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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萧山区楼塔镇萧南村书记非法强拆房屋致使70岁老人手臂筋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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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4 18:50: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21年8月30日下午1400左右,萧山区楼塔镇萧南村书记楼国辉,在没有出示任何书面通知,没有国土资源局行政文件,没有补偿协议,没有行政文件的情况下,在没有出示任何书面文件的情况下,非法强拆农村房屋,该房屋即不是违章建筑,也不是非法所得,

  楼国辉带领三十多人强行驱逐屋内老人,四五个壮汉把七十岁老人双手反拧,强行拖行屋外五六米,强拆房屋,抢夺老人手机不让拍摄强拆视频。至使老人多处受伤,手臂筋被拧断,毁坏屋内财物,至法律与不顾。

  现在老人以于31日上午住入萧山中医院进行治疗,急需要手术,村委又在31日赶赴萧山中医院逼迫,欺骗老人签署拆迁赔偿协议书,在协议书上故意不填写签署日期,在这栏空白。

  目前老人已住院治疗,准备手术,老人自己已垫付医疗费三万多元,也拨打110,12345等多处电话,也没任何结果,村委也没有人员来处理此事,也没有人员来垫付治疗费用。

  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而楼国辉书记在未和房主达成协议,未出具任何法律文书情况下强拆房屋,在当地产生恶劣影响,,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四个一,四个禁止,国务院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其中有4项对宅基地作出具体要求,这种行为将不再允许发生。

  在宅基地管理中,《条例》明确指出

  1禁止违背农村村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

  2禁止违法收回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

  3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村村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4禁止强迫农村村民搬迁退出宅基地。

  1.不得强制流转宅基地

  村民自愿流转宅基地的行为其实是被允许的,根据最新出台的土地集中管理办法,对于流转宅基地,不得强迫和违背村民意愿进行强制行为。

  不得违法收回村民依法获得的宅基地。

  2.一户一宅、地随房走是目前宅基地实行的准则,并且宅基地的申请标准也在不断提高,目前村民所能够申请得来的宅基地基本都是依法所得。

  既然依法所得,农民就有权使用宅基地,只要不是村民自愿转让或利用宅基地做违法的事情,村民的宅基地一般将不得强制收回。村民在确权登记后,即便是超出原有面积的宅基地也不得强制收回。

  望请相关部门对此事做出调查,还老百姓一个朗朗乾坤,

  恳求看到此帖的广大网民转发评论,还老人一个公道,也还老百姓一份青天白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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