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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云霄阁这次算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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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8-27 13:04: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起点打击网络侵权重大成果,“云霄阁”案阶段进展情况报告



    起点中文网一直在致力于打击网络文学盗版,维护作者利益,并已取得重大成果。近日,福建省莆田市版权局会同公安机关,破获全国首例网络文学作品侵权案——“云霄阁”网站侵犯著作权案件。经查明该网站未经许可,非法转载起点中文网1886部授权作品,涉嫌侵犯著作权犯罪。莆田市公安机关已于7月9日以刑事立案,并分别于7月9日在福建莆田抓获网站技术管理员姚某某、12日在山东济南抓获网站站长兼信息管理员刘某某,扣押电脑服务器6部、其它电脑4部。

    目前,案件正在紧锣密鼓地审理当中,结果不日就会公布,犯罪嫌疑人将被追究相应刑事责任。

    打击网络文学作品侵权活动的道路任重而道远,但是起点对其坚决打击的态度是不会改变的。起点正告继续从事网络文学作品侵权活动的人,不要试探我们打击盗版的决心和力度,起点打击网络文学作品侵权违法行为,绝不手软!若胆敢继续从事网络文学作品侵权活动,必将受到坚决打击。

    同时,起点也呼吁广大的书友,自觉抵制盗版,保护原创作者的利益,养成“阅读盗版可耻,支持正版光荣!”的健康阅读习惯。

    我们提醒现在还在继续盗版的网站,“云霄阁”破获是对你们网络侵权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正警告,网络侵权与其它领域的侵权活动一样,同样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必将要受到刑法的严厉惩处。你们必须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以下新闻内容转自莆田新闻网:

我市破获全国首例网络文学作品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

    经营《云霄阁》网站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昨日被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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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网络警察介绍破案情况

    莆田市版权局和市公安局、涵江区公安分局网络安全监察部门组成的联合侦破小组,于最近成功破获全国首例网络文学作品侵权刑事案件----《云霄阁》网侵犯著作权案。8月16日,涵江区公安分局经报涵江区检察院审查批准,对该网站经营责任人姚某祥、刘某山执行逮捕。这是全国范围正在开展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的一个突出战果。

    本案所涉《云霄阁》网,是去年全国重点网络侵权案件之一《云霄阁》案所属侵权网站。去年2月1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题通报我国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进展,国家版权局公布了列入当年全国重点督办的12起网络侵犯著作权案件,《云霄阁》案名列其中。通报称:《云霄阁》网站未经许可非法转载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所属《起点中文网》拥有独家发布权的《亵渎》等45部作品。通过网站IP地址定位查询,该网站服务器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境内,遂依法将此案交由山东省版权局和济南市版权局查处,由国家版权局进行重点督办。

    2007年2月,我市版权局从有关渠道获得信息,《云霄阁》网并未引以为戒,停止其侵权行为,反而变本加厉,将《云霄阁》网站服务器迁移到我市境内,更加猖狂地进行其侵权违法活动。市版权局对这一情况高度重视,将查办该案列入年度版权工作重点,经初步调查,认定有关信息属实。鉴于《云霄阁》网侵权作品可能已达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侵犯著作权罪的起点数量,同时由于查办重大网络侵权案件对版权管理、网络安全监察等法律、技术的较高要求,市版权局遂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由市公安局和涵江区公安分局网络安全监察部门与市版权局组成联合侦破小组,共同查办本案。

    联合侦破小组调查确认:《云宵阁》网站系由山东省济南市居民刘某山(男,41岁,大专文化)和莆田市涵江区居民姚某祥(男,30岁,大学文化)共同出资于2004年1月建立,主要刊载网络文学作品提供网上在线阅读,由姚某祥负责技术维护和广告收支管理,刘某山负责上网信息内容发布。其作品来源,主要通过网站加载的专门软件,从《起点中文网》、《幻剑书盟》、《91文学网》和《爬爬E站》等文学网站自动搜索、批量采集。姚某祥、刘某山则通过《云霄阁》网开辟的有偿广告获取经济利益。几年来,《云霄阁》网先后刊载文学作品近九千部,有的作品刊载一段时间后被自行移除,至案发时,尚有在线作品5334部,曾一度成为中文网站访问量排名第二,案发前仍居中文文学类网站排名第七,日访问量达二十多万独立IP、二百多万人次的大规模网站。为了逃避打击,该网站还多次变更服务器存放地点,先后从北京转移至济南、泉州、莆田等地。就在接受调查期间,还从莆田移往泉州,转而在案发前不久,又从泉州转回莆田。如本案一类的网络文学作品侵权活动,对新兴的网络出版发行事业,造成了沉重打击。

    联合侦破小组首先对《云宵阁》网刊载的在线作品进行截屏等证据固定措施。鉴于其侵权作品数量较大,涉嫌侵犯著作权犯罪,7月2日,市版权局正式将本案移送市公安机关。经市公安局指定,7月9日,涵江区公安分局将本案刑事立案。公安机关于7月9日在我市涵江区抓获本案犯罪嫌疑人之一姚某祥,搜查其作案场所,扣押《云霄阁》网站服务器等电脑主机9台,以及用于接纳广告收入的银行信用卡等物证。7月11日,联合侦破小组又北上山东省济南市,在当地公安机关配合下,于7月12日深夜抓获本案另一犯罪嫌疑人刘某山,扣押电脑主机2台。

    目前,办案部门正以本案件实现批捕为新的起点,总结经验,调整力量,力争进一步攻克难关,将本案办成铁案。




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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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晕鸟晕鸟,难怪我说这段两个月总是打不开云霄阁,原来是被起点告了= =

虽然作为起点的作家,感觉上是不差拉,但是我要到哪里去看文阿~~~~~~~~~~~~~~

……看来以后就只有去啃书一页一页的搜了……郁闷中……

总之,云霄阁也不是第一次被告了……哎……
凤凤于飞飞多高,凰在地上跑着瞧^_^ ~~~~~~~~耽美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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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7-8-27 13:18:31 | 只看该作者
网上还有很多类似的网站,虽然便宜了很多不愿付费看书的人,但从长远来看,的确不利于中国小说的发展。

其实起点的收费也不是很贵啊,3分钱每千字,vip的2分,一篇文章大概5000字,就是说看一篇1毛到一毛五,还算合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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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27 13:32:26 | 只看该作者
起点贵当然不算贵了,主要就是本人比较懒……

网络文学能慢慢走向正规化,当然也是件好事……

……算了,以后还是直接去52ebook下载完本小说看吧……
凤凤于飞飞多高,凰在地上跑着瞧^_^ ~~~~~~~~耽美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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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7-8-27 14:55:42 | 只看该作者
呵呵.......起点确实不贵,不过对于大部分国人来说, 免费依然是硬道理..这个在很多方面得到体验得.我就不细说了! [s: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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