用卡及电话都被人盗用了,信用卡签名也是别人伪造的。
面对汤森的辩词,澳洲联邦警察局(Australian Federal Police)前任探员,笔迹专家韦斯特伍德(Paul Westwood,)专门将汤森驾照上的签名与联盟信用卡上的签名进行了比对,结果显示这两个签名有极大可能是出自同一人之手。此外,汤森当年的通话记录也能证明,汤森说了谎话。
虽然罪证确凿,汤森还是死不承认拿公款去嫖娼,他后来又辩驳称,自己是用自己私人的卡付的嫖资,完全是属于个人正常私生活。
2008年,健康服务联盟现任执行主席,当时担任秘书长的杰克逊(Kathy Jackson)曾向Slater & Gordon律师事务所致信,称汤森的联盟信用卡有几笔交易被用作他的竞选资金,这笔私人用途的挪用资金总额达到了7万。
昨天,议会便要求汤森解释其通过联盟信用卡支出的3万9454元的竞选资金,由于这几笔竞选资金并未上报澳洲选举委员会(Australian Electoral Commission),议会需要向汤森了解这笔钱的来龙去脉。
在一次2UE电台的访谈中,汤森反复强调信用卡的签名是他人伪造的,并称是有一名男子在和健康服务联盟做结算时,把打到联盟信用卡上的15000元偷用来进行嫖娼。不过,最新的证据证明,那笔15000元的款项根本跟嫖资毫无关系。
昨天的议会质询中,工党本可以有两次机会要求汤森解释他的所作所为,以此来赢得一个铁面无私的形象,重挫反对党的发难,扳回局面,但姬拉蒂却仍旧固执己见,称对汤森信心十足,其他与会人士,绿党议员班德特(Adam Bandt)向来都是姬拉蒂的跟屁虫,自然是随声附和,而乡村独立议员温莎(Tony Windsor)和欧克秀(Robert Oakeshott)也都力挺汤森,实在是让人看不下去,这帮人如此倒行逆施,议员席位看来也是早晚不保。
本文摘译自《雪梨晨锋报》Paul Sheehan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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