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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新闻] 印度抗议中国售巴核反应堆 巴网民称印无权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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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8 10:14: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环球时报综合报道】巴基斯坦和印度媒体连日来都在报道中国将向巴出售两座核反应堆的消息。无论是巴基斯坦还是印度,发展核能都是大势所趋,而中国也同美俄法等国一样,完全可以和其他国家进行正常的核能合作,但鉴于印巴关系以及这两个南亚国家一直没有签署《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特殊身份”,“中巴+核”这些字眼就令一些印度人“警觉”,甚至开始猜测,“在印度从俄罗斯得到核潜艇后,中国向巴提供核潜艇似乎只是时间问题”。围绕着中巴这两座核反应堆的合作问题,印度过去几个月一直向中国提出抗议。好在印度国内也有理性的声音,有权威人士表示,“只要中国提供给巴基斯坦的核反应堆是核供应国集团同意的且符合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安全标准,印度就不必担忧”。
  印媒争论是否该担心中巴核能合作
  据巴基斯坦《新闻报》10月16日报道,中国将向巴基斯坦出售两座核反应堆,核反应堆工程位于巴南部港口城市卡拉奇,这对能源短缺的巴基斯坦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多次强调,中巴民用核能领域合作符合各自承担的国际义务,用于和平目的,也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的保障监督。英国《金融时报》曾对此评价称,向巴基斯坦供应反应堆反映出中国在外交上和核能技术上都越来越有自信。
  中巴的核能合作以及中国的自信引起印度的一些担忧。印度《经济时报》16日题为“中国为自己在巴基斯坦建核反应堆辩护”的报道称,巴中都表示,核反应堆是用于和平目的,且在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安全监管下实施。《印度快报》17日报道称,“与印度引进核反应堆不同,巴基斯坦并未将民用与军用核设施分开”。印度《每日新闻分析报》称,“在得知巴拟从中国获得核反应堆后,印度向北京及核供应国集团表达了强烈不满”。核供应国集团成立于1975年,是一个由拥有核供应能力的国家组成的多国出口控制机制,宗旨是通过加强核出口管制,防止向未签署《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国家出口敏感核材料和技术。美国《华尔街日报》近日有分析文章称,早在中国2004年加入核供应国集团之前,中巴两国就建立了核技术合作关系,所以两国合作联盟不受现存条约的限制。文章援引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核能问题专家马克·希伯斯的话说,核供应国集团的大部分成员国都不想看到核设施无限制地从中国“流入”巴基斯坦。印度《经济时报》此前曾报道称,印度外交部长库尔希德在接见中国新闻代表团时曾对中国扩大其同巴基斯坦的核关系表示严重忧虑。
  根据印度《商业标准报》等媒体近日的报道,中国向巴基斯坦出售核反应堆的消息在印度核工业界引起复杂反应。印度原子能论坛主席、前核电公司主席杰恩表示,只要这一供应是核供应国集团同意的且符合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安全标准,印度就不必担忧。印度原子能局发言人马尔霍特认为,如果中国向巴提供的反应堆是用于和平目的,印度就不必担忧,否则印度也有自己的遏制手段去应对。不过,印度原子能管理理事会前主席夏尔马声称,国际贸易执行起来很严格,相关各方要根据各种条约履行承诺,“考虑到核技术的两种用途,涉及核能硬件和技术供应的协定就很重要。因此,中国向巴基斯坦供应核能部件,表面上看起来不重要,但却违反国际贸易准则,中国是核供应国集团的成员,这一做法与核供应国集团的指导原则不符”。
  巴网民:“中巴之间的事情,印度无权干涉”
  “巴基斯坦正从长期盟友中国获得两座大型核反应堆,合同价值约91亿美元,对伊斯兰堡来说,这是对此前印美两国核能合作的一次回击”。《华尔街日报》15日的文章做出这样的分析。美国除担心中国会逾越“核技术转移”的国际规则外,还不放心巴国内敏感设施的安全,因为“巴国内激进分子很轻易就能攻击重兵把守的设施”。文章援引一位巴基斯坦官员的话称,“巴政府对此事保持沉默”,是担心会有黑手搅局,但在利用核能、保障能源供应的问题上,巴基斯坦也不能居于人后。
  极为频繁的停电让《环球时报》驻巴基斯坦记者深感不便。今年夏天,巴首都伊斯兰堡有些天停电的时间多达12小时,部分偏远山区每天的停电时间甚至接近20小时,民众对此颇有怨言。因此,在巴基斯坦一个国防专题网站的留言板里,许多网民支持巴中核电合作,并对中国的帮助表示感谢,称这是“中巴之间的事情,印度无权进行干涉”。
  “中国此次供应巴基斯坦的ACP1000是中国自主三代核电品牌,属民用核能技术。”民用核技术领域的一名中国专家17日告诉《环球时报》记者。据介绍,巴基斯坦目前运行中的主要有两个大型核电站,一是位于南部港口卡拉奇附近的卡奴普核电站,二是位于人口最多的、北部旁遮普省的恰希玛核电站。卡奴普核电站始建于上世纪60年代,只有125兆瓦装机容量,计划2019年关闭。1993年8月1日开工的恰希玛核电站是中国自行设计建造的第一个出口民用核电工程,一期、二期工程已经投入运营,三期、四期工程计划明年完成验收。
  《印度时报》今年4月就报道过“中核集团自主开发的第三代核反应堆ACP1000已获得首个外国合同”。ACP1000是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自主研发的具备完整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压水堆核电站。“A”代表先进,“C”代表中国,“P”代表堆型为压水堆,“1000”代表机组容量为百万千瓦级。除巴基斯坦外,阿根廷、土耳其等国也对中国的先进设备很感兴趣。《环球时报》记者17日向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核实有关报道,但尚未得到相关回复。ACP1000今年9月亮相国际原子能机构第57届大会,引起美国能源部部长等人的关注。
  《印度快报》17日一篇文章在报道中国向巴基斯坦出口核反应堆的消息时说,这首先表明“比印度洋更深”、“比喜马拉雅山更高”、“比蜂蜜更甜”的中巴双边关系不受任何国际规则的限制;其次是中国坚信美国等西方国家不会让中国“付出代价”;最后是中国向印度暗示,即使中印关系有所发展,但中国坚持以帮助巴基斯坦来制衡印度的政策不会改变。因此,印度向中国表示抗议也不会对中国产生多大影响,“印度要做好更糟糕的打算,中国向巴基斯坦提供核潜艇似乎只是时间问题,因为自印度从俄罗斯得到核潜艇后,巴就一直努力希望从中国得到核潜艇”。谈到被印媒热炒的中巴核能合作,上海国际问题研究所南亚中心主任赵干城17日告诉《环球时报》记者,中国直接将合作项目上报国际原子能机构,足以表明中国充分尊重国际规则、承担相关国际义务的诚意,“相关组织的其他成员国也没有持异议”。赵干城认为,在印度总理即将访华、中方对此高度重视、双方非常期待的背景下,印度舆论突然以此老话题大肆炒作,其动机和用意难以理解。
  印分析家撰文:印度没有理由去责怪中国
  印度担心巴基斯坦发展核能的同时,并没有放慢自己的脚步。据“今日俄罗斯电视台”今年6月的报道,俄为印度承建的库丹库拉姆核电站已进入运营准备阶段,该核电站是印度第21座核电站。
  自印度与美国签订“里程碑式”民用核能协定5年后,今年9月27日,两国首次在民用核能合作达成贸易协定,推进AP-1000核反应堆技术在印度的许可证申请。
  印度积极争取与美国的民用核能合作,但对中巴之间的正常核能合作却持警惕态度。《环球时报》记者在印采访期间,多次听到印度学者或外交人员声称,巴之所以能迅速开发出核武器是得益于中国帮助。印度观察家研究基金会外交政策分析家和专栏记者拉吉·莫汉17日在《印度快报》网站撰文说,新德里完全没有理由去责怪北京,因为它自己在核政策斗争前线“败得一塌糊涂”,1974年印度进行首次核试验,导致巴基斯坦得到中国核技术帮助。对于印美民用核能协定,印度学者也不避讳其用意。印度地区战略研究中心学者卡汉加马在今年一次研讨会上表示,“印美民用核能协定被视为平衡中国崛起的力量”。


源自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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