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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不是不想恋爱,而是不想随便恋爱。 [打印本页]

作者: bikaqu99    时间: 2010-8-23 15:56
标题: 不是不想恋爱,而是不想随便恋爱。
单身并没有什么不好,你一样可以关心你喜欢的人,这样可以让大众觉得你是一个很好的朋友;而恋爱中的人,关心别人则会引发醋意,从爱情观说也是对爱情不够忠诚,但不关心别人则又失去很多友谊,一旦你分手了,就赔了夫人又折兵。所以现在单身,不是说你不向往爱情,而是证明你对未来的他的一份痴情。


爱情晚点来,就不会走得太早。


我不需要靠失恋来成熟,我应该利用别人失恋的经验成长起来。


一个优秀的人单身说明这人足够优秀,一个再优秀的人随意恋爱说明这人的优秀只是表面而已,真正希望对方好的,就是默默在背后关心对方。最好的承诺,不是爱你一万年,而是根本不需要承诺。


学生时代,周围接触最多的人都年龄相仿,所以价值观都差不多,都想着将来有个好工作,有个好恋人。正因为理想差不多,所以2个人在一起会很开心,也就很容易走到了一起。至于恋爱是否会影响学习,这里就不说了,因为既有促进作用,也有消极作用,因人而异。


恋人不是靠寻找的,因为在没有完全了解对方之前,对方可以为了吸引你暂时改变自己,而一旦你完全了解对方后,分手就指日可待了。所以恋爱应该是日久生情,彼此非常熟知后自然地走在一起,甚至无需表白。不要认为对方人很好就轻易妥协,人好不是爱情的全部,你们必须为爱情的将来做打算。


如果遇到一个你深爱的女孩,而你感觉她也喜欢你,大部分的人都是直接就开始交往了。这样做的后果就是前面所说的,最后失去一个深爱的人。你应该以朋友的名义关心她,在毕业后仍保持联系,然后为了她努力工作。当你在事业上有所成就后再去找她,如果此时她仍在等你,说明你没看错人。


女孩,如果一个男生他很快就喜欢上妳,那么他以后也会很快就喜欢上别人的。


在学校里的爱情是无知的,在社会中的爱情可能是有目的的,只有遇到逆境仍走下去的爱情才是永恒的。


爱情不是和一个最适合自己的人在一起,而是遇到一个更适合自己的人时,能够坚守自己对所爱的人作出的承诺。爱情不是两个人眼睛对视,而是两个人的眼光看着同一个方向投视。


网上的“爱你,为你做这些事”看起来很感人,因为大部分人都不是这种爱情。爱情不是一种潮流,你要有自己的看法,在你的理想恋人未出现时,你要有毅力选择一直单身,而不是找个替代品。当你做到后,网上传的那些事,在你的爱情中是再基本不过的了。


男生,在谈恋爱时不要抱着不适合就分手的想法,一定要慎重地考虑清楚,女朋友就是你未来的老婆,结婚只不过是多一张无用的纸而已,结婚并不是为爱情加了锁,真正的爱情从来就不需要任何的束缚。一旦你选择了恋爱,就要有一种责任感,你要为你父母的儿子、你老婆的丈夫、你未来孩子的爸爸负责!


虽然分手是另一段爱情的重新开始,但初恋只有一次,一个人在初恋中对爱情的向往是最多的,而一旦恋爱失败,以后的每一次恋爱中,最难忘的还是初恋。


所以,不是不想恋爱,而是,不想随便的恋爱!
作者: 喜欢黑色    时间: 2010-8-23 16:31
非常同意   [s:2]  [s:2]  [s:2]  [s:2]  [s:2]
作者: wanwanao    时间: 2010-8-23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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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ujie.gigi    时间: 2010-8-24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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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eiyuanyan    时间: 2010-8-24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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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特戰傘兵    时间: 2010-8-25 21:12
[s:73]
作者: 龙晓妞    时间: 2010-8-25 22:37
不是不想恋爱,而是不想随便恋爱。 [s:4] 我很赞同
作者: 一生之水    时间: 2010-8-31 00:42
hao.....
作者: xiaofeigong    时间: 2010-9-25 19:32
顶一个,太精辟了 [s:1]  [s:1]  [s:1]
作者: littlerila    时间: 2010-10-20 18:33
十指拇指。。。。。。。。。

写的好好 v(·v@)v
作者: 傻丫头    时间: 2010-10-29 21:22
好好好好好好好!!!!!!!!!!!!!!!!!!!
作者: 傻丫头    时间: 2010-10-29 21:23
[s:1]
作者: 傻丫头    时间: 2010-10-29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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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傻丫头    时间: 2010-10-29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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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傻丫头    时间: 2010-10-29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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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傻丫头    时间: 2010-10-29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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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傻丫头    时间: 2010-10-29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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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傻丫头    时间: 2010-10-29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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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zzz    时间: 2010-10-30 17:16
100% agree [s:1]
作者: peace2    时间: 2010-11-2 14:41
nice one!
作者: espyder    时间: 2010-11-3 19:10
经典!
作者: modern    时间: 2011-4-26 07:33
没得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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