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 A.U.PEOPLE 澳群澳洲珀斯Perth华人网官方网租房二手车招工二手买卖黄页退税税务Tax Return 珀斯 悉尼 墨尔本 布里斯班 阿德莱德 堪培拉]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本网站广告推广招商联系:Marketing@aupeople.com.au 微信平台:AUPEOPLEweb 微信号: AUPEOPLE888 QQ: 1171696152
查看: 8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股票] 两公司高管违规减持股票 被深交所采取监管措施

[复制链接]

4万

主题

4万

帖子

148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1485354

社区居民原创达人社区劳模忠实会员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1-7 15:22: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1世纪经济报道 上市公司高管减持超5%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有的董监高又进行短线交易,这些均会被深交所[微博]采取监管措施。
  1月6日,荣之联(002642.SZ)被深交所出具监管函,涉及事由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5%时未及时履行披露和告知义务,且未停止买卖公司股票”,涉及对象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荣之联12月13日曾发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东辉及其配偶吴敏因解决个人资金需求及投资需求,拟自2014年12月22日起未来六个月内预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9%,所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591.982万股。”
  2014年12月23日,王东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大宗交易系统减持57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3%;12月25日、26日,王东辉先、吴敏减持 1068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8%;12月30日,吴敏继续减持603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1%。
  显然,上述三次减持合计比例达到5.62%,按照相关规定,在减持至5%时候,荣之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东辉及其配偶吴敏就应该及时履行披露和告知义务,而不应该继续减持。
  与此同时,荃银高科(10.640, -0.11, -1.02%)(300087.SZ)的高管1月6日也被深交所出具了监管函,涉及事由是“董监高短线交易”,涉及对象是“上市公司董监高”。


  《证券法》第47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记者注意到,在深交所“短线交易”数据中,荃银高科董事徐文建存在多次短线交易情况。
  2014年3月19日,徐文建买入48.71万股荃银高科;3月20日即卖出753股,当天又买入30.2万股;3月21日买入5.24万股。
  此后,徐文建在6个月内开始数次卖出荃银高科,分别是3月28日、3月31日、4月1日、4月2日、4月4日、4月23日和9月19日。
  资料显示,徐文建曾任华安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合肥安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亚夏汽车(8.30, 0.15, 1.84%)(002607.SZ)董事会秘书。2008年2月以来曾任任荃银高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荃银高科董事。
  令人不解的是,一个做过券商,又做过两家上市公司董秘的公司高管,缘何会屡次违规出现短线交易?
源自21世纪经济报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1
 
 
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
微信平台:AUPEOPLEweb
微信号:AUPEOPLE888
工作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
9:00-16:00
官方微信扫一扫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联系我们|[A.U.PEOPLE 澳群澳洲珀斯Perth华人网官方网站-AUPEOPLE -西澳大利亚Perth珀斯最大最有效率的华人社区网 -珀斯Perth论坛--7万多会员 - 每月流量15万多人次,会员年龄从18到50岁,50%为澳洲永久居民或公民,50%为学生或临时居民- Since 21/04/2006]Perth ,Western Australia Number 1  Most Popular Chinese Website-- [留学],[移民],[租房],[买卖车],[找工作],[交友],[体育] [黄页] [税务Tax Return] 珀斯 悉尼 墨尔本 布里斯班 阿德莱德 堪培拉    

GMT+8, 2024-9-27 05:54 , Processed in 0.085483 second(s), 3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