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U.PEOPLE 澳群澳洲珀斯Perth华人网官方网租房二手车招工二手买卖黄页退税税务Tax Return 珀斯 悉尼 墨尔本 布里斯班 阿德莱德 堪培拉]
标题:
不是不想恋爱,而是不想随便恋爱。
[打印本页]
作者:
bikaqu99
时间:
2010-8-23 15:56
标题:
不是不想恋爱,而是不想随便恋爱。
单身并没有什么不好,你一样可以关心你喜欢的人,这样可以让大众觉得你是一个很好的朋友;而恋爱中的人,关心别人则会引发醋意,从爱情观说也是对爱情不够忠诚,但不关心别人则又失去很多友谊,一旦你分手了,就赔了夫人又折兵。所以现在单身,不是说你不向往爱情,而是证明你对未来的他的一份痴情。
爱情晚点来,就不会走得太早。
我不需要靠失恋来成熟,我应该利用别人失恋的经验成长起来。
一个优秀的人单身说明这人足够优秀,一个再优秀的人随意恋爱说明这人的优秀只是表面而已,真正希望对方好的,就是默默在背后关心对方。最好的承诺,不是爱你一万年,而是根本不需要承诺。
学生时代,周围接触最多的人都年龄相仿,所以价值观都差不多,都想着将来有个好工作,有个好恋人。正因为理想差不多,所以2个人在一起会很开心,也就很容易走到了一起。至于恋爱是否会影响学习,这里就不说了,因为既有促进作用,也有消极作用,因人而异。
恋人不是靠寻找的,因为在没有完全了解对方之前,对方可以为了吸引你暂时改变自己,而一旦你完全了解对方后,分手就指日可待了。所以恋爱应该是日久生情,彼此非常熟知后自然地走在一起,甚至无需表白。不要认为对方人很好就轻易妥协,人好不是爱情的全部,你们必须为爱情的将来做打算。
如果遇到一个你深爱的女孩,而你感觉她也喜欢你,大部分的人都是直接就开始交往了。这样做的后果就是前面所说的,最后失去一个深爱的人。你应该以朋友的名义关心她,在毕业后仍保持联系,然后为了她努力工作。当你在事业上有所成就后再去找她,如果此时她仍在等你,说明你没看错人。
女孩,如果一个男生他很快就喜欢上妳,那么他以后也会很快就喜欢上别人的。
在学校里的爱情是无知的,在社会中的爱情可能是有目的的,只有遇到逆境仍走下去的爱情才是永恒的。
爱情不是和一个最适合自己的人在一起,而是遇到一个更适合自己的人时,能够坚守自己对所爱的人作出的承诺。爱情不是两个人眼睛对视,而是两个人的眼光看着同一个方向投视。
网上的“爱你,为你做这些事”看起来很感人,因为大部分人都不是这种爱情。爱情不是一种潮流,你要有自己的看法,在你的理想恋人未出现时,你要有毅力选择一直单身,而不是找个替代品。当你做到后,网上传的那些事,在你的爱情中是再基本不过的了。
男生,在谈恋爱时不要抱着不适合就分手的想法,一定要慎重地考虑清楚,女朋友就是你未来的老婆,结婚只不过是多一张无用的纸而已,结婚并不是为爱情加了锁,真正的爱情从来就不需要任何的束缚。一旦你选择了恋爱,就要有一种责任感,你要为你父母的儿子、你老婆的丈夫、你未来孩子的爸爸负责!
虽然分手是另一段爱情的重新开始,但初恋只有一次,一个人在初恋中对爱情的向往是最多的,而一旦恋爱失败,以后的每一次恋爱中,最难忘的还是初恋。
所以,不是不想恋爱,而是,不想随便的恋爱!
作者:
喜欢黑色
时间:
2010-8-23 16:31
非常同意 [s:2] [s:2] [s:2] [s:2] [s:2]
作者:
wanwanao
时间:
2010-8-23 17:04
[s:1] [s:1] [s:1]
作者:
yujie.gigi
时间:
2010-8-24 21:31
[s:8] [s:8] [s:8] [s:8]
作者:
meiyuanyan
时间:
2010-8-24 23:21
[s:1] [s:1]
作者:
特戰傘兵
时间:
2010-8-25 21:12
[s:73]
作者:
龙晓妞
时间:
2010-8-25 22:37
不是不想恋爱,而是不想随便恋爱。 [s:4] 我很赞同
作者:
一生之水
时间:
2010-8-31 00:42
hao.....
作者:
xiaofeigong
时间:
2010-9-25 19:32
顶一个,太精辟了 [s:1] [s:1] [s:1]
作者:
littlerila
时间:
2010-10-20 18:33
十指拇指。。。。。。。。。
写的好好 v(·v@)v
作者:
傻丫头
时间:
2010-10-29 21:22
好好好好好好好!!!!!!!!!!!!!!!!!!!
作者:
傻丫头
时间:
2010-10-29 21:23
[s:1]
作者:
傻丫头
时间:
2010-10-29 21:28
[s:6] [s:4]
作者:
傻丫头
时间:
2010-10-29 21:29
[s:6] [s:4]
作者:
傻丫头
时间:
2010-10-29 21:35
[s:4]
作者:
傻丫头
时间:
2010-10-29 21:36
[s:61]
作者:
傻丫头
时间:
2010-10-29 21:37
[s:8]
作者:
傻丫头
时间:
2010-10-29 21:39
[s:8]
作者:
ozzz
时间:
2010-10-30 17:16
100% agree [s:1]
作者:
peace2
时间:
2010-11-2 14:41
nice one!
作者:
espyder
时间:
2010-11-3 19:10
经典!
作者:
modern
时间:
2011-4-26 07:33
没得说了。。。。。。。
欢迎光临 [ A.U.PEOPLE 澳群澳洲珀斯Perth华人网官方网租房二手车招工二手买卖黄页退税税务Tax Return 珀斯 悉尼 墨尔本 布里斯班 阿德莱德 堪培拉] (https://aupeopleweb.com.au/1/aupeople/)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