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环球网消息:据《菲律宾星报》6月19日消息,本月13日至17日纽约联合国总部内召开了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21次会议。菲律宾、越南、印尼、马来西亚、泰国、老挝、新加坡在此次会议期间达成一致意见,认为应通过和平方式和利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解决南海相关海域的领土纠纷问题。 环球网援引报道,菲律宾常驻联合国代表发布的声明表示,菲律宾拒绝将菲律宾管辖范围内的区域置于领土纠纷范围之内。菲国声明说:“公约法规是现代社会和平、秩序、公正的基石。一个以法规为基础的国际体系的出现对全球性的事物起着均衡的作用。尊重、恪守国际公约可以维护和平,并解决争端。无论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水平如何,所有国家在国际公约面前都是平等的,国际公约消除了纯武力的不合法使用。” 菲律宾海洋和海事秘书处委员会的秘书长Henry Bensurto还特别强调,南海相关海域的“最近势态发展扩大了纷争领域的概念范围,甚至包括了一些明显处于我国(菲律宾)主权或管辖范围内的水域和大陆架”。他还表示,菲方不会就相关问题采取让步。 另外,Henry Bensurto还敦促签署《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各方遵守该宣言,并在会复杂化或升级领土纠纷、影响和平稳定的行为方面保持“自我克制”。 据报道,菲律宾外交部相关官员17日还与东盟国家的9位大使进行了会面,并简述了菲律宾在最近发生的南海问题上的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