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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政府将引入重大新房税改:收紧GST缴纳规定,买家无须再向开发商交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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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14 17:54: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防止一些不守法的开发商逃避缴纳出售房产的消费税,澳洲联邦政府正在收紧新房产消费税(GST)的缴交政策。
据悉,联邦政府已经发布了法律草案,作为购买新房成交结算的一部分,政府将允许购房者保留购房的消费税,然后直接交给税务局,而不是交付给开发商。
这样,狡猾的开发商们将不再能够在出售新房产时收取消费税,然后解散他们的公司,以避免向税务局缴税。
早在2017年11月,税收部长奥德怀尔(Kelly O’Dwyer)就曾发表声明表示:现阶段,开发商在出售新建造的住宅楼和新地块后,被允许有三个月的期限来上缴消费税,这让不诚实的开发商有时间“凤凰涅槃”,逃避缴税。”

2018年2月7日,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正式引入《财政法修订》(2018年第1号令),(Treasury Laws Amendment)。修订法案包括以下措施,即新房或准住房用地的买家必须代扣商品服务税(GST),税额最高为合同金额的1/11,代扣税款将交给澳大利亚税务局(ATO)。除此之外,长期租赁也开始适用GST代扣代缴政策。
上述修订内容目前在接受公众咨询阶段。若修订内容最终获得通过成为法律,则自2018年7月1日起生效的合同(含2018年7月1日)将适用新的GST代扣规定。2018年7月1日前生效且2020年7月1日前结算的合同则可豁免GST代扣规定。
同样豁免GST代扣规定的还包括商家对商家(B2B)供应合同、商业建筑以及二手翻新住房合同。
GST代扣税的标准税率是1/11。对于适用利润计划(margin scheme)的销售合同,GST代扣税为合同金额的7%。对于这种情况,买方实际支付金额和应付金额的校正会在结算后卖家的商业活动声明(BAS)中予以体现。
签订合同前,卖方有义务告知买方该合同是否适用GST代扣税以及相应的税率。若卖方未能履行告知义务,则涉嫌违法。违法的企业将面临最高105,000澳元的罚款;个人则将面临最高21,000澳元的罚款。除不合理的情况下,买方具有被告知的权利。在卖方未提前告知买方的情况下,买方可拒绝履行GST预付义务。
买家支付的GST代扣费必须缴纳至澳大利亚税务局。缴纳形式既可以为直接缴纳,也可以在结算时向税务专员提供即付支票。若直接向ATO缴付,则卖家可通过澳大利亚房地产交易所(PEXA)系统打印支付凭条。此外,修订案中有一些针对“房地产开发协议”的过渡性规定。但是这些过渡性规定较为复杂,需要按照个案进行分析。
源自金钱抱

来源: 澳洲政府将引入重大新房税改:收紧GST缴纳规定,买家无须再向开发商交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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