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初创期创业政策加大支持力度,也是扶持创业的重点。初创期创业扶持政策对象范围扩大到注册登记3年以内的创业组织,对初创期创业组织新招用本市劳动 力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给予创业带动就业社会保险费补贴,扩大房租补贴对象范围到在沪创业并带动就业的所有创业者,重点支持战略新兴产业领域的优 秀创业项目。
意见中还明确,上海将加大创业人才引进力度,对市场认可的创业人才及其核心团队,直接赋予居住证积分标准分值,居住证转办户口年限可由7年缩短为3至5年。对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核心团队,予以直接入户引进。
此外,为调动科研人员创业积极性,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鼓励科研机构和院校向高校毕业生创设的小微企业优先转移科技成果,完善科技人员创业股权激励政策。
意见中还指出,上海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将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以及创业见习成效明显的基地,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
源自综合作者: 2017甲壳虫 时间: 2015-8-12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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