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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鬼吹灯!!盗墓者的经历 [连载中] [强烈推荐] [打印本页]

作者: cloves    时间: 2006-9-8 22:52
标题: 鬼吹灯!!盗墓者的经历 [连载中] [强烈推荐]
(鬼吹灯(盗墓者的经历)
作者:本物天下霸唱
引子
  盗墓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 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 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 那样温良恭俭让,盗墓是一门技术,一门进行破坏的技术。古代贵族们建造坟墓的时候,一定是想方设法的防止被盗,故此无所不用其极,在墓中设置种种机关暗器,消息埋伏,有巨石、流沙、毒箭、毒虫、陷坑等等数不胜数。到了明代,受到西洋奇技淫巧的影响,一些大墓甚至用到了西洋的八宝转心机关,尤其是清代的帝陵,堪称集数千年防盗技术于一体的杰作,大军阀孙殿英想挖开东陵用里面的财宝充当军饷,起动大批军队,连挖带炸用了五六天才得手,其坚固程度可想而知。盗墓贼的课题就是千方百计的破解这些机关,进入墓中探宝。不过在现代,比起如何挖开古墓更困难的是寻找古墓,地面上有封土堆和石碑之类明显建筑的大墓早就被人发掘得差不多了,如果要找那些年深日深藏于地下,又没有任何地上标记的古墓,那就需要一定的技术和特殊工具了,铁钎、洛阳铲、竹钉,钻地龙,探阴爪,黑折子等工具都应运而生,还有一些高手不依赖工具,有的通过寻找古代文献中的线索寻找古墓,还有极少数的一些人掌握秘术,可以通过解读山川河流的脉象,用看风水的本领找墓穴,我就是属于最后这一类的,在我的盗墓生涯中踏遍了各地,其间经历了很多诡异离奇的事迹,若是一件件的表白出来,足以让观者惊心,闻者乍舌,毕竟那些龙形虎藏、揭天拔地、倒海翻江的举动,都非比寻常。

  这诸般事迹须从我祖父留下来的一本残书《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讲起,这本残书,下半本不知何故,被人硬生生的扯了去,只留下这上卷风水秘术篇,书中所述,多半都是解读墓葬的风水格局之类的独门秘术……
作者: cloves    时间: 2006-9-8 22:53
第一章白纸人
  我的祖父叫胡国华,胡家祖上是十里八乡有名的大地主,最辉煌的时期在城里买了三条胡同相连的四十多间宅子,其间也曾出过一些当官的和经商的,捐过前清的粮台、槽运的帮办。
    民谚有云:“富不过三代。”这话是非常有道理的,家里纵然有金山银山,也架不住败家子孙的挥霍。
  到了民国年间,传到我祖父这一代就开始家道中落了,先是分了家,胡国华也分到了不少家产,足够衣食无忧的过一辈子,可是他偏偏不肯学好,当然这也和当时的社会环境有关,先是沉迷赌博,后来又抽上了福寿膏(大烟),把万贯家财败了个精光。
    胡国华年轻的时候吃喝嫖赌抽五毒俱全,到最后穷得身上连一个大子儿都没有了。人要是犯了烟瘾,就抓心挠肝的无法忍受,但是没钱谁让你抽啊?昔日里有钱的时候,烟馆里的老板伙计见了他都是胡爷长,胡爷短的,招呼得殷勤周到,可是一但你身无分文了,他们就拿你当臭要饭的,连哄带赶,驱之不及。
    人要穷疯了,廉耻道德这些观念就不重要了,胡国华想了个办法,去找舅舅骗点钱。胡国华的舅舅知道他是败家子大烟鬼,平时一文钱都不肯给他,但是这次胡国华骗舅舅说要娶媳妇,让舅舅给凑点钱。
    舅舅一听感动得老泪纵横,这个不肖的外甥总算是办件正事,要是娶个贤惠的媳妇好好管管他,收收他的心,说不定日后就能学好了。
    于是给他拿了二十块大洋,嘱咐他娶个媳妇好好过日子,千万别再沾染那些福寿膏了,过几天得空,还要亲自去胡国华家看看外甥媳妇。
    胡国华鬼主意最多,为了应付舅舅,他回家之后到村里找了个扎纸人纸马的匠人,就是烧给死人的那种。这个扎纸师傅手艺很高明,只要手你说得出来的东西,他都能做的惟妙惟肖。
    他按要求给胡国华扎了个白纸糊裱的纸女人,又用水彩给纸人画上了眉眼鼻子、衣服头发,在远处一看,嘿,真就跟个活人似的。
    胡国华把纸人抗到家里,放在里屋的炕上,用被子把纸人盖了,心里想的挺好,等过几天舅舅来了,就推说我媳妇病了,躺在床上不能见客,让他远远的看一眼就行了。想到得意处,忍不住哼起了小曲,溜哒进城抽大烟去了。
    没过几天,舅舅就上门了,买了一些花布点心之类的来看外甥媳妇,胡国华就按照预先想好的说词推脱,说媳妇身体不适,不能见客,让舅舅在们口揭开门帘看了一眼就把门帘放下来了。
    舅舅不愿意了,噢,你小子就这么应付你亲娘舅啊?不行,今天必须得见见新媳妇,生病了我掏钱给新媳妇请郎中瞧病。
    胡国华就死活拦着不让见,他越拦越显得有问题,舅舅更家疑心,两下里争执起来。正在此时,里屋门帘撩开了,出来一个女子,长得白白净净的,大脸盘子、大屁股小脚,胡国华心里咯噔一下,哎呦,这不就是我找人糊的纸人吗?它怎么活了?
    女人对舅舅施了一礼说近日身体不好,刚才没出来迎接舅舅,失礼之处还请恕罪,现在突然又觉得身子大好了,今天就留舅舅在家吃顿便饭,说完就转身进去做饭。
    胡国华的舅舅一看乐坏了,这外甥媳妇多贤惠,又生得旺夫的好相貌,我那死去的妹子泉下有知,看见他儿子娶了这么好的媳妇也得高兴啊。舅舅一高兴又给了胡国华十块大洋。
    胡国华呆在当场,心里慌乱,也不知是该庆幸还是该害怕,时间过的很快,一转眼就到了晚上,白纸人做了一桌饭菜,舅舅乐得嘴都合不上了,但是胡国华却无心吃喝,他看着坐在自己对面的那个女人,就觉得心里跟吃了只苍蝇似的恶心。她的脸很白,一点血色没有,脸上的红润都是用胭脂抹上的。
  舅舅老眼昏花,也没觉得那女人有什么不对头,七八杯老酒下肚就喝得伶仃大醉,胡国华借了辆驴车,把他送回家中。
    回去的路上,越想越觉得害怕,干脆也不回家了,去城里的花柳巷中过了一夜,连抽带嫖把舅舅刚给的十个大洋都使光了。
    最后又因为没钱付帐被赶了出来,无处可去,只能硬着头皮回家。到家一看屋里黑着灯,那个白纸人一动不动的躺在自己的床上,蒙着被子,之前的好象一切根本就没发生过。
    胡国华一想留着她晚上再变成活人怎么办,不如我一把火烧了它干净。把白纸人抗到院子里,取出火摺子,就想动手烧了纸人,这时纸人忽然开口说话:“你个死没良心的,我好心好意帮你,却想烧了我!”
  胡国华吓了一跳,深更半夜中只听那白纸糊的女人继续说:“我是看你可怜,你虽然吃喝嫖赌,但是心地还不算坏,我想嫁给你,你愿意吗?”
    胡国华拼命的摇头,问那纸人你到底是妖还是鬼?白纸人说我当然是鬼,只是暂时附在这纸人身上,不过你个穷棒子还别嫌弃我,我生前很富有,陪葬的金银首饰够你抽十辈子大烟的,你岂不闻富死鬼强似穷命人百倍?
    一提到钱胡国华就有些心动,因为最近实在太穷了,就连衣服都给当光了,不过他可不想有命取财无命花钱,他曾经听老人们讲起过女鬼勾汉子的事,一来二去就把男人的阳气吸光了,那些被鬼缠上的男人,最后都只剩下一副干皮包着的骨头架子。于是他对纸人说:“就算是你真心对我好,我也不能娶你,毕竟咱们是人鬼殊途,阴阳阻隔,这样做有违天道。”
    白纸人说你既然如此铁石心肠,我也不勉强你,不过将来早晚有你后悔的那一天。你记住了,如果你的日子真到了穷得过不下去的时候,你就到十三里铺的荒坟来找我,在那片坟地的最中间有座没有墓碑的孤坟,里面的棺材就是我尸身所在,棺中有得是金银珠宝,只要你敢来,那些财物就尽管随意拿去花用。
    说完,白纸人就一动不动了,胡国华壮着胆子,点了把火将白纸人烧成了灰烬。
    后来有几次穷得实在没办法了,就想去十三里铺挖坟,但是到最后还是忍住了,东借西凑的把日子混了下来。两年以后他山穷水尽走投无路终于去了那片坟地,不过那是后话,咱们暂且不表。
作者: cloves    时间: 2006-9-8 22:54
第二章 鼠友


    这年的春节发生了很多事,胡国华扎个纸人骗他舅舅钱的事情终于败露了,舅舅生气上火,一病不起,没出三天就撒手归西了。
    胡家的亲戚朋友都象防贼似的防着他,别说借给他钱了,就连剩饭都不让他蹭一口。胡国华把家中最后的一对檀木箱子卖了两块银洋,这箱子是他母亲的嫁妆,一直想留个念想,没舍得典当。但是烟瘾发做,也管不了那许多了,用这两块钱买了一小块福寿膏,赶回家中就迫不及待的点上烟泡倒在床上,猛吸了两口,身体轻飘飘的如在云端。
    此刻他感觉自己快活似神仙,平日里那些被人瞧不起,辱骂,欺负的遭遇都不重要了。又吸了两口,忽然发现自己的破床上还趴着个黑呼呼的东西,定睛一看,原来床角上趴着一只大老鼠,这老鼠的岁数一定小不了,胡子都变白了,体型跟猫差不多大,它正在旁边吸着胡国华烟枪里冒出的烟雾,好象它也晓得这福寿膏的好处,嗅着鼻子贪婪的享受。
    胡国华觉得有趣,对大老鼠说:“你这家伙也有烟瘾?看来跟我是同道中人。”说完自己抽了一口,用嘴向那老鼠喷云吐雾,老鼠好象知道他没有恶意,也不惧怕他,抬起头来接纳喷向它的烟雾。过了半晌,似乎是过足了瘾,缓缓的爬着离开。
    如此数日,这只大老鼠每天都来同胡国华一起吸烟,胡国华到处被人轻贱,周围没有半个朋友,对这只老鼠惺惺相惜颇有好感,有时候老鼠来得晚一点,胡国华就忍着烟瘾等它。
    但是好景不长,胡国华家里就剩下一张床和四面墙了,再也没有钱去买烟土,他愁闷无策,叹息的对老鼠说:“老鼠啊老鼠,今天我囊謦粮绝,可再没钱买福寿膏了,恐不能与你常吸此味。”言毕唏嘘不已。
    老鼠听了他说话,双目炯炯闪烁,若有所思,反身离去。天黑的时候,老鼠叼回来一枚银元放在胡国华枕边,胡国华惊喜交加,连夜就进城买了一块福寿膏,回来后就灯下点烧了,大肆吞吐,和老鼠一起痛快淋漓的吸了个饱。
    第二天老鼠又叼来三枚银元,胡国华乐得简直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想起来以前念私塾时学的一个典故,就对老鼠说:“知管仲者,鲍书牙是也,君知我贫寒而厚施于我,真是我的知己啊,如不嫌弃,咱们就结为金兰兄弟。”从此与这只老鼠称兄道弟,呼其为“鼠兄”,饮食与共,一起抽大烟,还在床上给它用棉絮摆了个窝,让老鼠也睡在床上。
  人鼠相安,不亚于莫逆之交,老鼠每天都出去叼回来银元,少则一二枚,多则三五枚,从此胡国华衣食无忧。多年以后我的祖父回忆起来,总说这段日子是他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就这么过了多半年,胡国华渐渐富裕了起来,但是不是有那么句话吗?发财遇好友,倒霉碰小人,也该着胡国华是穷命,他就被一个小人给盯上了。
   村里有个无赖叫王二杠子,他和胡国华不一样,胡国华至少曾经富裕过,怎么说也当过二十多年的“胡大少爷”。
    王二杠子就没那么好的命了,从他家祖上八辈到他这代,都没穿过一条不露腚的裤子,他看胡国华家业败了,幸灾乐祸,有事没事的就对胡国华打骂侮辱,欺负欺负当年的胡大少爷,给自己心里找点平衡。
    最近他觉得很奇怪,胡国华这穷小子也没做什么营生,家里能典当的都典当了,他家亲戚也死的差不多了,怎么天天在家抽大烟?他这买烟土的钱都是从哪来的?说不定这小子做了贼,我不如悄悄地盯着他,等他偷东西的时候抓了他扭送到官府,换几块大洋的赏钱也好。
    可是盯了一段时间发现胡国华除了偶尔进城买些粮食和烟土之外,基本上是足不出户,也从不跟任何人来往。越是不知道他的钱是怎么来的,王二杠子就越是心痒。
    有天胡国华出去买吃的东西,王二杠子趁机翻墙头进了他家,翻箱倒柜的想找找胡国华究竟有什么秘密。突然发现床上有只大老鼠正在睡觉,王二杠子顺手把老鼠抓起来扔到炉子上正在烧的一壶水里,然后把壶盖压上,心想等胡国华回家喝水,我在旁边看个乐子。
    还没等王二杠子出去,胡国华就回来了,正好把他堵到屋里,胡国华一看壶里的大老鼠,已经给活活烫死了,顿时红了眼睛,抄起菜刀就砍,王二杠子被砍了十几刀,好在胡国华是个大烟鬼,手上无力,王二杠子虽然中了不少刀,却没受致命伤,他全身是血的逃到保安队求救,保安队的队长是当地一个军阀的亲戚,当时正在请这个军阀喝酒,队长一看这还了得?光天化日之下就持刀行凶,没有王法了吗?赶紧命几个手下把胡国华五花大绑的捆了来。
    胡国华被押到堂前,保安队长厉声喝问,为何持刀行凶要杀王二杠子?
  胡国华泪流满面,抽泣着述说了事情的始末,最后哀叹着说:“想我当初困苦欲死,没有这只老鼠我就活不到今日,不料我一时疏忽竟令鼠兄丧命,它虽非我所杀,却因我而死。九泉之下负此良友,情何以堪,我一人做事一人当,既然砍伤了王二杠子,该杀该罚都听凭发落,只求长官容我回家安葬了我的鼠兄,就是死也瞑目了。”
    还没等保安队长发话,旁边那个军阀就感叹不已的对胡国华说道:“他奶奶的,不忘恩是仁,不负心是义,对老鼠尚且如此,何况对人呢?我念你仁义,又看你无依无靠,日后就随我从军做个副官吧。”
    枪杆子就是政权,乱世之中,带兵的人说的话就是王法,军阀头子吩咐手下,把那个王二杠子用鞭子抽一顿给胡国华出气,又放了胡国华回家安葬老鼠,胡国华用木盒盛殓了老鼠的尸体,挖个坑埋了,哭了半日,就去投奔了那个军阀头子。
    常言说得好:饿时吃糠甜如蜜,饱时吃蜜都不甜。人到了穷苦僚倒之时,别人就是给他一碗粥、一块饼也会感恩戴德,何况老鼠赠送给胡国华那么多的钱财,当然老鼠的钱也都是偷来的。圣人说渴死不饮盗泉之水,不过那是至圣至贤之人的品德标准,古人尚且难以做到,何况胡国华这样的庸人呢?以前听说在房中吸烟,时间久了屋内的苍蝇老鼠也会上瘾,此言非虚。
作者: cloves    时间: 2006-9-8 22:54
标准一天两章  [s:2]  [s:2]  [s:2]
作者: cloves    时间: 2006-9-9 01:25
正文  第三章 荒坟凶尸


    从那以后胡国华就当了兵,甚得重用,然而在那个时代,天下大乱,军阀混战,拉上百十人的队伍就能割据一方,今天你灭了我,明天他又收拾了你,没有几个势力是能长久生存下去的。胡国华所追随的这个军阀势力本来就不大,不出一年就在抢地盘的战斗中被另一路军阀打得七零八落,部队死的死、逃的逃,提拔胡国华的那位军阀头领也在混战中饮弹身亡。
    兵败之后,胡国华跑回了老家,这时他家里的破房子早就塌了,又逃得匆忙,身上没有带钱,连续两天没吃过饭了,烟瘾又发作起来,无法可想,只好把手枪卖给了土匪,换了一些烟土粮食,以解燃眉之急。
    他一寻思,这么下去不是事啊,这点粮食和大烟顶多够支撑三五天的,吃光抽净了之后该怎么办?这时他想起了那个附在白纸女人身上的亡魂说的话来,等到穷得过不下去了,就去十三里铺的荒坟中找一座没有墓碑的孤坟,她说那里边有她陪葬的金银首饰。
    此时的胡国华当过兵打过仗,胆子比以前大多了,胡国华在军队里曾经听个老兵油子说过很多盗墓的事,盗墓在民间又叫“倒斗”,能发横财,但是抓着了也是要掉脑袋的,所以他没敢在白天行动,把心一横,在一个毛月亮的晚上点了盏风灯,抗了把铁锹,就去了十三里铺的坟地。
    (那位看观问了,什么是毛月亮?就是天上没云,但是月光却不明亮,很朦胧。当然现代人都知道,这是一种气象现象,学名叫做月晕,表示要变天刮大风了,可是那个年代的农村里谁懂这些科学的解释?有些地方的乡下人就管这种月亮叫长毛毛的月亮,还有人说这种月色昏暗的夜晚,是孤魂夜鬼最爱出来转悠的时刻。)
    等到了地方,他先喝了身上带的半斤烧酒,以壮胆色。这天夜里,月冷星寒,阴风嗖嗖的刮着,坟堆里飘荡着一片片磷火,不时有几声叽叽吱吱的怪鸟叫声响起,手中的风灯忽明忽暗,似乎随时都可能熄灭。
    胡国华这时候虽然刚喝了酒,还是被这鬼地方吓得出了一身冷汗,这回可好,那半斤烧刀子算是白喝了,全顺着汗毛孔出去了。
    好在这是一片野坟,谁都不知道是什么年代的,附近完全没有人烟,大喊大叫也不怕被人听见,胡国华唱了几段山歌给自己壮胆,但是会的歌不多,没唱几句就没词了,干脆唱开了平日里最熟悉的“五更相思调”和“十八摸”。
    胡国华硬着头皮战战兢兢的到了这一大片坟地中央,那里果然是有一座无碑的孤坟,在这一片荒坟野地之中,这座坟显得是那么的与众不同。
   这座坟除了没有墓碑之外,更奇怪的这坟的棺材没在封土堆下面,而是立着插在坟丘上,露出多半截子。棺材很新,锃明瓦亮的走了十八道朱漆,在残月的辉映下,泛着诡异的光芒。
    胡国华心中有些嘀咕,这棺材怎么这样摆着?真他娘的怪了,怕是有什么名堂。不过来都来了,不打开看看岂不是白走这一遭?没钱买吃的饿死是一死,没钱抽大烟犯了烟瘾憋死也是一死,那样还不如让鬼掐死来得痛快,老子这辈子净受窝囊气了,他奶奶的,今天就豁出去了,一条道走到黑。
    打定了主意,抡起铁锨把埋着棺材下半截的封土挖开,整个棺材就呈现在了眼前,胡国华是个大烟鬼,体力很差,挖了点土已经累得喘作一团。他没急着开棺,坐在地上掏出身上带的茯蓉膏往鼻子里吸了一点。
    大脑受到鸦片的刺激,神经也亢奋了起来,一咬牙站起身,用铁锨撬开了棺材盖子,里面的尸体赫然是个美女,面目栩栩如生,只是脸上的粉擦得很厚,两边脸蛋子上用红胭脂抹了两大块,在白粉底子的衬托下显得象是贴了两帖红膏药,她身上凤冠霞披,大红丝绸的吉祥袍,竟然是一身新娘子的妆扮。
    这具女尸绝不是两年前曾经见过的那个大脸盘子女人,而且那个纸人是两年前让他来挖墓,过了这么久,就算当时那女尸刚入殓,到这两年之后也该腐烂了呀,难不成她变成了僵尸?
  但是此时,胡国华早就顾不上那么多了,他的眼睛里只剩下那棺中女尸身上的首饰,这些金银宝石在风灯的光线下诱人的闪烁着,还有放在她身旁陪葬的那些用红纸包成一筒一筒的银元,并有许多的金条,简直数都数不清。
    这回可发了大财了,胡国华伸手就去撸女尸手上配戴的祖母绿宝石戒指,刚把手伸出去,那棺中的女尸突然手臂一翻,抓住了他的手腕,力量奇大,钢钩一般的长指甲,有一寸多陷入胡国华手腕上的肉里,挣脱不得。胡国华被她抓得痛彻心肺,又疼又怕,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
    女尸睁开双眼,从二目之中射出两道阴森森的寒光,胡国华被她目光所触,冷得全身打颤,就象掉进了冰窟窿,连呼吸都冒出了白气。
    女尸冷笑一声说道:“你小子果然是个财迷心窍的,象你这种下贱之辈只要有钱是不是什么事都肯做?我看你长了心肝无用,我先替你收起来吧。”
    胡国华一听对方想要自己的心脏,那如何使得,急忙道:“不可……不可……”女尸不容他多言,扯去他的衣服,用长长的指甲当胸一划,一颗鲜活的人心从胡国华的胸膛里蹦了出来,女尸伸手抓住,血淋淋的一口吞到嘴中,嚼也不嚼就囫囵个儿的咽了下去。
    胡国华大吃一惊,低头一看,自己的胸口上有个伤疤,也不觉得疼痛,只觉得意识越来越模糊,心中空空如也,想不起来刚才发生了什么事,趴在地上对那女尸连连磕头。
    女尸坐在那口竖着的棺材顶端,冷冷的对胡国华说道:“你现在做了我的傀儡,我不会亏待你,一定会给你荣华富贵,你替我引八八六十四个女子到这处坟地,让我吃了她们的心肝,若出了半点差错,就先要了你的狗命。”
  此时胡国华哪里敢不听她吩咐,书中代言,原来那女尸是个百年尸魔,她自己被为了躲避劫数,暂时离不开这片藏身的坟地,就设计骗胡国华这样见钱眼开之徒来挖坟,再威逼利诱的让他去抓来无辜女子供她活吃人心,待她吃满了六十四颗女子的心肝之后,就算神仙下界也受她不得了。
    胡国华屁滚尿流的离开了十三里铺坟地,刚才被吓得屎尿齐流,回去之后先偷了邻居家晾晒的一条裤子换上。心想这回可麻烦了,我自己连个老婆都没有,可上哪里给这妖怪去找女人,又想到自己好象是有什么重要的东西被那怪物取走了,究竟是什么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反正非常非常重要,如果找不到女人送给她吃,自己这条命就保不住了,这可如何是好?
    脑中胡思乱想,忽然手中摸到刚才换下来那条臭裤子口袋里的两根大金条,正是那女尸主子赏给他的,胡国华眉头一皱,想出一个馊主意来,唉,为了活命,只能对不起自己的良心了,一想到良心二字,就觉得怪怪的,不过现在想不了那么多,最重要的是好死不如赖活着,缺德就缺德吧。
    第二天一早,先到县城里把金条兑成现大洋,找了间烟馆吸了个痛快,又花了十块现大洋,在一个穷山沟的村子里买了个十七八岁的大姑娘,民国初年,虽然明令禁止人口买卖,但是老百姓穷得活不下去了,卖儿卖女的事屡见不鲜,政府也禁止不住,这条法律形同虚设。
    买走了这大姑娘,在路上,胡国华告诉她自己是买了她回去当媳妇的,让她不用担心,咱俩回去好好过日子,你跟了我,日后让你吃香的喝辣的,穿金的戴银的。大姑娘名叫小翠,乡下女子脸皮儿薄,红着个脸也不敢抬头看他,一声不吭的任凭他带着走路。胡国华就牵了头小毛驴,驮着小翠,当夜趁着月黑风高,直奔那十三里铺的荒坟。
   山路崎岖难行,胡国华怕误了时辰,加紧赶路,途中迎面遇到一位姓孙的风水先生,这位孙先生是全省有名的法师,他天生的阴阳眼,不仅能看风水算命,而且还会遁甲五行的奇术。
    孙先生一见胡国华,就发现他面上隐隐约约笼罩着一层黑气,掐指一算,真是大吃一惊。急忙拦住他问道:“这位爷台,这么匆忙是赶着去做什么?”
    胡国华不耐烦的说我有急事,你别挡着路。孙先生突然厉声喝道:“我只问你这行尸走肉一句话,你的心肝哪去了?”
    此言一出,胡国华如遭当头棒喝,急忙跪倒在起,拜求孙先生救命。
    孙先生把他搀扶起来:“你虽然德行败坏,但是并无大过,你须晓得回头是岸,让我救你不难,不过你要先拜我为师,并且戒了烟瘾。”
  胡国华听他说要让自己戒掉大烟,那还不如要了自己的小命呢,不过仔细衡量,还是性命比烟土来得重些,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我先求他救我摆脱了那女尸的纠缠,日后趁他不备,我接着吸我的茯蓉膏去,还怕他发现不成?心中盘算已定,就在山路上给孙先生磕了八个头,行了拜师之礼。
    然后诸事由孙先生安排妥当,吩咐胡国华依计而行,自己则远远的跟在后边保护。
    月至中天之时,胡国华带着小翠,赶到了十三里铺荒坟,那女尸早就等候多时,骂了胡国华几句,迫不及待的把小翠抓起来,伸出利爪掏出她的心肝,吞了下去,女尸忽然怪叫一声,一把将小翠的尸身扯成碎片,此时小翠已经现出原形,原来孙先生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个假小翠也是个纸人,真的小翠早就被孙先生留在别的地方了。
    女尸所吃的心脏是个装在纸人里的黑驴蹄子,此物最是僻邪,尤其克制发生尸变的僵尸之类妖怪(盗墓的分若干流派,江南一带的盗墓贼干活的时候怀中要装上两只黑驴蹄子,此法出自茅山秘术,其中情由容日后再说,在此不做详细交代)。那魔头吃了黑驴蹄子,知道着了对方的道了,狂怒之下也想把胡国华撕成碎片,可是胡国华早就远远躲开,女尸仰天长嚎,身上的衣服一件件的化为灰烬,肉体都变成血水,没过多久只剩下一副白森森的骨架倒在地上。
  孙先生在远处瞧得清楚,急匆匆地赶将过来,在骨架中找出一枚鸡卵大小的赤红色丹丸,命胡国华吃了下去,胡国华的心肝总算是又回到老地方了。
    两人合力把地上的白骨装进那口大红棺材,刚要把棺材盖上,冷不丁那骷髅头跃了起来,张开大口向孙先生吐出一股黑雾,孙先生有些大意,这一下是瘁不及防,被喷个正着,只觉一阵阴寒的尸气呛得胸口气血翻涌。但是他久经险恶,此刻丝毫也不慌乱,用力一推把那棺板合上,取出长钉钉得死死的,又用墨斗在棺材上纵横交错的弹满了墨线,墨线如同围棋棋盘的格子一样形成一张黑色大网,把棺材封得严严实实。
    孙先生方才中了僵尸的阴气,受伤不轻,这一番忙碌之后,坐在地上动弹不得,于是让胡国华堆些枯柴,把那口朱漆大棺焚毁。胡国华遵命而行,点了把火将棺材付之一炬,火焰熊熊升腾,一股股的黑烟冒了出来,臭不可闻,最后终于都烧成了一堆灰烬。
    胡国华这才想起,那棺中还有许多金银珠宝,跺脚叹息,悔之晚矣,只好搀扶着师傅孙先生,接了小翠,一同到了孙先生家中居住。

《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

  此后孙先生用秘方治好了胡国华的烟瘾,传授他一些看风水测字的本领,胡国华在县城中摆个小摊,替人测个字看看相,赚些小钱,娶了小翠为妻,他感念师傅的救命之恩,从此安分守己,日子过的一天天好了起来。

  然而孙先生自从那次被尸气喷中,尸毒寒气透骨,就一直没能痊愈,过了几年就一命归西了。

  临终前,孙先生把胡国华招至身前,说道:“你我师徒一场,只是为师并未来得及传授你什么真实本领,我这里有本古书《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此书是残本,只有半卷,只是些看风水寻墓穴的小术,你就留在身边做个纪念吧。”说完之后一口气没喘上来,就此于世长辞。

  胡国华安葬了师傅,无事之时就研习孙先生留给他的这本残书,日积月累,也窥得些许奥妙,在县里到处给有钱人选些墓地佳穴,逐渐有了些名气,家产也慢慢的富裕了起来。

  小翠给胡国华生了个儿子,取名胡云宣,胡云宣在十七岁的时候,到省城的英国教会学校读书,年轻人性格活跃不受拘束,同时又接触了一些革命思潮的冲击,全身热血沸腾,天天晚上做梦都在参加革命暴动,于是离家出走,投奔了革命圣地延安。

  此后胡云宣参了军,一直到建国时,淮河战役之时,已经当上三野六纵的某团团长,渡江战役之后随部队南下,把家也安在了南方。

  再后来就有了我,我生得时间很巧,正赶上八一建军节,父亲就给我起名叫胡建军,结果上幼儿园的时候一看一个班里就七八个叫建军的,重名的太多了,于是就给我改了个名“胡八一”。

  我祖父胡国华说:“这名改得好,单和(胡)八万一筒。”

  在我十八岁的时候,家里受到了冲击,首先是三野野司的那些头头脑脑先倒台,再逐渐牵扯了下来,又加上我父母出身不太好,他和我娘两口子都被隔离审查了,祖父也被拉出去当牛鬼蛇神批斗游街,他年岁大了,老胳膊老腿的劲不住折腾,没斗两回就去逝了。他给别人看了一辈子的风水,为人选墓地,自己临终还是给火葬的,世事就是这么的无常。

  我家里一共被抄了三遍,所有值钱的东西都被抄走了,祖父生前喜欢收藏古董,这些古玩不是被砸就是被抄,一件也没保全。最后唯一剩下的就是一本我祖父留下的残书,他让我把书用油布包了藏在公共厕所的房顶上才得以幸免。

  文革时的年轻人毕业之后有三个选择,一是参军,这是最好的去处,一是锻炼人,二是将来转业了能分配工作。其次是留在城里当工人,这也不错,可以赚工资。最倒霉的就是那些没门路,没关系,或者家里受到冲击的,这些年轻人只能上山下乡去插队。

  你要说我选第四条路,哪都不去,我就跟家呆着行不行啊?那也不行,当时没有闲人这么一说,人人都是社会主义的螺丝钉,都有用处。你要在家呆着居委会的、学校的、知青办的就天天走马灯似的来动员你,不过有些人坚持到了最后,就不去插队,你能把我怎么着?最后这样的人也就都留在城里还给安排工作了。中国的事就是这样,说不清楚,越活越糊涂,永远也不知道规则是什么,而潜规则又不是每个人都明白的。

  当时我太年轻,也不知道上山下乡具体是怎么回事,反正我这种家庭出身的想参军是肯定没指望了,留在城里也没人管安排工作,不插队也没别的地方可去,我一想插队就插队吧,我就当是广阔天地炼红心了,反正是离开家,要插就插得越远越好。

  我们这里的大部分人都选择去云南新疆插队,我选择了去内蒙,跟我一样的还有我一哥们儿王凯旋,他比平常人白一些,胖一些,所以外号叫胖子,我们插队去的地方叫岗岗营子,这地名我以前连听都没听过,直到他们告诉我是去这岗岗营子的那一刻,我才刚知道世界上原来还有这么个地方。

  坐火车离开家的时候,没人来送我们,比起那些去部队参军的热烈欢送场面,我们这些知青离家的情景有些凄惨悲壮。我随身只带了那本藏在公共厕所房顶的《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我不知道这是本什么书,只不过这是我家里唯一一样保留下来的东西,我想带在身上,等到想家的时候拿出来看看也好。
作者: cloves    时间: 2006-9-9 01:26
第四章 大山里的古墓


 虽说是内蒙,其实离黑龙江不远,都快到外蒙边境了。居民也以汉族为主,只有少数的满蒙两族。如果没去过岗岗营子,你永远也想不出来那地方多艰苦,我们这一拨知青总共有六个人,四男两女,一到地方就傻眼了,周围全是绵延起伏的山脉,和一望无际的原始森林,出了屯子走上百十里地也看不见半个人影。
    这里根本不通公路,更别说通电了,点个油灯都属于干部待遇了,在这地方使手电筒相当于现在住总统套房。在城里完全想象不到,我们当时还以为祖国各地全是楼上楼下,电灯电话呢。
    不过那时候也觉得新鲜,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山,好多山里产的东西也是头一次吃到,这附近的山比较富,山货很多,河里还可以捞鱼,倒不愁吃不饱饭,后来回城后听他们去陕西插队的说他们那才真叫苦呢,这几年就压根没见过一粒象样的粮食。
    知青的活不太重,因为这地方靠山吃山,农作物种的不多,夏天的晚上我们轮流去田里看庄稼,因为怕被野兽啃了,所以每天晚上得有一两个人住在庄稼地里过夜。
    山里的庄稼不是象华北平原那样的千里青纱帐,而是东边一块,西边一块,哪地平就在哪开一块田。所以晚上要经常出去走动,这天夜里正赶上我和胖子搭伴,胖子在草棚里睡觉,我出去转了一圈,一看也没什么事,回去睡觉得了。
    快到草棚的时候,我看见距离草棚不远的地方有一大团圆呼呼的白影,我揉了揉眼睛再仔细看,确实不是看花眼了,但是天太黑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也看不清楚,我那时候不信有鬼,以为是什么动物,于是我捡了条木棍想把它赶跑。
    一片漆黑之中一团白花花的事物,而且还在微微晃动,这究竟是什么东西?也不象是动物,可是如果不是动物它又为什么会动?天太黑,我又没有煤油灯照明,分辨不出那是何物。
    我虽然不怕鬼怪,但是面对未知的事物时,始终还是存在一些畏惧的心理,不敢抡棍子直接去打,我手中的这根棍子,其实就是从地里随手捡来的粗树枝,我用树枝轻轻捅了捅那堆白生生的东西,很软……突然在黑暗中听见胖子大叫:“啊……干什么?胡八一!你用树枝捅我屁股干什么?”
    一场虚惊,原来是胖子白天吃了不干净的果子,晚上闹肚子,蹲在那里放茅,黑夜里就他的大白屁股显眼。
  第二天早上,胖子不依不饶的要我对他进行补偿,自称昨晚让我吓死了一百多万脑细胞,我说就你那大脑,能有那么多脑细胞吗?我跟你都是穷光棍,接受了最高指示来农村接受很有必要的贫下中农再教育,你想让我拿什么补偿你?我可跟你提前说,做为你亲密的革命战友,我的全部家当就只剩下现在身上穿的这最后一条裤子了,你总不会要我拿这条裤子补偿你吧?
    胖子满脸坏笑着说那倒不用,我昨天在团山子那片老林里见到一个非常大的蜂窝,你跟我去把蜂窝捅了,咱们弄点蜂蜜冲水喝,还可以用蜂蜜跟燕子她爹换兔子肉吃。
    燕子是个姑娘的名字,她爹是村里有名的老猎人,我和胖子都住在她家里的知青点,她们父女两个经常进山打猎,时不时的请我们吃野味,我们一直觉得总吃人家的好东西有点过意不去,但是我们实在太穷,也没什么东西可以用来还请燕子父女。
    胖子发现了一个大蜂窝,我们就决定弄些蜂蜜回来送给燕子,俩人都是急脾气,说干就干,以前在城里我和胖子都是全军区出了名的淘气大王,捅个蜂窝不算什么,比这厉害十倍的勾当也是经常耍的。
    我怕迷路就找燕子借了他的猎犬,这是条半大的小狗,它是燕子自己养起来的,燕子给小狗起了个名字叫栗子黄,还一直没舍得带它出去打猎,见我们要去团山子玩,就把狗借给了我们。
    团山子离我们村的直线距离不算远,但是由于没有路,翻山越岭走了半日才到,这片林子极大,村里的人曾警告过我们不要进去,说里面有人熊出没,我们见过村中有个只有半边脸的男人,小时候就在这里遇到了人熊,好在燕子她爹及时赶到,开枪惊走了人熊,把他救了下来。但是那孩子的脸还是被人熊舔了一口,人熊的舌头上全是倒生的肉刺,一舔就舔掉了一大片肉,他的左脸没有眼睛耳朵,鼻子和嘴也是歪的。都四十多岁了,还讨不到老婆,村里的老人们说起他的事,都要流眼泪的。
    我们虽然胆大,也不敢冒然进入原始森林,胖子所说的那个蜂巢是他跟村里人来采松籽油时,在森林边缘发现的,蜂巢在林子外边靠近一条小溪的大树上。
    不过出乎预料之外的是,这蜂窝太大了,比我们以前捅过的那些加起来还要大,从远处看,就象是树上挂了一头没有四肢的小牛犊子,里面黑压压的巨大蛰蜂飞来飞去,嗡嗡声震耳欲聋。
    我说小胖你他妈的就坑我吧,这是蜂窝吗?这简直就是一大颗马蜂原子弹啊,这要捅炸了还得了?胖子说没错,要是普通的蜂窝还用得着找你吗?我自己就顺手解决了,怎么样?你还敢不敢干?
    我说这算什么,我们的队伍是不可战胜的,连美帝国主义的飞机坦克咱都不怕,能怕几只小蜜蜂?全是他奶奶的纸老虎,干他娘的,今天咱们吃定蜂蜜了。
    话虽如此说,却不能蛮干,稍有失误就会被马蜂活活蛰死,这种蜂如此巨大,肯定是有毒的,不用多,挨这么一两下就完了。刚好旁边有条小河,这就叫天助我也,我先拿出一块饼子掰了两块,喂栗子黄吃了,让它远远的跑开。然后各自把带来的军大衣穿上,戴了狗皮帽子扎了围脖,戴上手套,帽子前面遮了一块找女知青借的透明沙巾,检查全身都没有半点露出皮肉的地方之后,让胖子找了两枝空心的苇子,一人一棵,准备等会儿跳到河里躲避蜂群攻击时用来呼吸。
    准备停当之后,我们俩象两只臃肿的狗熊一样,一步三晃的来到树下,我手拿一团冬籽草和火柴蓄势待发,胖子拿个长长的杆子数着:“一,二,三。”数到三就用长杆猛捅蜂巢和树干连接的部分,没捅到四五下,巨大的蜂窝叭嗒一下落到树下,里面的无数大马蜂立刻就炸了营一样飞出来,在天空中形成一大片黑雾,嗡嗡嗡的笼罩在我们头顶。
   我事先准备的比较充分,不管蜂群的攻击,用火柴点着了冬籽草,放在蜂窝旁的下风口,从里面飞出来的巨蜂被烟一熏就丧失了方向感,到处乱飞,我和胖子又用泥土在燃烧的枯草周围堆了一道防火墙,以防形成烧山大火。
    此时那些没被烟熏到的马蜂已经认清了目标,纷纷扑向我们,我感觉头上就象下冰雹一样啪啪啪的乱响,不敢再做停留,急忙和胖子奔向旁边的小溪,那溪水不深,只有不到一米的深度,我们一个猛子扎到了底,身上的马蜂都被溪水冲走,我一手按住头上的狗皮帽子防止被水流冲走,另一只手取出苇子呼吸。
    过了许久才露出头来,发现蜂群不是被水淹死,就是被烟熏晕了过去,已经没有危险了,此时虽是盛夏,山中的溪流却冷,我全身已经被溪水冻得全身发抖,好不容易才爬上岸,躺在石头上大口喘气,头上的阳光晒得全身发暖,说不出的舒服。
    不一会儿胖子也撑不住了,晃晃悠悠的爬上岸来,刚爬一半,他忽然哎呦一声,猛的抬起手臂,手上不知被什么扎了个大口子,鲜血直流。
    我赶忙有下到溪中去扶他,胖子一边紧握住伤口一边说:“你小心点,这河里好象有只破碗,他妈的扎死我了。”
    这附近根本没有人居住,怎么会有破碗,我好奇心起,脱个净光,赤着膀子潜进溪中摸索,在胖子被扎的地方,摸出半个破瓷碗,看那碗的款式和青蓝色的花纹,倒有几分象以前我祖父所收藏的那种北宋青花瓷。


第四章 大山里的古墓 2

  祖父的那些古玩字画在破四旧的时候都被红卫兵给砸了,想不到在这深山老林里也能见到这种古玩的残片,还真有点亲切感,不过这东西对我来讲跟没什么用,我一抬手把这半个破碗远远的扔进了树林里。
  胖子也把湿透了的衣服扒个精光,胡乱包了包手上的口子,又跳进溪中,我们俩洗了个澡,然后把衣服鞋袜一件件的晾在溪边的鹅卵石上,我打声呼哨,招呼栗子黄回来。
  只见栗子黄从远处跑了回来,嘴里还叼了只肥大的灰色野兔,不知这只倒霉的兔子是怎么撞到栗子黄这只还在实习期的猎犬口中的,我一见有野兔,大喜之下抱着栗子黄在地上滚了几圈,真是条好狗,我从蜂巢上掰了一大块沾满蜂蜜的蜂房奖励它。
  胖子说:“回去咱们也找人要几只小狗养着,以后天天都有兔子肉吃了。”
  我说:“你想得倒美,山里有多少兔子也架不住你这大槽狠吃。先别说废话了,我还真有点饿了,你赶紧把兔子收拾收拾,我去捡柴火。”
  胖子在溪边把兔子洗剥干净,我抱了捆干松枝燃了堆篝火,把野兔抹上蜂蜜,架在火堆上烧烤。不一会儿蜜制烤肉的香味就在空气中飘散开了,我把兔头切下来喂狗,剩下的兔肉一劈两半和胖子吃了个痛快。我长这么大从来没吃过这么香的东西,差点连自己的手指也一起吞下去,虽然没有油盐调味,但是抹了野生蜂蜜再用松枝烤出来的野兔肉,别有风味,在城市里一辈子也想象不到世上有这种好吃的东西。知青的生活就是这样有苦有乐,我们被社会赶到了边远的山区,失去了一些东西的同时,也得到了一些在城里得不到的东西。
  吃饱之后,眼见天色不早,衣服也干的差不多了,就用粗树枝穿起巨大的蜂窝,两人一前一后的抬了,高唱着革命歌曲回村:“天大地大~不如我们大家决心大~爹亲娘亲~不如共产党的恩情深。”这才真是鞭敲金蹬响,齐唱凯歌还。唯一不太协调的就是在我们嘹亮的革命歌声中还夹杂着栗子黄兴奋的狗叫声,这使我觉得有点象电影里面鬼子进村的气氛。
  回到村里一看村里的人少了一大半,我就问燕子:“燕子你爹他们都到哪去了?”
  燕子一边帮我们抬蜂巢一边回答:“查干哈河发大水,林场的木头都被泡了,中午村里的大多数人都去那边搬木头了,支书让俺转告你们,好好看庄稼,别闯祸,他们要七八天才能回来。”
  我说:“支书喝酒喝糊涂了吧?我们能闯什么祸?我们可都是毛主席的好孩子。”
  燕子笑着说你们还不惹祸呀?打你们城里知青来了之后,村里的母鸡都让你们闹腾的不下蛋了。
  我们一起的另外两个男知青也去了林场,只剩下我和胖子还有另外两个女知青,我们因为出去玩没被派去林场干活,觉得很幸运,把蜂蜜控进罐子里,足足装了十多个大瓦罐,燕子说剩下的蜂房还可以整菜吃,晚上给你们整狍子肉炒蜂房。
  胖子乐了,说今天咱们这小生活跟过年差不多,下午刚吃了烤兔子肉,晚上又吃狍子肉炒蜂房,口水都快流出来了。燕子问在哪烤的兔子?我把经过说了。燕子说哎呀,你们可别瞎整了,在老林子边上烤野兔,把人熊引出来咋整呀。
  我们听她这么说才想起来,还真是太危险了,幸亏今天人熊可能是在睡觉才没闻见烤肉的香味。我一边帮燕子生火一边说了胖子在溪水中被破碗扎破手的事,那地方怎么会有那种宋代的瓷碗?
  燕子说那一点都不新鲜,咱村里姑娘出嫁,哪家都有几个瓶瓶罐罐的做陪嫁,都是从河里捞出来的。
  我越听越觉得奇怪,河里还能捞古董?燕子也从床底下翻出几个瓷瓶让我看:“不是河里长的,都是从上游冲下来的,咱村附近这几条河的源头都在喇嘛沟的牛心山,听老人们讲那山是埋了也不辽国金国的哪个太后的墓穴,里面陪葬的好东西老鼻子去了,好多人都想去找那个墓,但是不是没找着,就是进了喇嘛沟就出不来了,喇嘛沟那林子老密了,我爹就曾经看见过沟里有野人出没,还有些人说那牛心山里闹鬼,反正这些年是没人敢再去了。”
  说话间已经夜幕降临,燕子把饭菜作得了,胖子去叫另外两个女知青来吃饭,结果刚去就和其中一个叫王娟的一同气喘嘘嘘的跑了回来,我忙问他们出什么事了?
  王娟喘了半天才说清楚,原来和她一起的那个女知青田晓萌家里来信,说是她母亲得哮喘住院了,病得还挺严重。田晓萌听人说喇嘛沟里长得菩萨果对哮喘有奇效,就一个人去喇嘛沟采菩萨果,从早晨就去了,一直到现在天黑也没回来。
  我脑门子青筋都跳起来多高,这田晓萌也太冒失了,那地方全是原始森林,连村里有经验的猎人也不敢随便去,她怎么就自己一个人去了?
  王娟哭着说我拦不住她呀,咱们赶紧去找她吧,要是万一出点什么事可怎么办呀。
  可是眼下村里的劳动力都去了林场,剩下的全是老的老小的小,要去找人只能我和胖子去了,燕子也带上栗子黄和猎枪跟我们一道去,留下王娟在村里看庄稼。
  
  在山里有狗就不怕迷路,我们不敢耽搁,点着火把牵着栗子黄连夜进了山,深山老林里根本没有路可走,我真想不明白田晓萌自己一个女孩怎么敢单身一人闯进大山的最深处,胖子说她可能是急糊涂了,谁的亲娘病了不着急啊。
  因为天黑,又要让狗追踪气味,栗子黄没受过专业的追踪训练,经常跟丢了,还要掉回头去重找。所以我们走得很慢,以前四五个小时的路,走了足足一整夜,东方出现了曙光,大森林中的晨风吹得人身上起鸡皮疙瘩,精神为之一振,燕子给我们指了指西面说:“你们看,那座大山就是牛心山。”
  我和胖子向西边看去,无边无际的林海和山峦中耸立着一座雄浑巍峨的巨大山峰,整个山就如同牛心的形状,九条玉龙般的大瀑布从山上奔流而下,村民们捡到的那些瓷器就是从瀑布里冲出来的,看来那传说中辽国太后的陵墓可能就在山内,但是始终没人找得到入口。
  我见了这座壮观的山峰突然有一种感觉,向毛主席保证这样的山我好象在哪见过。心念一动,终于想起来平时闲着翻看我祖父留下的那本破书时看到的一段记载,这种山水格局是一块极佳的风水宝穴,前有望,后有靠,九道瀑布好似是九龙取水,把山丘分割得如同一朵盛开的莲花,对了,好象是叫什么“九龙罩玉莲”。


第四章 大山里的古墓 3

  这九条瀑布,多一条少一条,或者是没有这么大的水流,都够不上九龙罩玉莲的格局。九在个位数中是最大的,发音也同久。瀑布的水流如果小了,那也就不叫龙了,那是蛇。
  这种风水宝穴,还有个别称叫做“洛神辇”,按书中所说,最适合的就是在这种地方安葬女性,如果安葬了男子,其家族就要倒大霉了。
  这时我心中隐隐约约有种感觉,我祖父的那本《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并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四旧,书中的内容确实是言之有物的,回去之后还要好好再读一遍。
  不过我并不觉得这种风水术有什么实用价值,中国自古以来有那么多的帝王将相,哪一个死后是随便找地方埋的?朝代更替兴盛衰亡的历史洪流,岂是祖坟埋得好不好所能左右的。
  燕子指着牛心山前的山谷说:“这就是有名的喇嘛沟,传说里面有野人,到了晚上还闹鬼。”
  胖子望了望山谷中遮天蔽日的原始森林,皱着眉头说:“田晓萌要是进了喇嘛沟肯定会迷路,咱们只有三个人一条狗,想找她可真是有点不太容易。”
  我看她们俩有点泄气,就说:“我就不信世界上有什么鬼,不管是鬼还是野人,让我碰见了就活捉它几只,带到北京去送给毛主席,毛主席见了一定很惊讶。”
  胖子和我一样都是军人家庭出身,血液里天生就有一种天不怕地不怕的成份,他听了我这么说,也来精神了,摩拳擦掌的准备进沟。
  只有燕子忧心忡忡,她作为本地人,从小到大听了无数关于这喇嘛沟的可怕传说,自然就有一种先天养成的畏惧的心理。不过现在救人要紧,只能把那些抛在脑后了。
  三人先坐下来吃了些干粮,整点装备,我们一共有两杆猎枪,这两支枪是燕子和她爹的,一把是三套筒,另一把是鄂伦春人常用的抬杆子,这两种枪都很落后,全是前膛装填的火药枪,近距离杀伤力很大,但是射击三十五米以外的目标,威力和精度都难以保证,也就打个野兔狍子之类的。
  我六岁起就被我爹带到靶场玩枪,解放军的制式长短枪械我用得都很熟,但是这种前膛燧发猎枪,我一点都没有把握能控制住,胖子和我的经验差不多,我们商量了一下,猎枪我和燕子各拿一支,胖子拿了一把砍柴的砍刀。准备停当之好,三人就一头扎进了喇嘛沟的密林之中。
  在喇嘛沟里,比起传说中的野人和山鬼,最真实直接的威胁来自于人熊,人熊虽然和黑瞎子同样都是熊,但是人熊喜欢人立行走,故得此名,人熊体积很大皮糙肉厚,猎人们只有成群结队,并带有大批猎狗的时候才敢攻击人熊。如果一个人带着一把破枪在原始森林中和人熊遭遇,几乎就等于是被判死刑了。
  在林子里走了大半日,牛心山上九道大瀑布的流水声轰隆隆的越来越大,眼见喇嘛沟已经走到了尽头,就快到牛心山脚下了。
  人熊野人都没碰到,更没见到田晓萌的踪影,胖子累得一屁股坐在地上:“不行了……实在……走不动了。”
  燕子说那咱们就先歇会儿吧,栗子黄好象也寻不到田晓萌的气味了,唉,这可咋整啊?要是找不到她,支书和我爹他们回来还不得把我骂死。
  我也累得够戗,拿起水壶咕咚咕咚灌了几口,对他们两个人说:“田晓萌许不会是让人熊给吃了?再不然也有可能是被野人抓去做了压寨夫人。”
  我们正在一边休息一边闲扯,忽听栗子黄冲着密林深处狂叫了起来,猎犬都是血统优良的好狗,它们不在极其危险的情况下,绝不会如此狂叫。
  我问燕子:“狗怎么了?是不是发现有什么野兽?”
  燕子脸色惨白:“快上树,是人熊。”
  我一听说是人熊,急忙三下两下爬上了一颗大树,低头一看,燕子正在托着胖子的屁股,胖子不会爬树,吃力的抱着树干一点点的往上蹭。我又赶紧从树上溜了下来,和燕子一起托胖子的屁股,胖子好不容易爬上了最低的一个大树叉,满头大汗的趴在上面说:“我……这树他妈的……太高了!”
  栗子黄的叫声越来越急,还没等我和燕子爬上树,就见树丛中钻出一只浑身黑毛的人熊,它见了活人,立即兴奋起来,人立着咆哮如雷。
  燕子长年跟她爹在山里打猎,经验极其丰富,来不及多想,抬起猎枪对着人熊就放了一枪,碰的一声火光飞溅,弹丸正中人熊的肚子。
  由于距离很近,而且人熊的腹部最是柔软,给它的肚子上开了个大洞,鲜血和肚肠同时流了出来。人熊受了伤,恼怒无比,用大熊掌把自己的肠子塞了回去,然后狂暴的扑向燕子,燕子的猎枪不能连发,身后都是树木荆棘无处可逃,只能闭眼等死。
  我急忙举枪瞄准人熊的头部,这一枪如果打不中,燕子就完了,想到这里手有点发抖,一咬牙扣动板机,抬牙子猎枪巨大的后座力差点把我锨了个跟头,一屁股坐在地上,不知是火枪的杀伤力不够还是我射得偏了,虽然打中了人熊的头部,却只是打瞎了它的一只眼睛。
  这一枪虽不致命,却把燕子救了,人熊瞎了一只眼,满脸都是鲜血,还挂着半个眼珠子,它变得更加疯狂,丢下燕子不管,径直朝我扑来。
  这时栗子黄从后面猛咬人熊的后腿,人熊扭过头去要抓栗子黄,栗子黄很机警,见人熊转身,便远远跑开,对人熊呲着牙挑衅。
  就这么缓得一缓,我和燕子都抓住了这救命的十几秒钟时间,分别爬上了大树。
  人熊受伤也不轻,肚肠子被打穿流出来一大截,还瞎了一只眼睛,它在山中连老虎都怕它三分,哪吃过这么大的亏,想去抓栗子黄,但是又没有猎犬跑得快,想要去咬那三个人,那些家伙又都爬上了大树。在树下转了几圈,虽有一肚子邪火,而一时竟不知该如何是好,暴跳如雷,仰天狂吼,声震山谷。
  我趴在大树上看见下面的人熊急得直转圈,觉得好笑,对胖子喊:“小胖,你二大爷怎么还不走啊?跟下边瞎转悠什么呢?你劝劝它,别想不开了。”
  胖子不是怕人熊而是怕高,拿现代的词来说他可能是有点恐高症,趴在树叉上吓得发抖,但是他听我挤兑他,也不肯吃亏,跟我对骂起来:“胡八一,你他妈的就缺德吧你,下边这位哪是我二大爷啊,你看清楚了再说,那不是你媳妇吗?”

第四章 大山里的古墓 4

  我哈哈大笑,指着下面的人熊对胖子说:“噢,看错了,原来这是你老姨,我可不给你当姨夫。”
  胖子气急败坏的想用树上的松果投我,但是两只手都紧紧抱着树杈,不敢有太大的动作。
  我见了胖子的样子更加觉得好笑,不过马上我的笑容就僵住了,树下的人熊正不顾一切的爬上我所在的这棵大树。
  它虽然笨重,但是力量奇大,又受了重伤,疼痛已经让它完全失去了理智,在它眼中只剩下我们三个人一条狗,瞪着一只血红的熊眼,大熊掌上的肉刺牢牢扒住树干,庞大的身躯每一蹿就爬上来一米多高的距离。我心中暗骂:“谁他娘的告诉我狗熊不会爬树?这不是坑我吗。”
  在山里有句老猎手叮嘱年轻猎人的话:宁斗猛虎,不斗疯熊。因为受伤而完全发疯了的人熊,其破坏力和爆发力都是惊人的,我大吃失色,再也没心思跟胖子开玩笑,不停的盘算着怎样脱身。
  这时燕子大喊:“快……快装铁沙,打它的另一只眼!”
  我这才想起来背在身后的猎枪,连骂自己没用,又往大树顶端爬了一段,解下扎裤子用的武装带,把武装带栓在一枝足能承受我体重的大树杈上,用一只手抓着猎枪挂住重心,腾出另一只手往猎枪里装填火药,我把牛角筒里剩下的多半筒火药都装进了抬牙子的枪管。
  人熊爬得很快,离我越来越近,燕子和胖子都为我捏了一把冷汗。我尽量只把注意力放在手中装填猎枪上的动作上,不去想下面爬上来的人熊。
  装完火药之后是压铁沙,用铁通子把火药和铁沙用力杵实,鼻洼鬓角全是汗水,这种猎枪真麻烦,东北的大森林中有多少猎手是因为没有一把快枪而失去宝贵生命的,这时候我要是能有一把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就算再来个两三只人熊也不在话下,在这种情况下,哪怕有只手枪也好。
  就在我完成装铁沙火药,并替换完火石的那一刻,人熊已经够到了我的脚,我赶紧把枪口倒转向下,正对着人熊的脑袋开了一枪,这一枪因为火药放得太多,烟火升腾,把我的脸熏的一片祛黑。
  火枪是凭借火药喷射的力量激发铁沙,但是角度太低使得压在枪筒里的铁沙松动了,没有发挥出应有的威力,另外由于是单手抵近射击,后面没有支撑点,如此近的距离还是打得偏了,没击中头部,只是把人熊的肩膀打得血肉模糊,人熊从十几米高的树上掉了下去,沉重的砸在地上,地上都是极深的枯枝败叶,再加上它皮肉厚实,并没有对它造成多大伤害。
  人熊爬了起来,这次它不再爬树,嗷嗷叫着用肥大的躯体撞击大树,震动得树上的松叶松果雨点般的落下。
  还好我用武装带把胳膊挂住,才不至于被震下去,我有点担心这棵大树不够粗壮结实,再被人熊撞几下就会齐根折断,就对燕子和胖子喊道:“我要去见马克思了,你们有没有什么话要对革命导师说的,我一定给你们转达。”
  胖子在十几米外的另一颗大树上对我喊:“老胡同志,你放心去吧,革命事业有你不多,没你不少啊,你到了老马那边好好学习革命理论啊,听说他们总吃土豆炖牛肉,你吃的习惯吗?”
  我说:“小胖同志,革命的小车不倒你只管往前推啊,红旗卷翻农奴戟,黑手高悬霸主鞭,天下剩余的那三分之二受苦大众,都要靠你们去解放了,我就天天吃土豆烧牛肉去了。”
  燕子急得哭了出来:“这都啥时候了,你们俩还扯犊子,快想点办法啊。”
  正当我们无计可施之时,人熊却不再用身体撞击大树,停了下来,坐在地上呼呼喘气。原来人熊流了很多血,又不停的折腾,它虽然蛮力惊人,也有用尽的时候,这回它从狂暴中冷静了下来,学了个乖,以逸待劳,坐在树下跟我们耗上了。
  栗子黄也见识了人熊的厉害,不敢再靠近人熊嘶咬,远远的蹲在一边,它也很饿,但是对主人很忠实,不肯自己去找吃的。燕子心疼自己的狗,打个口哨让栗子黄自己去找东西吃,栗子黄这才离开。
  三个人趴在树上商议对策,但是都没什么办法,现在下树硬拼,凭着手中的老式火枪,无疑自寻死路,村里的大部分人都不在,也别想指望有人来救援。只好各自用裤带把身体牢牢缚在树干上,看看最后谁能耗过谁吧。
  这样一来,对在树上的三个人最为不利,刚才一番惊心动魄的人熊搏斗,已经耗尽了我们大部分力气,现在已经快到晚上了,我们三人都是两天一夜没有合眼,白天只吃了几个棒子面饼子,又饿又困,怕是到不了明天早晨,就得饿昏过去掉下大树。
  此情此景,让我想起一句主席诗词:敌军围困万千重,我自岿然不动。不过山下没有旌旗在望,只有人熊守候。
  就这么胡思乱想的,不知不觉中我昏昏沉沉的趴在树干上睡着了,也不知过了多久感觉胃中饥饿难耐,一阵阵的发疼,就醒了过来,只见天空上繁星密布,残月如勾,已经到了深夜时分。整个森林中都静悄悄的,借着月光一看,树下的人熊已经不在了,不知它是什么时候离开的。树枝浓密,我看不清燕子和胖子还在不在树上,就放开喉咙大喊:“燕子!小胖!你们还在树上吗?”
  连问了几声,喊声在中夜的山谷间回荡,却没有半点回应。我虽然胆大,但是一想到只剩下自己一个人独自在原始森林之中,不禁有些发毛。心想这两个家伙也太不够意思了,怎么把我忘了,走的时候竟然不叫我。
  我在树上又喊了几声,忽然发现前面不远有一片灯火璀灿的地方,在这地方竟然有人居住?他们两个是不是也看到灯光,到那边找人去了?
  黑夜之中辨不清东南西北,只听水流轰鸣,有举头看了看北极星的方位,看来那片灯光应该是来自于牛心山方向,我树上溜了下来,找准方位,深一脚浅一脚的向那边走去。
  真希望那是住在山里的老猎人,热情而又好客,看到我这样在森林中迷路的知识青年,一定会热情款待,先给我冲壶热茶,再烤了鹿腿来给我吃……越想肚子越饿,抹了抹嘴角流出来的口水。
  边想吃的边走,很快就到了一个巨大的山洞前,山洞深处灯火辉煌,很奇怪,刚才明明看着那些灯光不远,这时却又变成在山洞深处了,莫不是我饿得眼花了。
  我在自己幻想中的烤鹿肉的驱使下走进了山洞,直到漆黑阴暗而又漫长的山洞尽头,发现山腹中空间广大,使人眼前豁然开朗,忽见对面有五六个年前女孩正在一起行走,现在分明是夏天,她们却穿着奢华的皮裘,只有其中一个身穿应季的服装,她头上扎了两个麻花辫子,斜背一个印有为人民服务字样的军绿帆布挎包,那不正是田晓萌吗?


第四章 大山里的古墓 5

  没错,绝对是田晓萌,她是苏州来的知青,我和胖子是福建的,随说大家都是南方人,但是并不算太熟。主要是因为我和胖子总惹祸,一般老实文静的姑娘们也不敢亲近我们两个。
  不过在这奇怪的山洞中见到熟人,心里多多少少就有了底。我紧走两步对田晓萌喊道:“田田,有吃的东西吗?”
  田晓萌扭头一看是我,就朝我招了招手,示意让我走近。我走了过去对她说:“你在这玩的倒痛快了,我们为了找你差点让人熊给吃了。这是什么地方啊?你有什么吃的东西没有?我饿得都前心贴后背了。”
  田晓萌说:“真对不起,都是我不好,我进喇嘛沟采药迷了路,被这几位好心的姐姐救了,她们这一会儿还要演皮影戏,你来的正好,咱们一起看了再回去。”随即给我引见了她身边的几个年轻女子,她们说话都是当地的口音,说话很有礼貌,给我拿了一些鹿肉干吃,招呼我一齐去看戏。
  我跟着她们向里面走去,只见广大的山洞正中有座城子,楼阁壮丽。
  在城门前搭建了纸灯白布,后边坐了十几个司掌锣鼓锁钠的乐师,前面设有一张古香古色的长桌,桌上茶档茗盏,器具精美,有一个红色玛瑙托盘中堆满了瓜果。
  桌前设有三张椅子,那几名身穿貂裘的女子请我和田晓萌分别做在左右,居中的椅子虚设,似乎尚有一位重要人物要来。
  田晓萌见只有三个座位,其余的人都站在后边,就觉得有些过意不去,想要推辞。我又累又饿,也顾不上客套了,反正人民的江山人民坐,既然有座位,谁坐不一样,于是大咧咧的坐了,抓起面前的食品就吃。
  可能是饿得狠了,食物虽然精美,却没半分滋味,都如同嚼蜡一般,越想越是觉得古怪。
  这时有两个少女搀扶着一个衣着华贵白发笼钟的老太太从大门中走出,坐到中央的位子上。
  我和田晓萌都站起来向主人问好,见了那老太太的样子,我心中更觉得怪异,现在这都什么年月了,怎么还有地主婆?
  老太太冲我们俩点了点头,就居中坐下,一言不发的等着看戏。
  身后站立服侍的年轻女子一拍手,戏班子里的乐师傀儡师听见号令,一齐卖力演出,皮影戏起源于汉唐时期,又别名“灯影戏”是一门在民间很受欢迎的艺术,以驴皮镂刻出戏文中的人物动物,由艺人在白幕之后伴着锣鼓器乐唱词操纵,发展至近已有不下数百出的整套戏目。
  不过这种艺术形式在文化大革命中自然受到波及,被批判为宣扬才子佳人帝王将相的大毒草,哪里还有人敢再演绎。想不到今天我竟然在此见到,这在那个文化生活为零的时代里,真是太吸引人了,我光顾着看戏,完全忘了其他的事情。
  这次皮影演的各出大戏都是极有精彩的剧目,先演了一出《太宗梦游广寒宫》,又开始演〈〈狄青夜夺昆仑关〉〉。
  我看得心旌神摇,口中干渴,就伸手去拿桌上的茶杯喝水,无意间看了身旁的老太太一样,只见她也正自看得眉开眼笑,边看边取桌上的果脯点心食用,咀嚼食物的样子十分古怪,两腮鼓动如同猿猴。
  我奶奶年老之后也没有牙,但是吃动西绝不是这样子啊,这老太太是人是猴?心中一乱,手中的茶杯落在地上摔了个粉碎,茶杯这一摔破了不要紧,那老太太的脑袋也随之掉在了地上,她的人头还盯着皮影戏观看,嘴里还在咀嚼不休。
  老太太手下的侍女急忙赶到近前把她的人头恭恭敬敬的捧了起来,又给她按到身子上。
  我心中知道这是遇上鬼了,一把拉起田晓萌就向山洞外边跑,一片漆黑之中跌跌撞撞的冲出了山洞,耳中听得轰隆声不绝,大地不停的震动,身后的山洞闭合成一块巨大的石壁,再晚出来半分钟,就得被活活夹死在山中。
  外边天色已经大亮,我拉着田晓萌跑到山下的溪边,觉得肚子奇痛无比,疼得我额头直冒冷汗蹲下身去,看来她们给我吃的东西有问题,忽然见前边走来两个人,前边的那个姑娘有些眼熟,原来是燕子,我见到她才感到安心,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等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三天之后了,那天燕子和胖子一直在树上呆到天亮,树下的人熊失血过多死在了树下。但是到处都找不见我的踪影,最后在河边发现了昏迷不醒的我和田晓萌。
  我这三天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发了四十几度的高烧,胖子跑了四十几里的山路请来县里的医生给我治病,我体格健壮,总算是醒了过来,而田晓萌始终没有意识,只好通知她的亲属把她接回家去治疗了,至于后来她怎么样了,我们都不太清楚。
  我把我的遭遇和燕子的爹讲了,他告诉我说,我遇到的可能是“鬼市”,山里有个传说,那位太后死的时候,活埋了很多民间诸班杂耍的艺人来陪葬,有些人就曾经在牛心山看过和我相同的事情。
  不过这些事在我的记忆中模模糊糊,有时候我自己都不太敢确定真的曾经发生过。
  我的知青生活经过了整整一年,69年春节轮到我回家探亲,我的命运又发生了一次巨大的转折。
作者: cloves    时间: 2006-9-9 01:26
没人看。。。。
作者: cloves    时间: 2006-9-11 20:55
第五章 康巴昆仑不冻泉


那一年的春天,整个中国都笼罩在战争的阴云之下。苏联在中国北方边境线上部署了三个集团军群总数一百多万的军队,中国的近邻印度也和中国的边防部队不断的发生摩擦,岛上的国军见此情形觉得有机可乘,摩拳擦掌的准备反攻回来,同时美国的第七舰队也进入了应战状态。
    中国政府的高层感受到了国际敌对势力的威胁,不断进行战略部署上的重新调整,军队扩编,备战备荒,深挖洞,广积粮,群众们积极进行防核防化防空袭的三防演练。
    我回城探亲的时候有人告诉我内部消息,我父母的问题很快就将得到组织上的澄清,证明我祖父不算地主,他的成份是中农,所以他们被释放出来是迟早的事,这时由于解放军大量征兵,我父亲以前的一位老战友让我当了“后门兵”入伍。
    我爹的战友陈叔叔是军分区的总参谋长,当年第九兵团入朝参战,冰天雪的盖马高原,十几万志愿军合围了美军最精锐的海军陆战队第一师,美军航空兵投掷的大量航空炸弹、凝固汽油弹,把深夜的天空都照成了白昼,冒着美军钢铁弹幕所组成的火力屏障,志愿军象潮水一般,发动了一波又一波的冲锋……
  在那场残酷的战役中我爹冒着零下四十几度的低温,把身受重伤的陈叔叔从死人堆里背了出来,到了救护所的时候,两人的身体被身上的血水冻在了一起,护士用剪刀剪破了皮肉才分开。他们之间的友谊已不能用生死之交四个字来衡量,而且我父母的历史问题也快要解决了,现在安排老战友的儿子参军,对一个分区参谋长来说不是什么难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中国人养成走后门的习惯就是在部队里最先开始的。
    陈叔叔问我想当什么兵种的兵,我说想当空军,听说飞行员伙食好。陈叔叔笑着给了我一个脑锛儿:“战斗机哪有那么容易开的,你小子给我到野战军去,好好锻炼几年,等提了干,再把你调到军区机关来工作。”我说回机关工作就算了吧,我还是愿意留在基层部队,办公室呆不惯。
    想回岗岗营子和小胖燕子他们告别,但是时间上不允许,就给他们写了封信,心里觉得挺过意不去,自己去部队当了兵,留下好朋友在山沟里插队,怎么说也有点不能同患难的感觉。不过这种感觉我三个月以后就没有了,那时候我才知道在山里当知青有多舒服。
    我被征兵办按排到了一只即将换装为装甲师的部队中,没想到阴差阳错,刚在新兵训练营苦熬了三个月,中央军委一纸命令,这支部队就被调往了青藏高原的昆仑山口六十二道班兵站,全师改编为成工程兵部队。
    其实这件事说起来也不奇怪,当时的情况是全国的部队都在挖洞搞人防建设,各种洞,防空的,弹药储备的,战略隐蔽的等等,全军几乎没有不挖洞的部队,所不同的是我所在的部队由业余挖洞,转变成职业挖洞,我们的任务是一级机密,要在昆仑山的深处建设一座庞大的地下战备设施,虽然没有明确的告诉士兵们这个设施的用途,但是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应该能猜得到吧。部队中有保密条例,所以大伙平时从不谈论这件事。也有传闻说完成了这次的工程任务,我们还要被编回到野战军的序列中去。
    昆仑山口也称昆仑垭口,海拔4767米,在地质学的角度上来讲属于“多年冻土荒漠地貌”是由古代强烈腐蚀的复杂质变岩构成,我们师从上到下,除了会挖战壕之外,对土木工程建筑施工一无所知,所以部队里派来了很多工程师技术员指导工作,对指战员们进行为期五个月的强化培训,我所在的一个班就作为先遣小分队率先向南经过“不冻泉”进入茫茫昆仑山的最深处,我们的任务是去寻找适合施工的隐蔽地点。
    “不冻泉”位于昆仑河北岸,又名昆仑泉,花岗岩板圈成了池壁,池中清澈的泉水万年不停的喷涌而出,即使严寒的冬季也从不封冻,谁也不知道泉眼下面通着哪里。上级传达了纪律,命令士兵不许在这里洗澡,因为当地藏民视“不冻泉”为神泉,时常对泉水膜拜。以前西藏刚解放的时候,进藏大军途径此地,那时候还没有发布这些规定,有三名战士在泉里洗澡,都给淹死在了泉眼里,死因据说是因为泉水中含有大量的硝磺,他们的墓就安在离这不远的兵站,我们小分队最后的补给站也设在那里。
    终于进入了昆仑山,几乎所有的人都产生了严重的高原反应,人人的脸都憋得发紫,目光也变得模糊,在我们的眼中似乎产生了幻觉,巍巍昆仑的千丘万壑,如同一条条滚滚向前的银灰色巨龙。而我们这支十多个人组成的小分队在这雄浑无际的山脉中显得还比不如一只小小的蚂蚁。
    我在行军的路上想起了祖父传下来的那本书,那书上曾说昆仑群峰五千乃是天下龙脉之祖,这些山脉中从太古时代起直到现在,里面不知埋藏了多少秘密,相传西藏神话传说中的英雄王格萨尔王的陵塔和通往魔国的大门都隐藏在这起伏的群山之中。
    (在古藏俗中,天葬并不是最高待遇,最高规格是塔葬)
作者: cloves    时间: 2006-9-11 20:56
第六章 一百张美女皮

先遣队的任务是找到合适的施工地点,随行的还有两名工程师和一个测绘员、一名地质勘探员,弃车之后在山里行进了整整两天,第二天的黄昏大家扎了帐篷休息,铅云密布的天空上飘起了零星的雪花,看来到晚上会有一场大雪降临。
    那四名工程技术人员都是戴着眼镜的知识份子,其中还有一个是女的,他们还远没有适应高原的恶劣环境,趴在帐篷里喘着粗气,听那声音都让人替他们的小身子骨担心。
    领队的连指导员和班长卫生员三个人忙着给他们倒水发药,劝他们吃点东西,越不吃东西越会觉得缺氧。
  士兵们身体强壮,入伍的时候都经历过新兵营每天五公里武装越野的磨练,适应环境的能力很强,这时候基本上都已经稍微适应了缺氧的环境,用特制的白煤球燃料点燃了营火,战士们围在一起取暖,吃煮得半熟的挂面和压缩饼干,因为海拔太高,水烧不开,挂面只能煮成半熟。
    和我混得比较熟的几个战友是东北黑龙江的“大个子”,藏区入伍的藏族兵“尕娃”,年龄只有十六岁的吉林通信兵“小林”。我们几个三口两口吃完了面条,喘着粗气休息,感觉在高原上吃一顿饭所使的力气,简直都超过了在平原上的武装越野行军。
    小林休息了一会儿对我说道:“胡哥,你是城里参军的,知道的事多,给俺们讲几个故事听呗?”
    大个子也随声符合:“哎呀我说老胡,太稀罕听你唠了,贼拉带劲,反正一会儿还得整哈玩意儿班务会,也不能提前休息,先给同志们唠一段呗。”
    尕娃汉话说的不利索,但是能听明白,也想说什么,张了半天嘴,楞是没想起来该怎么说,干脆只对我一挥手,我估计他那意思大概是,你讲吧,我也听听。
    我吐着舌头说:“空气这么稀薄,你们怎么还这么大精神头?得了,既然同志们想听,我就先白话一段,等会儿开班务会时班长给我穿小鞋,你们可得给我帮忙说情啊。”
    我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我们班长看我不太顺眼,他是从农村入伍的,跟小媳妇似的在部队熬了五年才当上个小小的班长,他特别看不惯我这种高干子弟的“后门兵”。班里一开会他就让我发言,抓住我发言中的漏洞就批评我一大通,几乎都形成固定的规律了,把我给气的呀,就别提了。
    但是我讲点什么好呢?我看过的书加起来不到十本,其中毛选四本,语录一本,字典一本,《红日》算一本,《青年近卫军》也算一本。可是这些都给他们讲没了,还有本《风水秘术》我想他们也听不明白。
    我搜肠刮肚的,总算想起来上山下乡时从田晓萌借来看的一本书,那是一本在当时很流行的民间传说手抄本,这本手抄本的内容以梅花党的事迹为主,也加入了不少当时社会上的奇闻异事,其中有段一百张美女皮的故事,给我留下印象特别的深。
    这个故事的开始,是发生在一辆由北京开往南京的列车上,女大学生赵萍萍回南京探亲就是搭乘的这趟列车,坐在他对面的乘客是一名年轻英俊的解放军军官,两人有意无意之间就聊了起来,赵萍萍被这位年轻军官的风度和谈吐倾倒了,在交谈中还得知他家庭环境很好,受过高等教育,赵萍萍甚至开始幻想着自己嫁给对方。不知不觉之中火车就抵达了南京站,军官请赵萍萍到火车站附近的饭馆里坐一坐,吃饭的时候军官去打了个电话,回来后拿出一封信,托付赵萍萍帮忙送到他在南京的家里,因为他自己有紧急任务要先赶回部队,所以先不能回家了。赵萍萍毫不犹豫的答应了,随后二人依依不舍的分别。
    第二天赵萍萍去军官的家里送信,接待她的是一位老妇人,老妇人把信取出来读了一遍,然后热情的把赵萍萍请到家中,给她倒了杯茶。赵萍萍喝了几口茶,和老妇人闲谈几句,突然感觉眼前金星乱转,一头晕倒在地。一桶冰凉刺骨的冷水浇醒了赵萍萍,她发现自己赤身裸体的被绑在一条剥人橙上,墙壁上挂满了人皮。周围站着几个人,正是那老妇人和她手下的几名彪形大汉。她把那封信拿到赵萍萍眼前让她看,信上只有一句话:“送来第一百张美女皮,敬请查收。”老妇人冷笑着说道:“你死到临头了,让你死个明白,我们都是潜伏的特务,剥女人的人皮是为了在里面装填炸药,一共要准备一百张人皮,今天终于凑够数了。”说着取出一把刹利刀交给其中一个手下,让他动手活剥赵萍萍的皮,刹利刀是专门剥皮用的特制刀,那大汉用刀在赵萍萍头顶一割,在她的惨叫声中……
    我刚说到兴头上,就被走过来的二班长打断了:“都别说咧,都别说咧。胡八一,你又在胡编乱造咧,现在咱们班开班务讨论会咧,你那小嘴儿不是喜欢说吗,咱们这次,就让你先发言中不中咧?”
作者: cloves    时间: 2006-9-11 20:57
两章 更新完毕  [s:2]
作者: cloves    时间: 2006-9-12 05:24
第七章 大冰川


我站起身来一个立正,学着班长的口音回答他道:“不中,不中,咋又是俺咧?轮也该轮到拉木措那个尕娃子说一回咧,人人平等才是社会主义的原则咧。”
    二班长说:“小胡同志,咋就你怪话多咧?俺让你不要学俺说话,俺是班长,俺让你说你就说咧,不要谈啥绝对平均主义中不中咧?”
    我看了看周围的几个战友,他们一个个都一本正经的坐着等我发言,尕娃趁班长不主意,还冲我吐了吐舌头,这几块料,太不仗义了。现在只能自己给自己找台阶下了:“报告班长,今天咱们讨论什么内容?你还没说呢,你不说让我们怎么发言?”
    这时指导员走了过来,指导员李健三十多岁,中等身材,是很斯文的一个人,是十多年的老兵,他对待官兵很好,没什么架子,走过来对大家说:“同志们在开会呢?我也来听一听。”
    二班长赶紧给指导员敬了个礼,指导员摆摆手说你们继续,别因为我别影响了你们的讨论。
    二班长水平很低,见指导员在旁边就显得特别紧张,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他可能觉得唱歌比较简单,于是就对士兵们说:“同志们,俺们一起唱个革命的歌子来鼓舞斗志,中不中咧?”
    战士们异口同声的答道:“肿”。指导员听得在旁边差点乐出声来,赶紧假装咳嗽两声进行掩饰。
    二班长却没听出来有什么可笑的,一脸严肃的把双手举起来,做出音乐指挥的动作:“同志们,我先起个头啊,二呀嘛二郎山,预备,唱。”
    “二呀嘛二郎山,哪怕你高万丈,解放军铁打的汉,下决心要闯一闯,不怕那风来吹,不怕那雪来飘,要把那公路,修到那西藏。”天空的雪越下越大,十几名战士的合唱声回荡在昆仑山漫天飘飞的白雪之中,也不知道是苍茫的群山飞雪衬托了军歌的雄壮,还是军人们的歌声点缀了昆仑山的苍凉寂寞,一时间就连另外一座帐篷中的几名工程师也都被歌声吸引,忘记了高原反应,在歌声中望着远处无尽的山峰思潮起伏。
    最后指导员给大家讲了几句话:“我和你们大家一样,也是第一次到昆仑山,这里的条件确实是非常艰苦,环境非常恶劣,我们面临的是最严峻的考验。但是我的同志哥,咱们不是普通的部队啊,咱们连的称号是“拼刺英雄连”,这个荣誉是六连的前辈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无论如何都不能给这面旗帜摸黑,现在党中央毛主席把这个光荣的任务交给了咱们,是对咱们六连巨大的信任,我们一定要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军人作风圆满完成这次任务。同志们,大家有没有决心?”
    我们一齐答道:“有”
    指导员满意的点点头继续说道:“今天早点休息,咱们小分队明天就要过大冰川了,大家要提前做好准备,好了,解散。”
   进山的第三天早晨,小分队抵达了大冰川,传说这附近有一个极低洼的小型盆地,我们此行的目的地就是那处盆地。由于是机密任务,所以不能找当地的向导带路(其实也没有人认识路),只能凭着制作粗糙的军用地图,在乱草一样的等高线中寻找目的地。
    大冰川是由三部分组成的,落差极大,坡度很陡峭,最高处海拔超过六千米,积雪万年不化,中见一段最长,全是镜子面一样溜滑的寒冰,冰层厚度达到了上百米,最下边又低于青藏高原的平均海拔,象裂痕一般深深的陷进大地,这里地气偏暖形成了一个罕见的绿色植物带,在最低的地方,高原反应也减轻了,要是想继续往昆仑山的深处走,就必须要经过大冰川下的山谷。
    出发前工程师曾警告大家,在冰川下边行军不能发出任何太大的声音,否则引起山顶的雪崩,就得被活埋在下边。
    众人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口,结果半路上还是出了事故,在从冰川上下到山谷里的这个过程中,有一位北京来的工程师失足跌下了冰川,我们在冰川下面的绿洲中,找到了他摔得稀烂的尸体。女地质勘探员洛宁和他是一个单位的同事,见此惨状,忍不住就想放声大哭。
    一个姓王的地质专家赶紧用手把她的嘴捂上,小声说:“别哭出声来。”
    洛宁把头深深埋的在王工怀里,痛苦的抽泣着。指导员带头摘下了帽子,向同伴的遗体默哀告别,随后我和尕娃两人把他的尸体收拾到一起,装在一个袋子中掩埋。这位工程师和我们在一起不到三天,我只知道他是北京的,甚至还来不及知道他的名字,就这么无声无息的死了。
    大个子用工兵铲轻轻的挖掘地上的泥土,挖了没几下,忽然从他挖的土坑中,飞出来一个蓝色的大火球,个头有篮球大小,在半空盘旋两圈,一下子就冲进了人群里,小分队的成员们急忙纷纷闪避。
  火球落在地上,蓝色的火焰逐渐熄灭,原来是一只奇形怪状的小瓢虫,全身都象是红色的透明水晶,翅膀更是晶莹剔透,可以通过它那透明的甲壳,依稀看到里面的半透明内脏,其中似乎隐隐有火焰在流动,看上去说不出的神秘诡异。
    大伙对望了一眼,都想问这是什么虫子?但是谁也不可能给出答案,大概是尚未发现的物种,王工好奇的靠了过去,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深度近视眼镜,激动的用两只手指把象红色火焰一样的瓢虫捏了起来,小心翼翼的仔细观看,然而就在此时,他手指和瓢虫接触的地方被一股蓝色的火焰点燃,顷刻间,雄雄烈焰就吞没了他全身。
王工的全身都被蓝色的火焰吞噬,皮肤上瞬间起满了一层大燎泡,随即又被烧烂,鼻梁上的近视镜烧变了形掉在地上,他也痛苦的倒在地上扭曲挣扎。
    我们想救他已经来不及了,他被火魔焚烧的惨叫声响彻山谷,听得所有人都不寒而栗,而且看样子一时半会儿还不会咽气。
    有人想用铲子铲土扑灭他身上的火焰,但是他全身烧伤面积已经达到了百分之百,属于深度烧伤,就算暂时把他身上的火扑灭了,在这缺医少药的昆仑山深处,怕是也挨不过一两个小时,那不是让他活受罪吗?
    这种活人被火焚烧的情景太过残酷,洛宁不敢再看,把头扭了过去,她的表情凝固住了,捂着耳朵,张着嘴,也不知道她是想哭还是想喊。年龄最小的小林也吓坏了,躲在大个子身后,全身抖成一团。
    二班长掏出手枪想帮助他结束痛苦,实在是不忍心看他这么受罪,而且再由着他喊叫下去,非引起雪崩不可。
    指导员按住了二班长正在拉枪栓的手,对他低声说道:“不能开枪,用刺刀,让我来。”
    山顶有数万吨的积雪悬在大冰川之上,任何一点响动都可能引发灾难性的后果。现在我们唯一能帮到王工的,就是给他的心口窝上来一刺刀,让他痛痛快快的死去。
    刻不容缓,指导员从一个战士手中接过上了刺刀的五六式半自动步枪,轻轻说了声对不住了同志哥,一闭眼把军刺插进了王工的心脏,王工终于停止了撕心裂肺的嚎叫,倒在地上不在动弹,而他身上的火焰还在继续燃烧。
    指导员刚想把刺刀从他心口抽出来,那股妖异的蓝色火焰猛地一亮,竟然顺着刺刀,从步枪的枪身传了上来。
    火焰传导的速度实在太快,甚至连一眨眼的功夫都不到,人们还没看清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指导员的全身就已经被蓝色的烈焰吞噬了。
    指导员也和王工一样,痛苦的挣扎着惨叫着,大家平时都太了解指导员了,他绝对是个硬汉子,虽然外表文弱,但是他的忍耐力和毅力都够得上最优秀的职业军人标准,不知道被那种怪火焚烧是何等惨烈的痛苦,才会让他发出这样的悲鸣。
    二班长含着眼泪举起了手枪,现在管不了是否会引起雪崩了,实在是不忍心看着指导员再受苦了,就在他要扣动扳机的一刹那,全身是火的指导员忽然开口说道:“我命令……你们谁都不许开枪……快带同志们离开这里……”
    指导员身上的痛苦虽然难以承受,但是神智还保持着清醒,他意识到了自己的惨叫可能会引起雪崩,为了不再发出声音,他反转烧得通红的刺刀,插进了自己的心脏。过了许久许久,他的身体被烧成了一堆细细的灰烬。
    小分队中剩下的成员们,痛苦的注视着这壮烈悲惨的一幕,每个人都紧紧的握着拳,咬着牙,想忍住在眼眶里打转的泪水,有些人的嘴唇都被自己咬破了。
    山谷里静静的没有半点声音,头顶湛蓝的天空映在大冰川的冰面上,让人有种错觉,这世界上似乎是有两个相同的天空,分不清楚哪一个在上,哪一个在下,仙境一样的瑰丽美景,却充满了诡异恐怖的气氛。
    地上有两堆灰烬,就在几分钟前,他们还都是活生生的,现在却变成了小小的一堆灰烬,烧得连骨头渣滓都没有剩下。如果不是有人目睹了这一切的经过,谁能相信世界上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忽然从王工被焚烧后剩下的灰烬中,飞出一个蓝色的火球,它面对着众人悬停在半空,似乎是在选择下一个目标,它的速度奇快无比,在它的攻击范围以内,任何人都没把握能逃得脱。空气中传来一阵轻微的振动声,应该是这只古怪瓢虫抖动翅膀飞行所发出的声音。
    现在小分队的已经失去了三个人,都是最主要的成员,做为领队的指导员,还有两名工程师都牺牲了,剩下的两名工程师,一位是测绘员洛宁,还有一位是上海地勘院的刘工,看来这次的任务是无法完成了。
    指导员不在了,让士兵们心里少了主心鼓,但是几乎所有人在面对这团妖异的蓝色火球时,心中都产生了相同的想法:“宁愿被雪崩活埋,也绝不想被这鬼东西活活的烧成灰。”
    有几名沉不住气的战士已经举枪瞄准了半空中的瓢虫,二班长突然抢上一步对大家说道:“同志们,指导员牺牲咧,现在俺是队长咧!俺命令你们全都得给俺活着回去中不中咧?”
    我明白了二班长想做什么,他是想牺牲自己给其他人撤离争取一点宝贵的时间。我拉住他的胳膊哽咽道:“不中,你又不是党员,凭啥你去咧?要去俺去。”
    二班长一把推开我的手:“你个小胡,你连团员都不是咧,俺让你别学俺说话,你咋个就不听咧。”话音未落,他已经头也不回地冲向了那团悬在空中的火球
作者: cloves    时间: 2006-9-12 05:24
第八章 雪崩


二班长刚冲出去两步就停了下来,在我们面前出现了一幅不可思议的情景,那只散发着火焰气息的古怪瓢虫,由一只分身成了三只,每一只都同原来的那只大小一样。
    三个蓝色火球中的一个直扑二班长,另外的两个象闪电一样钻进了人群,包括二班长在内,还有炊事员老赵,通讯员小林三个人被火球击中,全身都燃烧了起来,他们同时发出了惨烈的叫声,在地上扭动挣扎,想滚动压灭身上的大火。
    恐怖的事情发生了,由于刚才面对火球的时候,士兵们紧张过度,已经全部把枪械的保险栓打开,弹仓中满满的子弹都顶上了膛。
    通信兵小林当时才只有十六岁,他缺乏指导员和二班长面对死亡的勇气和心理承受力,恶魔般的烈火烧去了他的理智。在被烈焰嘶咬的痛苦下,使得他手中的半自动步枪走火了“塔噹~塔噹~塔噹~塔噹~”,沉重的枪声中,有三名战友被他射出的流弹击中,都倒在了血泊之中。
    事情向着最恶劣的方向发展了,指导员宁可自杀也不肯让我们开枪,可最后还是有人开了枪。被奇怪的火虫攻击虽然可怕,但是还比不上枪声引起的雪崩恐怖,雪崩发生就意味着灭顶之灾,小分队的成员,有一个算一个,谁也活不了。在大冰川下的山谷,大喊大叫也许只有三成的概率引发雪崩,但是枪声,百分之二百的会带来最可怕的后果。
    见到神智不清的小林步枪走火,流弹乱飞误杀了三个战友。我来不及多想,一咬牙关,端起手中的步枪三个点射,击倒了在火中痛苦挣扎的小林,二班长,老赵。
    步枪子弹的出膛声在山谷中回响,由于山谷的宽度很狭窄,再加上大冰川镜面一样的冰壁,简直就是一个天然的大音箱,枪声,喊叫声,哭泣声在山谷中击起一波又一波的回声,久久不绝。
    我还没有从亲手射杀自己战友的痛苦中解脱出来,满脑子都是他们生前的音容笑貌,神智变得模糊起来,忽然觉得头上一凉,才回过神来,用手摸了一下,原来是一片雪花落在我的额头。
    当时天气晴朗,太阳挂在天空中闪烁着耀眼的光芒,这时候不可能下雪。我一摸到雪花,当时心里就咯噔一沉,脑海中浮现出的第一个念头就是:“终于雪崩了。”
    这时在三个死去战友还在燃烧的尸体上,各飞起一个蓝色火球,此时此刻已经不用再对开枪有所顾及了,尕娃的枪法是小分队成员中最准的,他端起步枪,瞄也不瞄,抬手就是三枪,每一枪都正中火球的中心,里面的瓢虫远没有子弹的口径大,虫身整个都给子弹打没了,火焰也随之消失。
    经过这一番短暂而又残酷的冲突,我们班八个士兵,加上二班长指导员一共十个人,现在还活着的只剩下我和大个子,尕娃三个士兵,再有就是刘工和洛宁两个知识分子。
    头顶上落下的雪沫越来越多,天空中传来轰隆隆的响声,整个山谷都在震动,我抬起头向上望了一眼,上面的雪板卷起了风暴,就象是白色的大海啸,铺天盖地的滚向我们所在的山谷。
    大个子拉了我一把,叫道:“老胡!妈拉个巴子的,都这时候了你还看啥玩意儿啊,赶紧撂吧!”
    我们的位置是处于山谷中间,雪崩落下的积雪肯定会把整个山谷都填平,根本就没地方可跑,但是到了这生死关头,人类总是会出于本能的要做最后一次挣扎。
    洛宁早已被吓得昏倒在地,大个子把她抗到肩膀上,我和尕娃两个人连拉带拽的拖着刘工,往大冰川的对面跑去,指望着能在雪崩落下来之前,爬到对面稍微高一些的山坡上,去争取这最后的一线生机。
    在最绝望的时刻,我们也没有扔掉手中的枪,枪是军人生命的一部分,扔掉枪就意味着扔掉了军人的荣誉。但是别的东西都顾不上了,各种设备都扔掉不管,想把身上的背包解开扔掉,但是匆忙之中也来不及了,五个幸存者互相拉扯着狂奔。
    那雪崩来得实在太快,以排山倒海之势席卷而来,山谷被积雪崩塌翻滚的能量所震动,一时间地动山摇。
  我以前听人说起过雪崩的情形,但是万万没有想象到,天地间竟有如此威力的银色巨浪,这一下人人心如死灰,就算再多长两条腿也跑不脱了。
    不过天无绝人之路,雪崩所引发的猛烈震动,使我们面前陡峭的山坡上,裂开了一个倾斜向下的大缝。
    空中席卷而来的雪暴已至,众人来不得多想,奋力冲进了山石中裂开的缝隙,裂缝下的坡度很陡,没想到下边有这么大的落差,做一堆摔了下去,滚了几滚跌在一个大洞底部。
    随后,一块巨大的雪板从后滚将下来,把山缝堵了个严丝合缝,激起了无数雪沫,呛得五个人不断猛烈的咳嗽。头顶轰隆隆轰隆隆响了良久才平静下来,听这一阵响动,上面已不知盖了多少万顿积雪。
    黑暗中不能辨物,众人死里逃生,过了很长时间才有人开口说话,满嘴的东北口音,一听就知道是大个子,大个子问道:“还能喘气的吱个声儿,老胡,尕娃子,刘工,洛工,你们都在吗?”
    我感觉全身都快摔散了架,疼得暂时说不出话来,只哼哼了两声,表示我还活着。
    尕娃答应一声,掏出手电筒,照了照四周,洛宁目光呆滞的坐在地上,好象没怎么受伤,刘工倒在他旁边,双目紧闭昏迷不醒,他的左腿小腿骨摔断了,白生生的半截骨头露在外面。
作者: cloves    时间: 2006-9-12 05:24
更新完毕
作者: kiwi    时间: 2006-9-12 15:54
楼主,鬼吹灯已经更新到207了
作者: cloves    时间: 2006-9-12 15:57
额  。。。偶开始就是说的一天更新两章。。。

毕竟很多人没看过

一下全转的话太麻烦

看的人应该也不多 。。。
作者: 阿庆哥    时间: 2006-9-12 21:29
多啊多啊,请继续啊
作者: bankids    时间: 2006-9-12 23:1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cloves    时间: 2006-9-13 20:00
第九章九层妖楼


   我们跌进的这个山缝,又窄又深,手电筒的照明范围之外都是漆黑的一片,受到能见度的限制,不知道远处是什么地形。
    大个子用手探了探刘工的鼻息,一抖落手说:“完了完了,气儿都没了。”
    我爬过去一摸刘工的颈动脉,确实是死了,心跳都没了,于是叹了口气,对大个子说:“咱们把刘工埋了吧。”
    我取出工兵铲想挖坑,尕娃在一旁把我拦住,指了指地下:“虫子,火。”
    尕娃这一提醒,我才想起来,在山谷中就是因为想挖坑埋掉摔死的工程师,结果挖出只魔鬼一样的瓢虫,小分队一共十四个人,在那惊心动魄的几分钟之内就死了十个,看来这里的土地不能随便挖掘,天晓得下面还有什么鬼东西。
    我有种直觉,那种古怪的虫子,不是什么神秘生物那么简单,它烧着了两个人之后,就由一只分裂成了三只,这只是巧合吗?怎么想也想不明白。
    但是总不能把同伴的尸体就这么摆在外边,只能采取折衷的办法了。我用手电筒照明,尕娃和大个子在附近捡了些碎石块盖在刘工的尸体上,算是给他搭建了一个简易的石头坟墓。
    在这个过程中,洛宁始终坐在地上一动不动,静静的注视着刘工的石头墓,最后再也忍耐不住,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压抑在心头的哀伤,如决堤潮水般释放了出来。
    我想劝劝她,但是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说,被她的哭声触动,也是鼻子发酸,心如刀铰,想起昨天晚上,小分队还围在营火前高唱军歌,那嘹亮的歌声似乎还回响在耳边,然而今天大部分战友都永远永远长眠在了昆仑山的大冰川下。
    我扶着洛宁站起来,一起为刘工和其他战友们默哀。那时候不管什么场合,都要引用毛选,我带头念道:“漫天皆白,雪里行军情更迫。”
    其余的三个人也同声应和:“头上山下,风展红旗过大关。唯有牺牲多壮志,敢叫日月换新天。”
    随后众人举起右拳宣誓:“祝伟大领袖毛主席万寿无疆,万寿无疆,祝毛主席的亲密战友林彪同志身体健康,永远健康。战友们,同志们,请放心走吧,有些人的死轻于鸿毛,有些人的死重如泰山,为人民的利益而死重于泰山,你们就是为了人民的利益而牺牲。我们一定要继承革命先烈的遗志,踏着你们用鲜血染红的足迹,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最后的胜利永远属于我们工农兵。”
    当时我还是个新兵蛋子,从来都没参加过战友的追悼会,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只是记得别人开会时都这么说,在那种情况下,也没什么合适不合适之分了。
    
    许久许久,众人从痛苦中平静下来,处理了一下身上的伤口,好在都是轻伤,不影响行动。随便吃了几口压缩饼干,聚拢在一起,商量商量下一步该怎么办,从被雪板压住的山谷出去是不可能的,我估计整个山谷可能都被雪崩填平了,现在只能另找出口。
    尕娃拍了拍自己身上空空的子弹袋,示意子弹不多了,我们进山的时候由于要携带很多装备,所以弹药配备都是最低限量,每人只有三个步枪弹匣,毕竟不是战斗任务,这一带也没有什么土匪,所以提前考虑的有些大意了。雪崩的时候又扔掉了一部分弹药,现在每人只剩下平均二十发左右的子弹,总共还有两枚手榴弹。地下应该没什么野兽,子弹多了也没有用,够防身的就行了。
    干粮是一点都没有了,能吃的刚才都吃了,必须想办法在两天之内找到出口,否则饿也会活活饿死在这地下了。不幸中的万幸是洛宁身上竟然还有一个指北针。
    
    山隙的深度超乎想象,向南走了一段之后就走到了尽头,大地的裂缝翻转向北,凭感觉象是走到了大冰川的下面。
    我们在黑暗中向前走了十几个小时,越走地势就越低,地下的空间也越来越大,洛宁用气压表测了一下,气压的数据换算成海拔高度,竟然只有四百多米,跟四川差不多,远远低于平均海拔四千多米的青藏高原,再这么走下去,怕是要走到地心了。
    最后地势终于平缓了下来,耳中听见水流声湍急,似乎不远处有条地下大河。我见不再有下坡路,就以手电四处探照,想看看有没有向上走的路,忽然发现手电筒照出去的光芒,在岩壁上产生了很多微弱的反光,象照在无数镜子的碎片上一样。
  洛宁惊呼一声:“是云母!”
    其余三人听她说什么云母,也不知道那是什么,但是听他语气很惊恐,以为是出了什么紧急状况,急忙把洛宁挡在身后,以最快的速度从背上摘下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哗啦哗啦几下拉开枪栓,准备射击。
    洛宁奇道:“你们做什么?”
    我一边持枪戒备一边问洛宁:“什么母的公的?在哪?”
    洛宁说:“不是动物,我是说这周围都是水晶啊。”
    洛宁虽然主要负责的是地图测绘工作,但是经常同地质勘探队一起工作,对于地矿知识也知道不少,我们周围出现的象玻璃薄片一样的结晶体,是一种单斜晶系的水晶,只有在太古双质岩层中才能出现,河北的地下蕴藏量很大,但是这里的云母颜色极深,呈大六方柱形。品质远远超过内地河北寿灵县所产,从云母颜色的深度这点上看,我们所处的位置已经深得难以想象了。
    洛宁被周围罕见的大云母所吸引,看看这块又看看那块,我随手捡起一小块看了看,也瞧不出有什么地方值得希奇。
    这时忽然听大个子对尕娃喊:“拉木措你干啥呢?赶紧起来。”
    我用手电一照,见尕娃正在地上按藏民的方式磕头,整个身体都趴在地上,这小子干什么呢?给谁磕头?我又照了照他前面,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
    在地下竟然耸立着一座用数千根巨木搭成的“金”字形木塔,塔身上星星点点的有无数红色闪光,借着那些微弱的闪光观看,木塔的基座有将近两百米宽,用泥石夯砌而成,千年柏木构筑成了塔身,一共分为九层,每一层都堆满了身穿奇特古装的干枯骨骸,男女老少皆有,每棵大木的木身上都刻满了藏族的秘文,这是坟墓吗?规模如此巨大,是谁在地下修建的?
    我过去把正在地上磕头的尕娃拉了起来:“虽然我党我军尊重民族政策,你个尕娃子也是藏族人,但是你穿着军装的时候,就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一员,既然是共产主义者就不要玩那套唯心主义的哩格楞,不允许别搞宗教迷信这一套。”
    大个子在旁边笑道:“行啊老胡,这家这小词儿整的,有当指导员的潜质啊。”
  洛宁一直在看云母,听到我们三个争吵,也过来走到近处观看。
    我对大个子摇了摇手让他别打岔,继续问尕娃:“这是什么塔?上面写的字你认识吗?”
    尕娃一个劲儿的摇头。
    我说:“这娃子,不认识你磕什么头啊,看见这么多尸骨,就把你吓傻了?”
    尕娃满脸都是惊慌的神色,用不太流利的汉语说:“胡这尕熊,哦让你把哦来说,偏把哦来拉,拉尔拉多斯,九……九层妖楼。”
    他前半句我没听明白,后边四个字听得清楚,什么九层妖楼?干什么用的?不就是埋死人的吗?
    还没等尕娃说话,洛宁就从塔边聂手聂脚地跑了回来,对我们做个不要出声的手势,她指着身后的塔对我们悄声说,千万别出声惊动了它们。
    我见她神色郑重,知道可能有麻烦了,但是不知她所指何物,于是压低声音问:“惊动了什么?塔中的死人?”
    洛宁极其紧张的说:“不是,是那种带火瓢虫,都在死尸身上睡觉,多得数不清。”
听了洛宁的话,我才察觉到,那座木塔上密密麻麻的红色闪光,原来都是那种透明瓢虫身上发出来的。
    虽然说我身上多少具备那么一些革命军人大无畏的气概,但是一想起那种古怪的瓢虫,心里就觉得恐慌。这种超越常识的生物太难对付了,山谷中那惨烈的一幕恐给我留下的恐惧感太强烈了。
    我打个手势,四个人悄无声息的向来路退了回去。还没走出几步,尕娃脚下忽然踩空,跌入了一条沟中。
    这条沟很隐蔽,又和我们行进的路线平行,所以来的时候我们都没发现。那沟虽然只有一米多深,尕娃还是被摔得闷哼了一声,我赶紧跳下去扶他,见尕娃正捂着脚,满脸都是痛苦的表情。
    这时洛宁和大个子也分别下到沟里,用手电筒一照,发现尕娃的叫上被一跟尖锐的白骨刺中,连鞋带脚被串了个透明窟窿,血流如注。沟里满地都是层层叠叠的各种动物白骨,数量太多,难以估算。看样子这条沟应该是牛、马、羊、狗之类的动物殉葬坑。
    为了不惊动附近木塔中的瓢虫,大个子用手捂住尕娃的嘴,不让他叫出声,我一把拔出了插在他脚上的白骨,洛宁用随身急救包中的云南白药洒在他伤口处,又拿出白绷带帮他包扎上止血。
    我手上沾满了尕娃腿上的血,随手在自己的军装上胡乱抹了几把,脑中忽然闪过一个念头,这座牛马殉葬坑挖得好生古怪,不是方形圆形,而是挖成长长的沟形,长沟直通那座安放尸体的木塔,这种形状正好和《风水秘术》中提到的一种名为“慑”的布局相似,如果真是完全一样,那么在平行的位置上还应该有一个规模相同的殉葬沟。
    两条殉葬沟相互平行夹住木塔结构的坟墓,构成二龙吸珠之势,照这么推断旁边的那条沟应该是墓中主人生前所用的一些器物。只是不知道这两条殉葬沟是人工的,还是天然形成的,看来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这附近河水流动声很大,从河水激流的声音上判断,是在西北方,也就是九层妖楼的后边,有一条地下河,因为龙是离不开水的。
    如果真是我预想的这样,那么这个地下世界的地图早就在我的脑子里了,只不过需要找到另一条殉葬沟才能证实我的推断。
    大个子推了我的肩膀一把:“老胡,整啥事儿呢?。”
    我刚才想得出神,被他一推这才回过神来,我问洛宁:“洛工,你能估算出来咱们现在的位置吗?大概在地图上的什么地方?”
    洛宁用指北针参照着地图计算了一下,沉吟片刻说道:“咱们在地下是一直不停的朝北走了十几个小时,按照咱们的速度推测,早就过了头上的大冰川,应该快出昆仑山了。”
    我把我刚才的想法说了,这时候要是往回走,只能回到被雪崩覆盖住的山缝,如果我估计的没错,咱们沿着地下河走,应该可以有路出去。但是这么做就要冒险穿从九层妖楼的下面经过,这是个死中求活的方案。
    四个人合计了一番,觉得这么做虽然充满了危险,但是值得冒险一试,不过我决定先去旁边找到另一条殉葬沟证实一下。
    行动前,我问尕娃,到底什么是九层妖楼?
    尕娃汉语说得很吃力,讲了半天我终于听明白了一部分,在他的老家血渭,也有一座和这座九层妖楼完全一样的遗迹,相传这种“九层妖楼”是古代魔国历代君王一族陵寝的殡葬形式,魔国灭亡的时候,那座墓已被英雄王格萨尔王摧毁,在藏地高原只剩下一堆烂木头架子,以及牧民口中传承下来的叙事诗歌,在世世代代歌颂着格萨尔王象太阳一般无与伦比的武勋。
    藏族牧民经过这些遗迹的时候,都要顶礼膜拜,吟唱史诗。这倒不是惧怕魔国君王的陵墓,而是为了表达对格萨尔王的尊崇。尕娃还说了些宗教方面的事,我就听不明白了,那种鬼火一样的虫子是不是墓中的安息的亡灵也就不得而知。
    我把洛宁等三个人留在原地,自己葡伏前进,在与牛马殉葬沟隔了一百多米的地方,果然是还有另一条殉葬沟,里面都是古代皮靴、古藏文木片、古蒙古族文木牍、彩绘木片及金饰、木碟、木翅,木鸟兽、铜器,粮食和大量丝绸等陪葬物品。
    看来我推断的没有错,九层妖楼后面的地下河肯定与外界相联,于是潜回动物殉葬沟招呼另外三人行动。
    我当先开道,大个子端着枪在我身后,其次是尕娃,他脚上的刺上不轻,洛宁在后边扶着他行走。
    九层妖楼的规模很大,地下空洞本来极为广阔,但是塔楼和两边的大片云母把向北去的道路近乎堵死了,两侧只有很窄的地方勉强可以通行。
    我们提心吊胆的从木塔下经过,见到塔中那些闪烁着火焰气息的瓢虫,觉得心脏都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了,塔下两百米的路程中,每一步的距离都显得那么遥远。
    好不容易蹭过九层妖楼,向前走了不到两百步,忽然脚下一软,象是踩到了什么巨大的动物,我用手电筒一照,在我脚下是一只从来没见过的巨大爬行动物,它吐着长长的舌头,肤色和地面的颜色十分接近,样子有点象是巨蜥,外形又很象鳄鱼,但是没有那么粗糙的表皮,而且前吻没有蜥蜴那么尖锐,长得比较圆,舌头象蛇一样,又红又长,前面分个叉,全身皮肤漆黑,长满了大块的白色圆癍,单从外貌上形容,基本上可以说是一只有条长尾巴的超大型青蛙。
    我这辈子天不怕地不怕,唯独比较怕这种恶心的东西,吓得我一下缩到了大个子身后,大个子也看见了这只奇特的动物,他的感受可能和我差不多,也吓了一跳,可能军人唯一可以依赖的伙伴就是步枪,他出于本能的反应举枪就打,啪啪啪一个点射,那只爬行动物扭动了几下,就此死去。
    这时走在最后的洛宁走了过来,看了看地上的动物死尸,吁了口气对我们说:“这是生活在地底的蝾螈,吃昆虫和蜉蝣为生,不伤人。”
  我倒不心疼打死一只动物,我担心的是大个子冒冒失失的开枪,会不会惊醒塔中的虫子,他娘的,人要是倒了霉,喝口凉水都塞牙,“九层妖楼”里的瓢虫显然是被枪声惊动,无数盏明灯一般的蓝色火球亮了起来。
    整个地下空间都被火光映成了蓝色,木塔也被点燃了,火势越烧越大,几百团火球朝我们扑了过来,这么大的火,我们却感不到一丝热气,反而觉得寒气逼人,牙关打颤。
    大个子见状不妙,掏出武装带上插着的两枚手榴弹就要拉弦扔过去炸那些火球,我赶紧一把按住他的手:“扔一颗,给咱们留下一颗光荣弹,我可不想让那鬼火烧死。”
作者: cloves    时间: 2006-9-13 20:00
第十章 地下湖


我们的这种木柄手榴弹是步兵的制式装备,由三个部分组成,上边用铁皮包成圆柱形,下面是一个木制的握柄。引发后,通过里面的炸药激发铁皮碎片杀伤敌人,威力并不是很强。
    大个子留下一枚手榴弹,我拿过另一枚,见有不少火球已经从冲了过来,就拔下导火索,把木柄哧哧冒出白烟的手榴弹投了出去。
    手榴弹炸出一团白烟,飞在前面的十几团蓝色火球被爆炸的弹片击中,纷纷坠落在地上熄灭,但是更多的火球继续从后面蜂拥而至。
    洛宁在前,其余三人垫后,用手中的半自动步枪边撤边打,每人二十几发子弹,没过两分钟就打了个精光。
    想对付那些诡异瓢虫形成的蓝色火球,只能用枪射击,同它们稍有接触,就会引火焚身。没有子弹的步枪,还不如烧火棍好使。
    大个子扔掉步枪,掏出了最后一棵手榴弹,对我喊道:“老胡,是时候了,整不整?”
    我和洛宁架扶着尕娃,四个人围成一圈,把大个子手中拿的手榴弹包在中间,我盯着眼前的手榴弹,只要大个子一拉弦,几秒钟之后就会玉石俱焚,最后的时刻终于到了。
  在这种时候我不准备想太多别的事情,一是那些火球已经越来越近,没时间多想,其次是因为我担心想太多生离死别的事会让自己变得软弱,我一直想做杨根思那样的特级战斗英雄,不过没死在战场上,反而不明不白的在昆仑山底下走到了生命的尽头,真的是不太甘心,我把心一横,就要让大个子引爆手榴弹。
    洛宁本来已经紧紧的闭上眼睛等死,她忽然想到了什么,一下子站起来拉住我们:“你们听这水流声这么响,这里离地下河很近,咱们快跳到河里去。”
    刚才只顾着开枪射击,之后又准备用手榴弹自杀,早把地下河的事扔在了脑后,忙乱中也没听到那隆隆水流之声,听洛宁这么一说,才想到还有生路,如果能提前跳进河水之中,那些火球虽然厉害,倒也奈何我们不得了。
    说时迟,那时快,数千团蓝色的火球已经近在咫尺,四个幸存者求生心切,拼命向水流轰鸣处奔跑。
    听那水声,也只有十几米远的距离,我们跑不出几步,经过地下空洞的尽头转弯的地方,眼前出现了一个大瀑布,瀑布下面有个规模不小的天然地下湖。
    我还没来得及细看,后心一热,抓心挠肝似的疼,想必是火球已经撞到了我的后背,只要沾上一个小火星,火焰马上就会吞没全身,这生死关头,哪里还来得及多想,纵身一跃就跳下了湖中。
    混乱中只见大个子等三人身上也被烧着了,狂叫着先后跃进湖里。我一个猛子扎进了水里,身上的蓝色火焰也随即被湖水熄灭。
    水火不融,其余的飞虫似乎知道湖水的厉害,只在离湖面两三米的地方徘徊,不敢冲下来攻击。
    我从水中露出脑袋换气,发现大个子也冒了出来,唯独不见洛宁和嘎娃两人的踪影,我担心他们不识水性,溺在湖中,深吸一口气准备再次潜入水中救他们,这时洛宁已经托着尕娃从湖中浮了上来。
    原来尕娃一辈子都没游过泳,跳到湖里之后就被水呛晕了过去,洛宁刚好看见,就潜入湖中把他救了上来,好在溺水的时间不长,尕娃咳了几口水,又清醒了过来。
    西藏风俗不准下湖洗澡游泳,尕娃口中唠唠叨叨的念经,请求佛祖恕罪。
    湖面上空被无数火球的火光照得亮如白昼,四个人聚拢在一起,当时虽然时值初春,却觉得这地下水并不寒冷,反而感觉身上有微微暖意,是处受地热作用形成的温水湖。
  大个子骂道:“妈拉个巴子,枪没了,沉到湖底下去了。”
    我提醒他说:“咱们都没子弹了,要枪也没有用了,现在咱们赶紧想个办法找路离开,你把脑袋放低些,小心那些虫子冲下来。”
    大个子不相信那些浑身是火的虫子能冲进湖里,咧着大嘴傻笑,很快他的笑容就僵住了,数千团闪着蓝光的火球正逐渐聚集,形成一团巨大无比的火焰,呼的一声冲将下来,他赶紧又钻回湖水之中。
地下湖2
我吸了口气正想下去,见旁边的尕娃惊得呆了,他又天生惧怕湖水,不敢潜入湖中躲避,我只得强行把他的头按进水里,倒拽着他的臂膀向深处游去。
    大火球直径达到了几十米,一触碰到湖面,就激发得水气蒸腾。火球虽大,湖水更广,那些瓢虫敢死队的自杀性攻击手段不能奏效,纷纷淹死在了水中。
    湖底本来一片昏暗,但是被上边的火光映照,勉强能看清水下十几米的环境,水深处有无数大鱼在缓缓游动,这些鱼和我以前见过的完全不同,大鱼须子极长,酷似大马哈鱼,由于生活在黑暗的环境中,眼睛已经退化了,只剩两个白点。
    我被这些大鱼奇怪的样子吓了一跳,吃了几口水,再看尕娃也手足乱蹬,已经闭不住气了,想挣扎着游上去换气,刚好湖底突然暗了下来,我估计那些虫子已经死得差不多了,拉着尕娃游上了湖面。
    湖面上漂浮着一层瓢虫的死尸,没有了火光,到处都是黑沉沉的一片,我对大个子喊道:“大个子,你那还有手电筒吗?”
    大个子答道:“都整丢了,啥也没剩下,这回咱就摸黑走吧。”
    忽的眼前一亮,洛宁也从湖中冒了出来,用手抹了抹脸上的水,她的另一只手中拿着一把军用拐型电筒:“我身上带的最后两只了,还好一直装在兜里,没掉进湖底。”
   众人互相拉扯着爬上了岸,都觉得又累又饿,再也没精力行动了,十几个小时没吃东西,别说是血肉之躯,就算真是铁打的,怕是也撑不住了。
    大个子又跳进湖里用刺刀插了一条鱼回来,胡乱刮了刮鱼鳞,切成数片,我先尝了一口,生鱼肉的味道还行,不太腥,只是微微有些发苦,多嚼几口就觉得很香。
    只有尕娃说出大天来也不肯吃,部队也有民族纪律,不许在西藏吃鱼,但是我一想昆仑山是在青海和西藏两省交界,按位置说我们还算是在青海这边,而且青海回民比藏民还要多,所以在这吃鱼不算犯纪律。其实就算这时候真犯纪律也顾不上了,已经饿得眼珠子发蓝,特殊情况就只能特殊对待了。
    三个人狼吞虎咽的生吃了一条大鱼,觉得还有点意犹未尽,于是大个子又游进湖里摸鱼,洛宁查看尕娃脚上的伤口,我在湖边转了一圈,看看有没有什么地方可以出去。瀑布的水流这么大,这个湖应该有地方分流。
    大瀑布的落差有数十米,据洛宁估计,我们面前的这条水系,应该是雅鲁藏布江的地下支流,而且地下深处可能还有火山,所以湖水才会发暖。
    我拿着洛宁的拐型手电筒,找到了一个地下湖的缺口,湖水顺着这处缺口流了出去,这条水路是个七八米高的山洞,下边完全被水淹没,没有路可走,想前行的话,只能从水里游出去。
    我回到洛宁身边,把看到的情况对她讲了,洛宁的地图和指北针都丢了,只能凭直觉推测,她多年从事测绘工作,经验丰富,她估计我们的位置离不冻泉的已经不远了,不冻泉即便在严冬也不结冰,说明地下有熔岩,问题是从哪里可以回到地面,一直在地下走来走去的也不是办法,现在可行的方案也只有沿着河走了,因为只有在有河道的地方才不会是死路。
    大个子也垂头丧气的回来了,他这次没抓到鱼。我们不想再做停留,三个水性好的人把尕娃架在中间,顺着水流的方向,朝这条地洞的远处游去。
    这条地下河的河面虽然不宽,但是下面的潜流力量很大,借着水流的冲击,半漂半游的并不费力,只是这条隧道太长,水温也比刚才高了不少,鼻中所闻,全是硫磺的气息,身处水中,仍然觉得口干舌燥。
    大个子有些焦躁,边游边抱怨:“咱这次可能犯了左倾盲动主义的错误了,怎么游了这么久还不到头?这地方水流这么急,连个能站住脚歇气的地方都没有。不如折返游回去得了。”
    我批评大个子道:“你早干什么去了?都游出来了这么远了才问红旗还能打多久。是不是对咱们的革命是否能取得最后胜利怀有疑问?万里长征刚走出第一步你就开始动摇了?你给我咬牙坚持住。”
    大个子狡辩道:“咋能这么说呢?我这不是想给革命保留点力量吗,照你这么瞎整,给革命造成了损失算谁的?”
    我们的话刚说了一半,洛宁惊呼一声:“你们看后边是不是有什么动物?好象是……水怪。”
    我也听见了后边的水中有异常响动,回头用手电一照,后边水花翻滚,一个巨大的黑影从水中迅速接近过来,手电筒的照明范围不够,看不清究竟是什么,不过来者不善,善者不来,我们都把军刺抽了出来,凝神备战。
作者: cloves    时间: 2006-9-13 20:01
为了16楼 多来一章  呵呵
第十一章 霸王蝾螈


河面下潜流和暗涌的力量越来越大,根本停不下来,身不由己的被河水冲得继续向前,后面那只巨大的怪物也如影随行般的跟在后边。
    它的大部分身体都在水中,卷起一波一波的水花,河道的山洞中太黑,只闻其声不见其形,从声音上判断,它的体形少说也有七八米长。
    暗河的最后一段,水流更急,我们四个人怕被冲散了,紧紧的抱成一团,在河中打着转跌下一个洞口。
    下面是一条极大的地下暗河,河里水温很高,有无数条象我们刚才所经过的河道相同的支流,从山壁中喷出,象一条条大水笼头一样,汇流进了下边这条主河道,两侧还有很多凸起的石孔,不断冒出白色的高温气体,有些石缝中还有一些暗红色的焰浆,看来这里大概就是洛宁所说的地下火山带了。
    河水温度太高,我们在激流中拼命挣扎着爬上河边一块巨大的岩石,发觉就连这石头都是温热的,由于附近有熔岩的火光可以照明,我就把手电筒关掉了,节省一点宝贵的电池,我问他们几个:“你们有没有看清楚?刚才在后边的究竟是什么东西?好大的个头。”
    大个子和洛宁都没看清楚,同时摇了摇头,尕娃最惨了,喝了一肚子的河水,肚皮撑得滚圆,一张嘴说话,还没出声就先吐了好几口水,他一边揉着肚子一边说:“哦见那尕熊,跟在哦们后边,掉落河中央了。”
    为了以防万一,大个子握着军刺,站起身来查看附近河中的情况:“啥水怪?啥也没有啊。”说完话他转身就要回来,忽然从河中伸出一条血红色的大舌头,有两米多长,一卷就卷住了大个子的双腿,把他放翻在地,拉向河中。
    多亏尕娃眼疾手快,用刺刀狠狠的扎在那条大舌头上,那怪物舌头吃疼,松开大个子,瞪着两盏红灯似的怪眼,从河中爬了出来。
    它的样子同先前被大个子开枪击毙的那只蝾螈一模一样,头象青蛙,身体象没皮的鳄鱼。只不过这只蝾螈太大太大了,竟然有十几米长,身上的皮肤闪着七彩的鳞光,大尾巴一甩,凶恶无比的注视着众人。
    我忙问洛宁:“洛工你是确定它不伤人吗?这只怎么这么大?”
    洛宁脸色惨白,颤抖着说:“我……我是说上一只……这……这只是……霸王蝾螈,侵略性很强……在冰河时期就……已经灭绝了,想不到这里还有。”
  谁也没有想到,在这与世隔绝的特殊环境中,竟然存在着太古时代就早已灭绝的猛兽。
    蝾螈这类地下生物都是冷血动物,过高的地热使得我们面前这只霸王蝾螈变得极其狂暴,而且尕娃又在它舌头上扎了一刀,嘴里的血腥味让它产生了强烈的攻击性,更何况,我们开枪打死的那只蝾螈,也不知是不是它的子孙亲戚,总之这梁子算是结下来,双方得在这拼一个鱼死网破。
    我使个眼色,大个子和尕娃会意,分别包抄霸王蝾螈的两侧,三人战斗小组形成夹击之势。
    霸王蝾螈呼呼乱叫,对三人张牙舞爪,还不等我们动手,它用巨大的尾巴一扫,就把尕娃放翻在地,卷住尕娃,张开血盆大口就咬,蝾螈的嘴里本来没有牙齿,但是这只霸王蝾螈的巨口中上下各有三排利齿,这要是让它咬上一口,哪里还能有命在。
    我和大个子两人见情势紧急,猛扑过去,两个人合力,一上一下掰住了霸王蝾螈的大嘴,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它这一口咬下去,否则尕娃脑袋就没了。
  只要是和宗教无关,尕娃马上就变得神勇无比,腰部以下虽然被霸王蝾螈的尾巴卷住,手上却不停,见这只怪物皮糙肉厚,不惧水火,只好用刺刀在它口中猛戳。
    霸王蝾螈口中受伤,又惊又怒,使出怪力身子打个挺儿,把身上的三个人甩脱在地,这家伙的力量奇大,我被它甩到一块石头上,撞得气血翻涌,眼前金星乱冒,大个子落进了河中,不过马上又爬回了岸上,浑身都冒着白色蒸汽,被河水烫得嗷嗷直叫。
    只凭三把刺刀想跟这只庞大的霸王蝾螈搏斗,无异于以卵击石,四个人发一声喊,一齐落荒而走,霸王蝾螈在后紧追不舍。
    地下全是火山岩和火山灰,踏上去又软又滑,跑起来十分吃力。为了能甩掉后面这只大怪物,我们踩着河谷边的火山岩向陡峭处爬去,手足并用越爬越高,我正爬了一半,就听到大个子对我大喊大叫,让我小心。我低头向下看了一眼,霸王蝾螈就象条大蜥蜴一样游走在山壁上,尾随而来,距离我已经不到三米远,它那条长长的舌头,都快舔到我的屁股了。我想跳下去逃生,但是爬得太高了,没把握能跳到河里,要是稍有差错,摔在石头上可就惨了,我大骂一声,腾下一只手拔出刺刀,准备做困兽斗,就是死了也要拉上这只怪物垫背。
    其余的三个人也看到霸王蝾螈马上就要追上我了,可是山壁的坡度太陡,不可能赶得及过来帮忙,都咬着牙瞪着眼的干着急,却又无可奈何。
作者: cloves    时间: 2006-9-14 08:36
第十二章 地震


  洛宁突然想到了什么,趴在石壁上对我大喊:“小胡同志,光荣弹!”
  其余的人同时想到了,对呀,我们还剩下一棵手榴弹,一直都没有使用,此刻就装在大个子的武装带里,中国制造的制式木柄手榴弹都是防水的,有些在青海湖驻防的士兵经常用手榴弹在湖中炸鱼,刚才虽然众人都落入水里,但是手榴弹应该不会受潮。多亏了洛宁的提醒。
  大个子掏出了手榴弹:“老胡,接住了。”从斜上方向我抛了过来。
  我连忙把刺刀横叼在口中,用右手一抄,接住了手榴弹,用大姆指推掉保险盖,张口扔掉刺刀,咬住拉环,手榴弹的导火索被引燃,哧的冒出白烟。
  我向下瞅准了霸王蝾螈的大嘴,把手榴弹扔了进去,霸王蝾螈哪里知道手榴弹是何物,见黑呼呼的飞了过来,按它平时猎食的习惯,用长舌一卷吞进口中,碰的一声闷响,手榴弹在它口中爆炸,霸王蝾螈身体上的表皮虽然坚硬,但是口腔里的皮肉很软,这一下把它脑袋从里到外炸了个稀烂,掉落到石壁下面,庞大的躯体扭了几扭,翻着白肚子死在了河边的岩石上。
  我长出一口气,全身都被冷汗浸透了,刚才也没觉出害怕,这时候却手足发软,往下看一眼就觉得头晕。
  忽然山壁一阵剧烈的晃动,地下河的河水爆涨,空气中全是琉磺的气息,一股股的热浪从下面冲了上来。
  河床下的火山开始活动了,事出突然,众人措手不及,险些掉了下去。慌忙爬上了一个比较平缓的斜坡,坐下喘了几口气,惊魂未定,却见地下的震动越来越剧烈,火山岩堆积成的山壁随时都可能会倒塌。
  洛宁说并不一定会出现火山喷发,看情况应该只是火山的周期性活动,这种活动周期的时间不确定,有可能几天一次,也有可能几百年几千年才发生一次。火山也分成很多种,常见的那种倒喇叭烟囱形的火山是大规模喷发以后才形成的,也有些火山虽然不是死火山,但是数万年来始终没有喷发过,就一直深深的埋藏在地下,偶尔会出现震动。
  不过不管它是多少年活跃一次,我们算是倒霉,正好赶上了。本想沿着地下暗河寻找出口,但是下面的河水都沸腾了,下去就得变成锅里煮的饺子,看来下是下不去了,正在一筹莫展之际,尕娃扯着我的衣服,指着上边让我们看。
  距离头顶几百米的地方,出现了一道细长的白光,我瞧得眼睛发花,双目一阵刺痛,那是什么东西?难道又是什么早已灭绝的生物?
  洛宁惊喜交加:“是天空!是天空啊!”
  地下火山的震动产生了地震,头上的大地裂开了一条大缝,太久没见过外边的天空了,我都快忘了天空是什么样了,是蓝的还是白的?
  我对其余的人说道:“同志们,真是天无绝人之路,坚持到最后就是胜利,为了新中国,前进!”
  本来已经筋疲力尽的四个人,突然见到了逃出生天的希望,平地里生出无穷的力量,拽开两条腿,抡圆了胳膊,拼了命的顺着斜坡往上爬。
  下面的震动声越来越激烈,热浪逼人,浓烈的琉磺味呛得人脑门子发疼,我们担心那道裂缝又被地震振得闭合上,人人都想越快出去越好,都在四十五度的陡坡上使出了百米冲刺的劲头,
  越往上火山岩越碎,有的就象沙子一样,很难立足,爬上来三尺,又掉回去两尺,手上的皮都磨掉了,也顾不上疼痛,咬紧了牙,连蹬带刨,五六百米的高度,就好象万里长征过雪山一样艰难,在所有的体力全部耗尽之后,终于又回到了地面上,蓝天白云,两侧群山绵延起伏,我们爬上来的地方是昆仑河河谷的一段,也是海拔在青藏高原中最低的一片区域,距离头道班的“不冻泉”兵站,只有几公里的距离。
  洛宁体力不行,尕娃脚上有伤,他们两人在最后关头落在了后边,我顾不上休息,急忙和大个子把两个人身上的武装带承重带串在一起,垂下去让洛宁她们拉住。
  地震越来越猛,这道一米多宽的裂缝随时可能崩塌,洛宁和尕娃只能紧紧抓住带子,受到地下震动的影响,踩上一步就滑下去一步,就连半寸也爬不上来。
  我和大个子使出吃奶的力气往上拉,但是两个人的力气再大,也不可能把他们同时拽上来。这时尕娃放开了带子,在下面用力托着洛宁,再加上我们在上边拉扯,一下就把她从裂缝中拉了上来。
  等我想再把带子扔下去救尕娃的时候,一阵猛烈的震动传来,大地又合拢在了一起,尕娃被活活的挤在了中间。
  零下二十几度的低温,我们的大衣和帽子早就不见了,三个人忘记了寒冷,只穿着单薄的衣服,一边哭一边用手和刺刀徒劳的挖着地面的沙石……
  三天后,我在军区医院的病床上躺着,军区的参谋长握着我的手亲切慰问:“小胡同志,你们这次表现的很勇敢,我代表军委向你表示慰问,希望你早日康复,在革命道路上再立新功啊。怎么样?现在感觉还好吗?”
  我回答说:“谢谢首长关心,我还………还还……还……”想说还好,可是一想起那些永远离我而去的战友们,小林、尕娃、指导员、二班长,这个“好”字憋在了胸口,始终是说不出来。
作者: cloves    时间: 2006-9-14 08:37
第十三章 离开部队

            正如丘吉尔所说,世界上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
    1969年由于国际形势的需要,我所在的部队被派往昆仑山的深处施工,由于环境太恶劣,使得工程进度超乎预想以外的缓慢,三年之中,有几十名指战员在工地上牺牲,然而我们建设的这座军事设施才刚刚完成了三分之二。
    这时候,世界局势又重新洗牌,七二年尼克松访华,中美关系解冻。中国的战略部署,重新进行了大规模调整,昆仑山里的工程被停了下来,我们这些半路出家的工程兵,都又编回了野战军的战斗序列,隶属于兰州军区。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训练,出操,演习,学习,讲评。军营的生活,不仅单调,而且艰苦。又过了几年,文化大革命结束了,党中央及时的拨乱反正,四人帮被粉碎,整整十年浩劫之后,社会秩序终于恢复了正常。
    但是部队是一个和社会脱节的特殊环境,我在军营里并没有感到什么太大的变化,只不过不需要再象以往那样一见面就念毛主席语录了,但是每当有新兵入营的时候,还是要对他们进行革命教育。
    这天上午,我刚从营部开会回来,通讯员小刘就气喘吁吁的跑过来:“报告连长,今天有一个排的新兵来报道,但是指导员去军区学习,所以请你去给新兵们讲革命,讲传统。”
    讲革命,讲传统,其实就是给新兵们讲讲连队的历史。对于这些我实在是门外汉,但是好逮我现在也是一连之长,指导员又不在家,只好硬着头皮上了。
    我带着这三十多个新兵进了连队的荣誉陈列室,指着一面绣有拼刺英雄连字样的锦旗告诉他们,这是在淮海战役中,咱们六连的前辈们取得的荣誉,这个称号一直保留到了今天,我把那次惨烈的战斗经过添油加醋的说了一遍,我们六连是如何如何刺刀见红,又如何如何在弹尽粮绝的情况下,用刺刀打退了国民党反动派一个整团的疯狂进攻,光荣的完成了上级布置的阻击任务。
    然后我又指着玻璃柜中一口黑呼呼的破铁锅对新兵们讲述:“同志们,你们可不要小看这口破锅呦,当年在淮海战役的战场上,咱们六连的革命前辈们,就是吃了用这口破锅烧出来的猪肉炖粉条子之后,去战场上杀敌立功的。你们看,这锅上的裂缝,就是被国民党反动派反动的炮火给炸裂的,至今,它还在默默诉说着当年英雄们的事迹和反动派的兽行。”
    我所能讲的也就这些了,毕竟我不是专业负责抓思想工作的,不过我自认为讲的还算不错,蒙这些新兵蛋子绰绰有余。
    我让新兵们解散去食堂吃饭,自己和小刘一起走在他们后边,我问小刘:“刚才本连长讲革命讲传统,讲的水平怎么样?”
    小刘说:“哎呀,连长,讲的贼好啊,听得俺直流哈喇子,咱们连啥时候学习革命先烈,改善改善伙食,也吃回猪肉炖粉条子啊?”
    我咽了咽口水,弹了小刘一个脑锛儿:“革命传统半点都没听到,光他娘的听见猪肉炖粉条子了,快去给我到食堂打饭去,今天食堂好象吃包子,去晚了就都让那些新兵蛋子抢没了。我命令你,跑步前进。”
    小刘答应一声,甩开大步猛冲向食堂,我忽然想起来最重要的一句话忘了嘱咐他了,赶紧在后边喊了一句:“给我挑几个馅大的啊!”
    
    我躺在床上,一边吃包子,一边看着我家里刚寄来的信,家里一切都好,没提到什么重要的事。看了两遍就把信放在一边,拿起我家祖传的那本残书,前些年那几次经历,让我对风水这门学问产生了很大兴趣,有空就取出来翻阅。
  由于这本书中提到了很多五行八卦易数之类的名词,比如说什么东方甲乙木,南方丙丁火,中央戊已土,西方庚辛金,北方壬癸水,什么乾、坎、艮、震、坤、兑、离、未等等,多有不解之处,这些年我找了不少相关的书籍翻看,虽然文化程度有限,还是能对付着看明白了三四成。
    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这十六字,分别是指:天、地、人、鬼、神、佛、魔、畜、慑,镇,遁、物、化、阴、阳、空。
    这本书不知是什么年代的,也不知出自何人之手,只是里面的内容很深奥,伏羲八卦的六十四变,其实应该是十六卦,传到殷商时期,因为这十六卦泄露天机,被神明抹去了其中的一半,就连剩下的这八卦的卦数都不全。不过能懂得一二分的人,就已经极厉害了,想那诸葛孔明,略知一二,就能保着刘备运筹帷幄,鼎足天下,刘伯温只会解三分,便辅佐朱洪武建下大明四百年的基业。但是这些我就不信了,真能有这么邪呼吗?
    唯一遗憾的是这本书,只有讲风水五行墓葬布局结构的半本,另外半本阴阳八卦太极之数从传到我祖父手中的时候,就一直没有。残本读起来,有些内容不连贯,而且文字晦涩难懂,难以窥其深义。我想如果是全本的话,理解起来应该更容易。
    忽然一阵三长三短的集合号声响起,划破了军营中宁静的空气,我第一个念头就是:“肯定是出事了,平白无故的绝不会在大白天全营紧急集合.”我把剩下的两个包子全塞进嘴里,从床上弹起来冲出门外。
    一列列纵队整齐的排开,我见到不只是我们营在集合,整个团都集结了起来。象我这种下级军官没有资格了解是什么行动,只有服从命令听指挥的份了,我们接到的命令是去火车站待命,跟着兄弟部队一起出发。
    人过一万,如山似海,在军用火车站,挤满了上万名士兵,从远处看就如同一片绿色的潮水,看样子整个师都出动了,在当时一个师都调动起来那不得了啊,象我们这种主力师编制是非常庞大的,下属三个步兵团,另外配备一个炮兵团,一个坦克团,再加上师部的机关后勤部队,差不多能有两万多人。这么大规模的行动究竟是去做什么?应该不会是去救灾吧,最近没听说这附近哪里受灾了啊。
    我们稀里糊涂的被铁罐子车一直拉到了云南边境,这时候大伙才明白,这是要打仗啊,当时好多人就哭了……
    与此同时,正在访美的邓小平在白宫语出惊人:“小朋友不听话,该打打屁股喽。”并公开承认,中国军队在中越边境大规模集结。
    2月17日凌晨,17个师的二十二万解放军全线出击,一直打到谅山,3月4日中国宣布撤军。
    我的连是主力师的尖刀连,首当其冲,十天的战斗下来伤亡过半,再一次行军中,我们遭到了越南特工的伏击,他们利用抱小孩的妇女作为掩护,把炸药包扔进了我们的装甲运兵车,我手下的八个战士,都被炸死在了装甲车里。当时我眼就红了,打死三个,还活捉了剩下一老一小两个越南民兵。
    他们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越南老头,和一个二十多岁的越南女人,看样子他们是父女二人。有个部下告诉我说,这个女的把炸药包伪装成抱在怀里的婴儿,经过装甲车的时候就把炸药包扔了进去。绝对看不错,就是她干的。
    我最怕的事就是看着自己的战友死在面前,一怒之下,把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以及我军对待俘虏的政策忘得一干二净。我让人拿了个炸药包绑在越南女人的屁股底下,让她坐了土飞机。又把那老头捆个结实,从悬崖上扔进了雷区。
    这件事严重违反了部队的纪律,甚至惊动了司令部的许总。要不是我家里在军区有很深的背景,早就被送上了军事法庭,我的军事生涯被迫就此结束,拿着一纸复员令,回到了老家
作者: bankids    时间: 2006-9-14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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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loves    时间: 2006-9-15 15:47
第十四章 生意


    战斗接近了尾声,零星的枪声仍然此起彼伏,阵地上到处都是硝烟,战壕里横七竖八的堆满了尸体。
    坑道中大约还有六七个残存的越军,我带着人把所有的出口都封锁了,我在坑道口对里面大喊:“也布松公叶,松宽红毒兵内!”
    其余的士兵也跟着一起喊:““也布松公叶,松宽红毒兵内!也布松公叶,松宽红毒兵内!”(越南话:缴枪不杀,优待俘虏,当时的一线战斗部队都要配发了一本战地手册,里面有一些用汉字注明读音的常用越南语,比如:刚呆乃来,意思是举起手来,不库呆一乃来,意思是举着手不许动。这些都是俘虏敌人和劝降时用的,另外还有一些是宣传我军政策的,对越南老百姓讲的,其实在越南北方,民族众多,越南官方语言,还不如汉语流行得广,大部分越南军人都会讲汉话。)
    被团团包围的越南人,在坑道深处以一梭子子弹作出了回答。
    我把钢盔扔在地上,大骂道:“*他小狗日的祖宗,还不肯让老子活捉。”转过头对站在我身后的战士们发出命令:“集束手榴弹,火焰喷射器,一齐干他小狗日的。” 集束手榴弹和火焰喷射器是对付在坑道掩体中顽抗之敌的最有效手段,先用大量的手榴弹压制,再用火焰喷射器进行剿杀。
    成捆成捆的手榴弹扔进了坑道,一连串剧烈的爆炸声之后,中国士兵们用火焰喷射器抵住洞口猛喷。
    烟火和焦臭的人肉味熏得人睁不开眼,我拎着冲锋枪带头进了坑道,我要亲眼看看这几个小瘦鸡一样的越南崽子被烧成什么样了
坑道中,十多具焦糊的越军尸体散落在里面,这时候已经分不清是被炸死的还是烧死的。
    我在最里边发现了一大捆还没有爆炸的集束手榴弹,我赶紧带着战士们想往外跑,但是已经来不及了,一声沉闷的爆炸,我的身体被冲击的气浪震倒,双眼一片漆黑,感觉眼前被糊上了一层泥,什么都看不见了。
    我拼命的用手乱抓,心里说不出的恐慌,这时我的手腕被人抓住,有个人对我说:“同志,快醒醒,你是不是做噩梦了?”
    我睁开眼看了看四周,两名列车乘务员和满车厢的旅客都在盯着我看,所有人的脸上都带着笑,我这才明白,刚才是在做梦,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对刚才的噩梦还心有余悸。
    想不到坐着火车回家都能做梦,这回脸可丢光了。我尴尬的对大伙笑了笑,这可能是我这辈子笑得最难看的一次,还好没有镜子,自己看不到自己的脸。
    乘务员见我醒了,就告诉我马上就要到终点站了,准备准备下车吧。我点点头,拎着自己的行李挤到了两节车厢连接的地方,做在行李包上,点了支烟猛吸几口,脑子里还牵挂着那些在前线的战友们。
    穿着没有领章帽徽的军装就别提有多变扭了,走路也不会走了。回去之后怎么跟我爹交代呢?老头子要是知道我让部队给撵了回来,还不得拿皮带抽死我。
    十几分钟之后就到了站,我走到家门口转了一圈,没敢进门,漫无目的的在街上乱走,心里盘算着怎么编个瞎话,把老头子那关蒙混过去。
    天色渐晚,暮色黄昏,我进了一家饭馆想吃点东西,一看菜单吓了一跳,这些年根本没在外边吃过饭了,现在的菜怎么这么贵?一盘鱼香肉丝竟然要六块钱,看来我这三千多块钱的复员费,也就刚够吃五百份鱼香肉丝的。
  我点了两碗米饭和一盘宫爆鸡丁,还要了一瓶啤酒,年轻的女服务员非要推荐给我什么油闷大虾,我死活不要,她小声骂了一句,翻着白眼气哼哼的转身去给我端菜。
    我不愿意跟她一般见识,我当了整整十年兵,流过汗流过血,出生入死,就值五百份鱼香肉丝,想到这有点让人哭笑不得。不过随即一想,跟那些牺牲在战场上雪山中的战友们相比,我还能有什么不知足的资格呢?
    这时候从外边又进来一个客人,他戴了个仿美国进口的大蛤蟆镜,我看他穿着打扮在当时来说很是时髦,就多看了两眼。
    那个人也看见了我,冲我打量了半天,走过来坐在我这张桌的对面。
    我心想这人怎么回事,这么多空桌子不去,非过来跟我挤什么,是不是流氓想找我的麻烦?*你奶奶的,正搔到我的痒处,我憋着口气,还正想找人打一架,不过看他的样子又有点眼熟,他的脸大半被大蛤蟆镜遮住,我一时想不起来这人是谁。
    那人推了推鼻梁上架的大蛤蟆镜开口对我说道:“天王盖地虎。”
    我心说这词怎么这么熟啊,于是顺口答道:“宝塔镇河妖。”
    对方又问:“脸怎么红了?”
    我一竖大姆指答道:“找不着媳妇给急的。”
    “那怎么又白了?”
    “娶了只母老虎给吓的。”
    我们俩同时抱住了对方,我对他说:“小胖,你没想到中央红军又回来了吧?”
    胖子激动的快哭了:“老胡啊,咱们各方面红军终于又在陕北会师了。”
    
    前些年我们也通过不少次信件,但是远隔万里,始终没见过面。想不到一回城就在饭馆里遇到了,这可真是太巧了。
    胖子的老爸比我爹的官大多了,可惜文革的时候没架住挨整,死在了牛棚里。几年前胖子返城后找了个工作,干了一年多就因为跟领导打架,自己当起了个倒爷体户,从我们这边往北方倒腾流行歌曲的录音带。
    多少年没见了,我们俩喝得脸红脖子粗,我就把编瞎话的这事给忘了,回到家之后,酒后吐真言,把事情的经过跟我爹说了,想不到他没生气,反而很高兴。我心想这老头,越老觉悟越低,看自己儿子不用上前线了还高兴。
    
    复转办给我安排的工作是去一家食品厂当保卫科副科长,我在部队呆的时间太长了,不想再过上班下班这种有规律的生活,就没去。跟胖子一起合伙去了北方做生意。
    时间过得很快,眼瞅着就进入了八十年代,我们也都三张儿多了,生意却越做越惨淡,别说存钱娶媳妇了,吃饭都快成问题了,经常得找家里要钱解决燃眉之急,按三中全会的说法,全国都基本解决温饱问题了,但是我却觉得我们俩还生活在解放前,被剥削被压迫,吃不饱穿不暖。
    这天天气不错,万里无云,我们俩一人戴了一副太阳镜,穿着大喇叭裤,在北京街头推了个三轮车,车上架个板子,摆满了磁带,拿个破录音机拉着俩破喇叭哇啦哇啦的放着当时的台湾流行歌曲。
    有个戴眼镜的女学生凑了过来,挑了半天,问我们:“有王结实谢丽丝的吗?”
    这个以前我们上过货,两天前就卖光了,胖子嘻皮笑脸的对她说:“哎呦我说姐姐,这都什么年代了,还听他们的歌,您听邓丽君千白惠张艾佳吗?来几盘回去听听,向毛主席保证,要多好听就有多好听。”
    女学生看胖子不象好人,扭头就走了。
    胖子在后边抱怨的骂不绝口:“这傻*,装他妈什么丫挺的,还他妈想听金梭银梭,丫长得就他妈跟梭子似的。”
    我说你现在怎么说话口音都改京腔儿了?说普通话不得了吗,冒充什么首都人。现在北京的生意太难做了,过几天咱奔西安吧。
    胖子想要辩解说他祖上就是北京的,还没等说,忽然指着街道的一端叫道:“我靠,工商的来扫荡了,赶紧跑。”
    我们俩推着三轮车撒丫子就跑,七拐八拐的跑到一条街上,我看了看周围,咱怎么不知不觉的跑到潘家园古玩市场来了?
  这条街上全是买卖旧东西的,甚至连旧毛主席像章,红宝书都有人收。象什么各种瓶瓶罐罐、老钟表老怀表、三寸金莲穿的旧绣花鞋,成堆成堆的铜钱,鼻烟壶、各种古旧的家具,烟斗,字画,雕花的研台,笔墨黄纸,老烟斗,蛐蛐罐,瓷器,漆器,金银铜铁锡的各种玉石的各种首饰,只要是老东西,就基本上什么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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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loves    时间: 2006-9-15 15:48
第十五章 古玩市场
胖子有块家传的玉佩,一直带在身上,这块玉是西北野战军的一位首长送给他爹的,当年这位首长带部队进新疆,在尼雅绿洲消灭了一股土匪,这块玉就是那个匪首贴身带的。说是玉佩,其实外形不太象,造型古朴怪异,上面刻着一些乱七八糟的图案,象是地图,又象是文字,不知道实际上是干什么用的。
    这块玉胖子给我看过很多次,我家里以前古玩不少,小时候我听祖父讲过不少金石玉器的知识。不过这块玉的价值年代,我却瞧不出来。
    胖子想把这块玉卖了换点本钱做生意,被我拦住了,这是你爹给你留下的,能别卖就别卖了,咱也没到走投无路的地步,实在不行我找家里要钱呗,反正我们家老头老太太补发了好多工资。
    我们俩见路边有个空着的地方,就把三轮停了过去,在附近买了两碗卤煮火烧当午饭吃。
    卤煮火烧就是猪下水熬的汤,里面都是些大肠之类的,泡着切碎了的火烧,一块多钱一碗,既经济又实惠。
  我这碗辣子放的太多了,辣得我眼泪鼻涕全出来了,吐着舌头哈气。
    胖子吃了两口对我说:“老胡,这几年本想带你出来发财的,没想到现在全国经济都搞活了,形势不是小好,而是一片大好。不象我刚开始练摊儿的那时候,全北京也不超过三份卖流行歌曲磁带的。真是有点连累你了,你爹是退休前已经是师长了,享受副市级干部待遇,你不如回去让你们家老头走个后门,给你在机关安排个工作,就别跟我一起受罪了。”
    我拍了拍胖子的大肚子说:“兄弟,我也跟你说句掏心窝子话,我要是真想去机关随时都能去,但是我不敢去,你知道为什么吗?我害怕啊,我如果在一个地方坐住了不动,满脑子想不了别的,全是我那些死去的战友,他们都在我眼前晃来晃去的,一看见他们,我的肠子都快疼断了。咱们现在东奔西走忙忙碌碌的做点小买卖,还能把心思岔开想点别的,要不然我非神经了不可。”
    在部队那么多年,别的没学会,就学会鼓舞士气了,我安慰胖子:“咱们现在也不算苦了,这不是还有卤煮可吃吗,想当年我在昆仑山里,那他娘的才真叫苦呢。有一年春节,大伙都想家了,好多新兵偷着哭。师长一看这还行,赶紧给大伙包顿饺子,改善伙食。那饺子吃的,说出来你可能都不信,昆仑山没有任何青菜,菜比金子都贵,肉倒有得是,全是一个肉丸的饺子。海拔太高,水烧不开,饺子都是夹生的,里边的肉馅都是红的。你能想象出来那是什么味道吗?就这样我还吃了七八十个呢,差点没把我撑死,馋啊,那几年就没吃过熟的东西,馋坏了。第二天我就让人给送医院了,消化不了,肚子里跟铁皮似的。你还记得红岩里怎么说的吗?革命胜利的前夜总是最寒冷的。咱们的生意不可能总这样,录音带不好卖,咱们可以卖别的。就象毛主席他老人家说的:庐山不让上,咱就上井岗山,你解放军不跟我走,我去找红军。”
    我把录音机打开,俩个大喇叭顿时放出了音乐。
    由于录音机比较破烂,音质很差,再优美的歌曲从里边播出来也都跟敲破锣一样。
    但是我和胖子并不觉得难听,反正比我们俩唱的好听了,胖子经过我那一番深入浅出的思想教育工作,心情也开朗了起来,随着音乐的节奏掂着小腿,扯开嗓子叫卖:“瞧一瞧,看一看啊,港台原版,砍胳膊切腿大甩卖,赔本儿赚幺喝了啊……”
    过往的行人和周围做生意摆摊的全向我们投来好奇的目光,我们旁边有个摆地摊卖古董的男人,他走过来对我们打个招呼,一笑嘴中就露出一颗大金牙,大金牙掏出烟来,给我们俩发了一圈。
    我接过烟来一看:“呦,档次不低啊,美国烟,万宝路。”
    大金牙一边给我点烟一边说:“二位爷,在潘家园旧物市场卖流行歌曲,可着这四九城都没第三个人能想得出来,您二位真是头一份。”
    我吸了一大口烟,从鼻子里喷出两道白色烟雾,这美国烟就是有劲,我抬头对大金牙说:“您甭拿这话挤兑我们,我们哥儿俩是为了躲工商局的,无意中跑到这里,歇会儿就走。”
    结果双方一盘道,赶情还不是外人,大金牙家在海南岛,他爹那辈是解放军南下时住过去的。家里的底根儿都是三野的,一说你老家是哪的哪的,家里的长辈是几纵几纵的,哪个师哪个团的,关系都不算远。
    不过大金牙的爹不是什么干部,他爹是个民间倒斗的手艺人,后来让国军抓了壮丁,徐蚌会战,也就是淮海战役的时候,他所在的部队又起义参加了解放军,他本人一直就在部队里当炊事员。在朝鲜战场上把腿给冻坏了,落下个终身瘫痪,改革开放之后,从海南搬到了北京,收点古董玩器做些生意。
    会说的不如会听的,他说的好听,什么倒斗的手艺人,不就是个挖坟掘墓的贼吗,这些别人听不出来,但我从小是被我祖父带大的,这些事他没少给我讲。
  行家伸伸手,便知有没有。再往深处一论,我问大金牙:“您家老爷子当年做过摸金校尉,有没有摸出什么大粽子来?”(大粽子是一句在盗墓者中流传的暗语,就象山里的土匪之间谈话也不能直接说自己杀人放火,都有一套黑话切口,粽子是指墓里的尸体保存的比较完好,没有腐烂,摸到大粽子就是说碰上麻烦了,指僵尸、恶鬼之类不干净的东西,干粽子是指墓里的尸体烂得只剩下一堆白骨了,还有肉粽子,是说尸体身上值钱的东西多)
    大金牙一听这话,立刻对我肃然起敬,非要请我和胖子去东四吃涮羊肉,顺便详谈。于是三个人就各自收拾东西,一起奔了东四。
作者: cloves    时间: 2006-9-15 15:48
第十六章 大金牙


东四的一家火锅店里,坐满了食客,火锅中的水气弥漫,推杯换盏幺五喝六之声不绝于耳。
    我们捡个角落处的空桌坐了,大金牙连连给我倒酒,我心想这家伙是想把我灌醉了套我的瓷啊,于是赶紧拦住他:“金爷,这二锅头劲儿太猛,我量浅还是来啤的好了。”
    边吃边谈,话题就说到了倒斗的事上,大金牙咧开嘴,用指尖敲了敲自己的那颗金牙对我们说:“二位爷上眼,这颗金牙,就是我在潘家园收来的,从墓里挖出来的前明佛琅金,在粽子嘴里拔下来的。我没舍得卖,把自己牙拔下来换上了。”
  这人也真是的,吃饭时候说这个,还让不让人吃了,舍不得花钱你直接说多好,他说的那个实在是越想越让人觉得恶心,我赶紧把话题岔开,跟他谈些别的事情。
    钱压奴俾手,艺压当行人,我们随便聊了一些看风水墓穴的门道,又说些当年在昆仑山当工兵的事迹,听得大金牙啧啧称奇,对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大金牙的爹被国民党抓壮丁之前,是跟一位湖南姓蔡的倒斗高手学徒,对挖坟掘墓的勾当所知甚多,但是对于那些寻穴的本事就没学会。因为他师傅蔡先生本身也不懂风水之术,民国十二年之后,洛阳农民李鸭子才发明了洛阳铲。在此之前,洛阳铲还没流行开来,他们这一派主要用鼻子闻,为了保持鼻子的灵敏程度,都忌烟酒辛辣之物。
    用铁钎打入地下,拔出来之后拿鼻子闻,铁钎从地下泥土中带上来的各种气味,还有凭打土时的手感,地下是空的,或者有木头,砖石,这些手感肯定是不同的。
    其实和用洛阳铲打土的原理差不多,只不过一个是用鼻子闻,一个是用眼睛瞧。洛阳铲带上来的土,可以察看地下土壤的成份,如果有什么瓷片,木片,布片,金银铜铁锡汞铅,包括夯土,砖瓦等等等等,这些都是地下有墓穴的证明,可以通过这些线索来推测地下古墓的年代和布局结构。
    不过闻土这手艺传到大金牙这里就失传了,他爹双腿残疾,他从小又有先天性哮喘,就不再去做摸金校尉了。一般干这行的,都见过不少真东西,凭着这点眼力,做起了古玩的生意。
    我开玩笑的说您祖上这手艺潮了点,我听我家里的长辈说过一些倒斗的事情,真正的高手,没有用铁钎洛阳铲的,那都是笨招,有本事的人走到一处,拿眼一看,就知道地下有没有古墓,埋在什么位置,什么结构,这些一眼就能看出来。凡是风水绝佳之所,必有大墓,能埋在里边的,生前都不是一般人,这种墓里边全是宝贝。真正的大行家对洛阳铲那些东西是不屑一顾的,因为地下土壤如果不够干燥,效果就大打折扣,特别是在江南那些富庶之地,降雨量大,好多古墓都被地下水淹没,地下的土层被冲得一塌糊涂。
    大金牙听我说的天花乱坠,对我更是推崇:“胡爷,我算服了,常言怎么说的来着,朝闻道夕死可矣,听了您这一番高论,我算是没白活这么大岁数。向您这种既懂风水术,又当过工兵,了解土木工程作业的人才,真是可遇而不可求,有您这本事要不做摸金校尉可惜了。”
    我摇摇头说:“那种缺德的事,我不打算干,我刚说的那些都是听我祖父讲的,他老人家当年也做过摸金校尉,结果碰上了大粽子,差点把命搭上。”
    大金牙说这风险肯定是有的,揣上几个黑驴蹄子也就不怕了,而且正所谓盗亦有道,倒斗的名声是不好,那都是因为一些下三滥的毛贼败坏的,他们跟本就不是这行里的人,不懂得规矩,到处破坏性的乱搞,那能不招人恨吗。倒斗的历史要追述起来,恐怕不下三千多年了,当年三国时曹操手下有支部队,专门挖掘古墓里的财物以充军饷,咱们这才有了摸金校尉的别称。
  传至解放前,这行里边共分东南西北四个门派,到了八十年代,人材凋零,已经没剩下几个人,仅存的几个人也都金盆洗手不干了。现在的那些小辈,都是些个乡下的闲汉,一帮一伙成群结队的去挖坟掘墓。哪里懂得什么行内两不一取,三香三拜吹灯摸金的规矩,唉,多少好东西都毁在他们手上了。
    大金牙感叹了一阵,又对我们说道:“我长年在潘家园倒腾玩意儿,您二位将来要是有什么好东西,我可以负责给你们联络买家,你们亲自去谈,谈成了给我点提成就行。”
    胖子一直忙着吃喝,这时候吃到八成饱了,忽然想起点什么,把身上那块玉取出来让大金牙给鉴定鉴定,看值多少钱。
    大金牙看了看,又放在鼻子边上闻了几下:“胖爷,您这块可是好玉啊,至少不下千年历史了,嗯……有可能还要早,应该是唐代以前的。这上边的文字不是汉文,是什么我也瞧不出来,肯定能值不少钱,不过在没判断出具体价值之前,您最好还是留着别出手,不然可能就亏大了。您这块玉是在哪得来的?”
    胖子说起他家的历史就来了兴致:“要说来历,那可是小孩没娘,说来话长了,我这么跟你说吧,这块玉是我爹参加黄麻暴动时候的老战友送的,我爹的那位老战友是野司的一号大首长,带部队进新疆的时候,他的部队和一股土匪遭遇了,这帮土匪也是找死,解放军的一号首长身边的警卫团能是吃干饭的吗?不到五六分钟,就把那百十号土匪消灭光了,打扫战场的时候在一个土匪头子身上发现了这块玉,一号首长把它当成纪念品送给了我爹。这块玉再往前的事,我就不清楚了。”
    我们一直喝酒喝到晚上十二点多才分手,临别之时,大金牙送给我们俩一人一个弯勾似的东西,这东西有一寸多长,乌黑甑亮,坚硬无比,还刻着两个篆字,看形状象是“摸金”二字,这物件儿年代久远,象是个古物,一端被打了个孔,穿有红色丝线,可以挂在脖子上当作装饰品。大金牙说:“咱们哥们儿真是一见如故,这两个是穿山甲的爪子做的护身符,给你们二位留个念想,有空就来潘家园找我,青山不改,绿水常流,咱们后会有期。”
作者: cloves    时间: 2006-9-16 09:18
第十七章 计划


我和胖子回到了我们在崇文门附近租的一间小平房里,酒喝得太多,晕晕呼呼的一直睡到转天中午。
    醒来之后躺在床上,盯着又低又矮的天花板,我想了很多,盗墓这行当,对我来说其实不算陌生,我有把握找到一些大型的陵墓,钱对我来说不是最重要的东西,可以说我一点都不在乎有没有钱,但是生活总是充满了矛盾,现在的我又太需要钱了。
    我父母都由国家养着,我没有家庭负担,自己吃饱了全家不饿,但是我那些牺牲在战场上的兄弟们怎么办,他们的爹妈谁去奉养照料?看病吃药的费用,还有他们的弟弟妹妹上学的学费,凭着那点抚恤金还不够喝西北风的。
    在战场上,好象除了我之外,人人都有理由绝对不可以死,最后的幸存者却是我,我这条命是很多战友用自己的生命换来的,我现在应该为他们做些什么了。
    这时候胖子也醒了,揉了揉眼睛,见我正盯着房顶子发愣,就对我说:“老胡,你想什么呢?其实你不说我也知道,昨天大金牙的话让你心动了是不是?我心里也痒痒,咱哥儿俩到底怎么着啊?我就等你一句话了。”
    我拿出大金牙送的那枚护身符:“胖子你别拿那孙子当什么好人,他也是做生意的,无利不早起。这掘子爪是三国时曹操手下摸金校尉所佩带的,这么贵重的东西他能随便送给咱们?他是看上咱俩的本事了,想从中得点好处。”
    胖子急了:“我操,早看丫不象好鸟了,一会儿我去潘家园,给丫那颗大金牙掰下来扔茅坑里。”
    话虽如此说,但是我们俩一合计,觉得还是应该互相利用,暂时别跟他闹翻了,我性格上的缺点是太冲动,做事不太考虑后果,觉得盗墓这条路可行,毛主席说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有他的两面性,好事可以变坏事,坏事也可以变好事,这就是辩证法。
    那些帝王将相的墓中有无数财宝,但是能说这些好东西就属于墓主人吗?还不都是从老百姓身上搜刮剥削来的,取之于民,理应用之于民,怎么能让它们永远陪着那些枯骨沉睡在地下。要做就做大的,那些民间的墓葬也没意思,多数没什么值钱的东西,而且取老百姓的东西损阴德。
    我曾听我祖父讲过摸金校尉的规矩,和盗墓贼大有不同,盗墓贼都是胡乱挖,胡乱拿,事做得绝,管你什么忠臣良将,什么当官的还是老百姓的,有谁是谁,没半点规矩可言,就算有也都是农民们自己琢磨出来的,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
    摸金校尉们干活,凡是掘开大墓,在墓室地宫里都要点上一只蜡烛,放在东南角方位。然后开棺摸金,死者最值钱的东西,往往都在身上带着,一些王侯以上的墓主,都是口中含珠,身覆金玉,胸前还有护心玉,手中抓有玉如意,甚至连肛门里都塞着宝石。这时候动手,不能损坏死者的遗骸,轻手轻脚的从头顶摸至脚底,最后必给死者留下一两样宝物,在此之间,如果东南角的蜡烛熄灭了,就必须把拿到手的财物原样放回,恭恭敬敬的磕三个头,按原路退回去。
    因为传说有些墓里是有鬼的,至于这些鬼为什么不入轮回,千百年中一直留在墓穴内,那就不好说了,很可能是他们舍不得生前的荣华富贵,死后还天天盯着自己的财宝,碰上这样舍命不舍财的主儿,也就别硬抢他的东西了。
  最后我和胖子决定,干他娘的,做定摸金校尉了,什么受不受良心谴责,咱们就当良心让狗吃了,不对,吃了一半,嗯……也不对。不妨换个角度看,现在是八十年代,不是都提倡奉献吗?现在也该轮到那些剥削劳动人民的王公贵族们奉献奉献了。不过这些死鬼觉悟很低,别指望他们自己爬出来奉献,这种事,我们就带劳了,打他们这些封建统治阶级的秋风,收拾金瓯一片,分田分地真忙。
    战略方向确定了,具体的战术目标,以及怎么实施还得再仔细商量。
    在盗墓之风最盛行的河南,湖南,陕西这三个地方,大墓不太容易找了,而且人多的地方做事不方便,还要以种庄稼盖房子等行为做掩护,要干最好就去深山老林,人迹罕至的地方。
    要是说起在深山老林中,我所见过的大墓,排在头一位的肯定是牛心山的那座,我上山下乡的时候还太年轻,什么都不懂,以我现在的阅历判断,那座墓应该是北宋之前的,盛唐时期,多是时兴以山为陵,这种风气一直延续到宋代初期,南宋以后,国力渐弱,再也没有哪个皇家的陵墓敢做那么浩大的工程了。
    胖子问我你不是说牛心山里闹鬼吗?能不能找个不闹鬼的搞一下,咱们对付狗熊野人倒也没什么,遇上鬼却不知该如何下手。
    我说第一这世界上没有鬼,我上次跟你说的可能是我产生的幻觉,第二咱们这是初次行动,不一定非要动手开山,你还记得燕子他们屯子里好多人家都有古董吗,咱们去收上几个回来卖了,就省得费劲拔力的折腾了。
    当天,我们二人分头准备,胖子去把剩下的录音带都处理掉,我则去旧货市场买一些必备的工具,手电,手套,口罩,蜡烛,绳索,水壶,最让我喜出望外的是买到了两把德制工兵铲,我把工兵铲拿在手里,感觉就象是见了老朋友一样。
    这种工兵铲是德国二战时期装备山地突击师的,被苏联缴获了很多,中苏友好时期,有一部分流入了中国境内。德制工兵铲很轻便,可以折叠了挂在腰上,而且钢口极佳,别说挖土挖岩,就算到了危险的时候,抡起来还可以当兵器用,一下就能削掉敌人半个脑袋。
    唯一遗憾的是没买到防毒面具,当年全国搞三防的时候,民间也配发了不少六零式防毒面具,在旧物市场偶尔能看到卖的,今天不凑巧没买到,只能以后再说了。此外还缺一些东西,那些都可以等到了岗岗营子再准备。
    总共花了一千五百多,主要是那两把铲子太贵了,六百一把,价儿咬死了,划不下来。最后我身上只剩下六块钱了,这可糟了,没钱买火车票了!
    多亏胖子那把录音带甩了个精光,又把我们租的房子退了,三轮卖了,这就差不多够来回的路费了。连夜去买了火车票,我当年离开那里的时候还不满十八岁,十几年没回去了,一想到又能见到多年不见的乡亲们,我们俩都有点激动。
作者: cloves    时间: 2006-9-16 09:19
第十八章黑风口野人沟 1


 列车是转天下午两点发车,我们激动的一夜没睡,我问胖子咱们总共还剩下多少钱,胖子数了数说还剩下一百五,这点钱也就够回来的路费和伙食费。
    我一想这不行啊,咱们十几年没回去了,空着两手去见乡亲们,太不合适了,得想办法弄点钱给乡亲们买点礼物才是。
    胖子说干脆把我这块玉卖了换个千八百的。
    我说你还是留着吧,你他娘的别总惦记着你爹留给你的那点东西,卖出去可就拿不回来了,别到时候把肠子悔青了。
    最后我找出了一点值钱的东西,我们身上有块鹰歌牌机械表,是我当上连长时我爹给我买的,属于限量供应的限量版,有钱都不一定能买得到,在当时市面上能值二百多块钱。我去潘家园把表卖给了大金牙,这孙子什么都收,一听说我们要去内蒙动手,还赞助了我们一百块钱,并约定我们找到的东西,由他来联络买主。
    用这三百多块钱,我买了不少吃的东西,都是蜜饯、奶糖、罐头、巧克力、茶叶之类的,这些在山里是吃不到的。八三年,三百块钱够普通的家庭过两三个月的奢侈生活,是一笔很可观的钱,买的食品装在大编织带里整整两大袋子。
    我们还要背一些进山用的装备,只好又雇了两个在车站蹬三轮车的板儿爷,才把行李都抬上火车,刚上车就被列车员以行李超重为由罚了二十块钱。
    两天两夜的路程在充满期待的心情中显得有些漫长,到了站之后还要坐一天的拖拉机,然后再进山走一天一夜的山路。
    我们俩进山之后走了不到一天就再也走不动了,携带的东西太沉了,每人都要负重一百多斤,我咬咬牙还能坚持,胖子是真不行了,坐在大树底下喘着粗气,连话都说不出来。
    多亏碰上了从屯子里出来办事的会计,我们插队是他还是个半大的孩子,成天跟我们屁股后头玩,一口一声的管我们叫“哥”。
    会计一看我们这么多行李,赶紧又跑回村里,叫了几个人牵着毛驴来接我们,这些人上了年纪的我们都认识,还有两个十二三岁的丫头,是我离开以后才出生的,她们都管我叫“叔”,我听着就别提多变扭了。
    我问会计:“怎么屯子里没见年轻的男人们?”
    会计回答说:“屯子里的劳力们都跟考古队干活去了,那不是七八年唐山大地震吗,虽然跟俺们这噶离得十万八千里,但是跟俺们这嘎属于一条地震带,这一地震把喇嘛沟牛心山整个给震裂了,里面有座整的跟宫殿似的大墓,俺们屯子里好些胆大的都进去搬东西,那家伙,好东西老鼻子去了,结果不知咋整的,惊动了县政府,考古队跟着就来了。说这是大辽萧太后的陵寝,还把大伙家里的好东西全给整走了,一件都没留下。然后考古队的跟牛心山那噶耷也不整啥伍的,好象是说那山下面还有好多好东西可挖。把屯子里的劳力们都雇去干活了,一个劳力管吃管喝一天还给三块钱。这不都整好几年了,也没整利索,不少人还搁那干活呢。”
    我跟胖子一听这话差点没吐血,真是敢上我们哥儿俩烧香,连佛爷都掉腚。
    不过也没办法,总不能去跟考古队文物局分那些公家人抢地盘吧。既然来了,玩几天再说,回头想办法再找别的地方,反正大型古墓又不是只有牛心山那一座。
    快进屯子的时候,得到消息的乡亲们都在门口等着,大伙都拥了过来,问长问短的,燕子领着自己的女儿哭着对我们说:“哎呀,老胡胖子,你们可想死俺们了,怎么一走这么多年一点音信都没有呢。”燕子她爹把我们俩紧紧抱住:“你们俩个小兔崽子,一走就没影儿了,这回不住个两三年,谁都不许走。”
    我跟胖子全哭了,胖子在这住了六七年,我只住了一年,但是山里人朴实,你在这住过,他们就永远拿你当亲人一样对待。这里还是以前那样,一点都没变,没有电,没有公路,这里有不少人一辈子没见过电灯,我心里越想越难过,琢磨着等有了钱,一定得给乡亲们修条公路,可是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有钱呢。
    这时村里的老支书被人搀扶着也走了过来,还没到跟前就大声说:“主席的娃们又回来了?主席他老人家现在还好吗?文化大革命整的咋样了?”
    我听着都纳闷儿,主席他老人家现在好不好?我上哪知道去。我赶到前边扶着老支书的胳膊说:“他老人家好着呢,天天都躺在纪念馆里,大伙谁想他了,买张票就能进去看看他老人家。噢,对了,文化大革命早结束了,现在小平同志正领着咱大伙整改革开放这一块呢。”
    老支书好象没听见我说什么,扯着脖子大声问:“啥?小明同志是整啥的?”
    燕子在旁边告诉我:“你别听他说了,也不知道咋整的,他七三年就聋了,啥也听不清楚了,还老犯糊涂。”
    我这才明白,原来是这么回事,我在老支书耳边大声说:“支书啊,我给您带了好多好吃的,一会儿给您送过去,您慢慢吃啊。”
    众人边说边走,就进了屯子,老支书还在后边大喊:“孩子们,你们回去向他老人家汇报俺们坚决拥护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该咋整就咋整。”
    
    晚上,燕子家的炕桌上摆满了炒山鸡片,熏鹿腿,中间一个大沙锅里煮着酸菜粉汆白肉,燕子的丈夫以前跟我们也是很熟的,他去牛心山干活没回来,暂时见不到。
    燕子的爹跟我们一起喝酒说话,我就说到牛心山那座古墓的事情,顺便问他这大山里还有没有古代贵族的墓葬。
    自古以来,山里人一直认为盗墓就是一项创收的副业,不存在什么道德问题,北方是这样,南方湘西一带就拿抢劫杀人当副业,山民白天为农,晚上为匪,躲在林子里,专杀过往的外地客商,从不留活口。这是千百年的生存环境所迫,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穷山恶水就吃古墓,吃过路的活人。只要附近有古墓,就会有人去挖。偏远的地区,山高皇帝远,王法管不到这里,虽然这道理在法律上没人能说得通,但事实是这些在深山老林里都很正常。这附近的古墓大多年代太久,沧海桑田,早就没有了明显的标记,要不然早都被山民们挖光了。
    燕子她爹说很久以前还没解放的时候,这屯子里也出过几个年轻的业余“盗墓贼”,当时还不知道牛心山有墓,他们去了一个传说中的地方挖坟掘金,结果不知碰上了什么,全部都有去无回,燕子的二叔就是其中之一。那个传说中的地方,燕子她爹知道大概的方位,但是一直没敢去过。
    说起往事,就让老人陷入了回忆之中,点上了亚布力老烟袋,叭哒叭哒抽了几口,沉思了很长时间才开口说道:“你们想找古墓,这附近除了牛心山就没有了,故老相传,从这向北经团山子进山,五天路程,在中蒙边境的黑风口有一条野人沟,传说那片全是大金王公贵族的坟墓,不过那地方人迹罕至,还有野人出没,你们有胆子去吗?”
作者: cloves    时间: 2006-9-16 09:19
黑风口野人沟 2


 野人沟的名字当初我也听说过,不过并没听说那里有古墓,上一拨的盗墓贼究竟是被什么东西所害,别说我不知道,燕子她爹不知道,整个屯子里也没人清楚。
    深山来林里,危险的东西太多了,各种野生猛兽,甚至天气变化自然环境都可能要了人的性命,要是碰上大烟泡,给捂到里面,就算是大罗神仙也逃不出来。
    我们去意坚决,燕子她爹也阻拦不住,屯子里没有人真正去过黑风口野人沟,只知道大概的方位。因为那里快到边境了,也没有人烟,屯子里的人就算进山打猎或者采山货都到不了那么远。再加上燕子她爹上了年纪,患上了老寒腿,已经不能进山了,燕子当时正怀着她的第二个孩子也不能出远门。屯子里的青壮年都在喇嘛沟干活,短时间内不会回来。
    燕子她爹说:“我不亲自带你们去始终是不放心,其实野人沟的危险并不是来自野人,关键是地形复杂,一到冬天就刮白毛风,进去容易迷路。不过现在是初秋,这一节就不用担心了,你们要去,一定要多带好狗,还要找个好向导,咱们屯子这几年养了几条獒犬,这次都给你们带上。”
    獒并不是单指藏獒,在东北管体型庞大的猛犬就叫做獒犬,和藏獒还不完全一样。
    在北方草原森林中生活的猎手牧民,由于受到狼群和黑熊这些野兽的威胁,凭普通的猎狗很难应付,便用从西藏学来了养獒的法子养獒犬。俗话说九狗一獒,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九条狗里面就能出一条獒。必须是一条血统优良的母狗,一窝同时产下九条小狗,把这九条小狗打一生下来就关到地窨子里,不给吃喝,让它们自相残杀,最后活下来的唯一一只就是獒。獒生性凶猛无比,三只獒犬足可以把一头壮年的人熊活活撕成碎片。
    屯子里一共有三只獒,再加上五条最好的猎犬,全交给了我们,燕子她爹又给我们推荐了一个向导“英子”。
    英子才刚十九岁,是少见的鄂伦春族,在这个屯子里,年轻一辈的猎人中,没有人比英子更出色,她是大山里出了名的神枪手,别看她岁数小,从小就跟她爹在林子里打猎,老林子里的事情没有她不清楚的,村里这三条獒犬,有两条是她亲手养的。
    出发前,我又让燕子帮忙准备了一些东西,鸟笼子,糯米,黑驴蹄子,撬棍,一大桶醋,烧酒。
  等都收拾停当,燕子她爹千叮咛万嘱咐,实在找不到就别勉强了,快去快回,一直把我们送进团山子他才回去。
    
    对于找古墓我是比较有信心的,只要能到了野人沟,没有古墓也就罢了,倘若真有,我肯定能找到。关于盗墓的事,我从书上学了一部分知识,还有大部分都是以前听祖父讲的,我祖父胡国华在旧军阀部队里当过军官,他手下有些士兵,曾经是东陵大盗孙殿英的部下,参与过挖掘多次大型盗墓行动,经验丰富,我祖父的所知所闻,多是听他们所言.
    历来盗墓就分为民、官两种,官盗都是明火执仗的干,专挑帝陵下手,秦末的楚霸王项羽应该是官盗的祖宗了,至于三国时期的掘子军摸金校尉等只不过是把官盗系统化,形成流水线作业了。民间也有业余和专业之分,业余的有什么挖什么,专业一些的就专门找一些贵族王候坟墓,小一点的就瞧不上眼。
    而盗墓的关键在于能找到古墓,这就是一门极深的学问,中国数千年朝代更替,兴废变化,帝王陵墓的建造和选位都不太一样.在秦汉时期,上行下效,多是覆斗式的墓葬,覆斗就是说封土堆的形状,象是把量米的斗翻过来盖在上面,四边见楞见线,最顶端是个小小的正方形平台,有些象是埃及的金塔,只不过中国的多了一个边,却与在南美发现的“失落的文明”玛雅文明中的金字塔惊人的相似。这中间的联系,就没人能推测出来了。
    唐代开山为陵,工程庞大,气势雄浑,这也和当时大唐盛世的国力有关,唐代的王陵到处都透着那么一股舍我其谁天下第一帝国的风彩。
    从南宋到明末清初这一段时期,兵祸接连不断,中国古代史上最大的几次自然灾害也都出现在这一时期,中国的国力虚弱,王公贵族的陵墓规模就不如以前那么奢华了。
    再后来到了清代,康乾时期,国家的经济与生产力有得到了极大的恢复,陵墓的建筑风格为之一变,更注重地面的建筑,与祭奠的宗庙园林相结合,吸取了前朝的防盗经验,清代地宫墓室的结构都异常坚固,最是难以下手.
    说到底,不管哪朝哪代,中国数千年来的墓葬形式,都来源于伏曦六十四卦繁衍出来的五行风水布局,万变不离其宗,都讲求占尽天下形势,归根结底就是追求八个字:造化之内,天人一体.
    这种墓葬文化是中华文明的精髓所在,蒙古、回纥,土蕃,金齿, 乌孙, 鲜卑, 畲民, 女真,党项等少数民族,都受到了很大的影响,陵寝的格局纷纷效仿中原的形式,但是多半都只得其皮毛而已.可以说,只要懂得观看天下山川大河的脉向,隐藏得再深的古墓也能轻而易举的找到.
    
    再往前走就是茫茫无尽的原始森林,英子带着八条大狗在前边开路,胖子牵了匹矮马驮着帐篷等等物资装备,我拎着猎枪走在后边,一行人就进入了中蒙边境的崇山峻岭之中。
    胖子一边走一边问前边的英子:“大妹子,野人沟的野人到底是怎么回事啊?野人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你见过没有?”
    英子回头说道:“俺也知不道啥是野人,听俺爹说这些年好多人都见过,但是没人捉过活的,死的也没见到过尸首,见过的也说不清楚是个啥样。”
    我在后边笑道:“胖子,你可真他娘的没文化,顾名思义,野人就是野生的人,以后好好学习啊。知道什么是野生的人吗?就是在野地里生的,可能是树上结的,也可能是地里长的,反正就不是人工的。”
    野人是很神秘的,神农架野人的传说由来已久,我在部队里就曾经听说过,据说有个解放军战士曾经在神农架开枪打死过一个野人,野人的尸体掉下了万丈悬崖,到最后也没弄清那野人到底是人,还是只长毛的大猴子。几乎所有见过野人的目击者都一口咬定:“野人身高体壮,遍体生满了细长的黑色毛发。
    听英子给我们讲,黑风口的那条野人沟,以前不叫野人沟,叫做“死人沟”,再往前更古老的时候,也不叫死人沟,是叫做“捧月沟”。历来是大金国贵族的墓地,后来蒙古大军在黑风口大破金兵主力,尸积如山,蒙古人把死者都扔进了沟里,整条山谷都快被填满了,所以当地人就称这里是“死人沟”,再后来有人在这条山谷附近看见了野人,传来传去,死人沟的名字就被野人沟代替了。
作者: bankids    时间: 2006-9-16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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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loves    时间: 2006-9-16 17:26
额 ...我看到211 章了  

《鱼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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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ankids    时间: 2006-9-16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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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loves    时间: 2006-9-17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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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哪个网站看的 ........
作者: cloves    时间: 2006-9-18 11:34
黑风口野人沟 3


野人没什么可怕的,野人再厉害能比得上獒犬吗?我脑子里突然出现一个念头,野人不知道在市场上能卖什么价?但是随即一想,这么做不太人道,还是别打活物的主意了,还是把心思放在挖古墓上是真格的。
  由于带着马匹,不能爬坡度太陡的山,遇到大山就要绕行,这一路行来格外缓慢,好在秋天的原始森林,景色绚丽,漫山遍野的红黄树叶,层林尽染,使人观之不倦,偶尔见到林子深出跑出一只两只的山鸡、野兔、狍子、树懽、獐子,英子就纵狗去追,到了晚上宿营,采些山里的草蘑香料,燃起营火烧烤,我和胖子都大饱口福,这些天就没吃过重样的野味。
  在这大山里行路,如果没有带猎狗,就只能睡在树上,我们带了三只巨獒再加上五只大猎狗,这种力量,在森林中几乎没有对手,除非是碰上三只以上的人熊,英子说獒是人熊的克星,林子里的人熊听见獒的叫声,马上就会远远的躲开,所以晚上睡觉我们都睡在帐篷了,忠实的猎犬们在帐篷周围放哨,没什么可担心的,这些狗比人可靠多了。
  英子的脾气比燕子年轻的时候可冲多了,气死独头蒜,不让小辣椒,走什么路线,吃什么东西,这些都得听她的,谁让她是向导呢,那些狗也都听她的,我虽然当惯了连长,在她这也只能忍下来当普通一兵了。
  不过英子确实有两下子,打猎、寻路、找泉水、分辨山里蘑菇有没有毒,在深山里怎么去找木耳、蘑菇、榛子、都柿,党参,五味子等等,简直就没有她不懂的,而且在山里有些动物,我都叫不上名来,平生从未见过,英子却都能说出来,这是什么什么动物,在什么什么环境里生活,以什么什么为食,用什么陷阱可以活捉,我跟胖子听得大眼瞪小眼,只能说两个字:服了。
  她们鄂伦春人,都是天生的猎手,鄂伦春这三个字是官方对这个民族的称呼,也并不太准确,有时候他们也自称“鄂而春”或者“俄乐春”。意思是指在林海山岭中游荡的猎鹿之人。他们长年在小兴安岭的林海之中游荡,过着游牧渔猎的生活,中国刚解放的时候,鄂伦春人全部人口还剩下不到一千人,政府让他们从生存环境恶劣的深山老林里出来,过上了定居的生活,但是族人对祖先过的那种游猎生活,有一种近乎神化般的崇拜和向往,他们信奉萨满,崇拜大自然,虽然过上了定居的生活,还是要经常性的进山打猎。
  沿途无话,咱们书说简短,众人晓行夜宿,在原始森林中行了六七日,终于到达了中蒙边境的黑风口,黑风口的森林密度之大难以形容,深处几乎没有可以立足的地方,全是红松,落叶松,桦树,白杨等耐寒树种,地上的枯枝败叶一层盖一层,走一步陷一下。人还好办,就是马的自重很大,经常陷住了动不了,我们只好使出吃奶的力气连拉带拽,就这么走一段推一段的蹭着前进。
  也不知最下面的有多少年月了,腐烂的枝叶和陷在里面而死的野兽,发出一阵阵腐臭的味道。这种恶臭又混合着红松和野花的香味,闻起来怪怪的,不太好闻,但是闻多了之后让人感觉还有点上瘾。
  到了黑风口,剩下的事就是我的了,我们找到了一条山谷,这里应该就是传说中的野人沟,这里的外貌没什么奇特之处,没有喇嘛沟那么猛恶,但是这是只直观的感觉,英子说看起来谷里肯定有大烟泡,务必要看清楚了再下去,陷到大烟泡里可就出不来了,要想下到野人沟里,每人必须准备一根大木头棍子探路,下边的落叶太深,比沼泽地还厉害,幸好现在不是雨季,否则别想下去。
  野人沟属于大兴安岭山脉的余脉,两边的山势平缓,整个山谷的走向为南北走向,东西两侧都是山丘,最中间的地方终年受到日照的时间很短,显得阴气沉沉,谷中积满了枯烂的树叶荒草,除了些低矮稀疏的灌木,没有生长什么树木,出了山谷树木更稀,原始森林到此为止,再向前两百多里就是辽阔的外蒙大草原。
  其时已近黄昏,血红的夕阳挂在天边,我们登上了山坡,放眼眺望,只见红日欲坠,天际全是大片大片的红云,整个天空都象被浓重的油彩所染,森林覆盖的绵延群山,远处没有尽头的大草原都在视野中变得朦胧起来,真是苍山如海,残阳似血。
  胖子见此美景心怀大畅:“老胡,这景太美了,咱这趟没白来。”
  我最记挂的就是野人沟里的古墓,对照《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仔细观看谷中地形,又取出罗盘辨识八卦方位,心中暗道:“总算是他娘的找对地方了,这谷里必有贵族的古墓。”
  野人沟,原名“捧月沟”,这里地势稳重雄浑,有气吞万象之感,一端是草原,另一端和大兴安岭相连,外蒙大草原就如同一片汪洋大海,而捧月沟就似是汇流入海的一条大江。
  虽然这里的风水气派还不足以埋葬帝王,但是埋个王爷万户大将军之类的大官,那是绰绰有余了,等到月上中天之时,月光就会为我们指出古墓的方位。
作者: cloves    时间: 2006-9-18 11:44
黑风口野人沟 4


天色渐晚,太阳逐渐沉入了西方的地平线,大森林即将被阴影吞没,这里之所以曾经被称为“捧月沟”,是因为月亮升至山谷正上空的时候,仰面躺在山谷的最深处抬头去看天空,视觉的余光会产生一种错觉,两侧最高的山丘象是两条巨大的臂膀,伸向天空的明月。这处穴中的死者取的是日月精璞瑞气,在我那本祖传风水书中“天”字一章有详细解释,有些字面上的内容虽然看不明白,但是结合实地观察也不难推测个八九不离十。
    如果野人沟里没有那么厚的枯叶烂草覆盖着,直接就可以找到最中间的位置,可是现在只有等到晚上月亮升起来,才可以根据天上的月亮方位进行参照,下到谷底的最深处寻找古墓。主要还是我们人力有限,干活的时候不能有偏差,否则那工程量可就太大了。
    现在距离中夜为时尚早,我们把帐篷扎在山坡的一棵大树下面,将矮马栓在树上,给它喂了草料,点了篝火烧水吃饭,今天晚上的野味是猎狗们捕来的一只小鹿,这鹿的样子有些怪,身上有梅花癍,体形不大,长得很不匀称,后腿粗得异乎寻常,大耳朵没有角,应该是只雌的。
    英子见猎狗们拖来这只怪鹿,急忙赶上前去,把鹿身翻过来检视死鹿的腹部,怪鹿的肚子上血迹殷然,英子又把鹿嘴掰开,象是要寻找什么东西,最后终于是没有找到,气得她狠狠的在鹿身上踢了两脚,又对那些大猎狗们骂道:“这些熊玩意儿,整天就知道吃,啥也指不上你们这,你们几个今天谁也不许吃饭”
    胖子在一旁瞧得奇怪,便问英子:“大妹子,你找什么呢?”
    英子一边抽出尖刀给鹿剥皮,一边回答胖子的问题:“胖哥,你没见过这种动物吧,这是麝,母麝的肚脐里有麝香,哎呀妈呀老值钱了,不过这东西贼极了,一瞅见有人要抓它,先一口咬掉自己的肚脐,嚼个稀烂,妈拉个巴子这几条狗太熊,它们的动作再快点就能得到一块麝香了。”
    胖子听了之后,靠着一棵大树坐下,低着头弯着腰,向自己的肚子上一下一下的使劲。
  我一拍他的脑袋:“你他娘的想什么呢,你以为你是鹿啊,自己能拿嘴够得着自己肚脐儿,再说你肚脐儿里全是泥,不值钱。”
    胖子急了:“胡掰你,我后背有些痒,在树上蹭两下,你才是想咬自己的肚脐儿!”
    我们俩斗了几句嘴,就分头收拾东西,我去捡干柴,胖子去帮英子烤肉,我们只烤了麝的一条后腿就足够吃了,麝的内脏都喂了那五条大猎犬,英子是刀子嘴豆付心,刚才还说不给这几条狗吃晚饭,现在又怕它们不够吃。
    另外三条巨獒都高傲的蹲在远处,根本不拿正眼去看那些抢吃动物肚肠的普通猎犬,英子把麝的两条前腿分给两只獒犬,还有一只后腿给了体形最大的一只叫虎子的巨獒。
    
    三个人围着篝火吃烤肉,英子给了我们每人一把小刀和一个盐岩制成的小碗,鹿腿就架在火上翻转着烧烤,用小刀一片一片的片下来,在碗中一擦就有了咸味,这顿饭吃得很快,我光想着沟里的古墓,也没吃出来麝的肉味与普通的鹿肉有什么区别。
    吃完之后,月亮已经升了起来,借着月光可以看到天上的云流速很快,这说明晚上要起大风了,眼见时候差不多了,就把猎狗都留下看守营地,我们三人各自持着木棍猎枪下到了野人沟里。
    我们每向前走一步,都要先用木棍狠插前面的地面,看看有没有大烟泡。野人沟下面的情况比我们预先设想的要好很多,虽然有些地方的落叶都没了大腿,但是没有形成大烟泡(枯叶被雨水浸泡腐烂而形成的沼泽),看来要想挖古墓,还得先把盖在墓穴上的落叶清理掉。
    我抬头看看天上的月亮,又取出罗盘对比,环视山谷的两侧,最后终于把位置确定了下来,这条山谷里可能有很多古墓,但是最主要的一个,也是最有身份的贵族,他的墓就在我们脚下站立的地方。
    插了一根木棒留在这里做记号,今天先回去好好睡一觉,养足了气力明天一早就来动手挖掘,这深山老林的,方圆几百里也没有其他人,没必要偷偷摸摸的晚上干活。
    我一边往回走一边给胖子讲盗墓的事,既然干了这行,就应该多了解这些事情,不能光凭力气傻挖,从我们进山起,我就在不停的给他讲。
    在中国自古以来,被记载的最早的盗墓事件大约发生在三千年前,那是周朝,三皇五帝,夏候商周的那个周朝,周朝这一时期也分为东周西周两朝,就是封神演义里凤鸣歧山,姜太公等人扶佐的那个王朝,有八百多年的基业,在那个时代里,共记载了两次重大的盗墓事件,一次是周幽王的墓被盗,还有一次是商汤墓被盗,幽王墓里发现了两具全身赤裸栩栩如生的青年男女尸体,把盗墓贼吓得扭头就跑,而汤王墓里掘出一块大乌龟的壳子,上面刻满了甲骨文。
    胖子说:“老胡你别跟我扯这用不着的,你就说墓里有没有鬼?有鬼咱们怎么对付?还有上次你说的那个什么鬼吹灯,我听着怎么那么邪呼呢?”
    英子说:“啥鬼吹灯啊?是俺们东北说的烟泡鬼吹灯吗?”
    我说:“不是东北的那个,是摸金校尉们的一种迷信行为,其实也不一定没用,墓室里的空气质量不好,如果蜡烛点不着,人进去肯定会中毒而死,这些从科学的角度也可以解释。再说古墓里怎么可能有鬼?那都是迷信传说,就算有咱们也不用担心,我都准备好了黑驴蹄子,糯米之类僻邪的东西了,总之一句话,盗墓就别信邪,要是怕鬼就别盗墓。”
    胖子恍然大悟:“噢,闹了半天,你让燕子准备这些东西是为了避邪啊,我还以为你牛逼哄哄的不怕鬼呢,对了,那醋和鸟笼子是干什么用的?”
    我刚要回答,忽听山坡上传来一阵阵猎犬的狂吠,三人都是心中一沉,心想该不会是有什么野人野兽来袭击我们的营地了?不过那里有三只巨獒,就算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应该敢来惹麻烦,究竟是什么东西引得猎狗们乱叫?急忙紧走两步赶回山坡之上。
  回到帐篷旁边,一幅血淋淋的场景出现在面前,栓在树上的矮马不知被什么猛兽撕咬,整个肚子都破开了,肚肠流了一地,矮马还没断气,倒在地上不断抽搐,眼见是不活了。
    猎狗们围在矮马周围冲着矮马狂叫,好象见到了什么可怕的事物,叫声中充满了不安的燥动。
    按常理说,马和狗是好朋友,矮马的肚肠绝不是狗咬的,那会是什么野兽做的?三头巨獒五只猎犬环绕在左右,竟然没有抓到行凶的野兽?
    环视四周,哪里有什么野兽的踪影,唯有空山寂寂,夜风吹得林中树叶沙沙乱响,我们握着猎枪的手心里全已经是冷汗。
作者: cloves    时间: 2006-9-18 11:53
黑风口野人沟 5


马嘴里吐着血沫,鼻孔里还冒着白气,肚肠虽然流了一地,却一时半会儿咽不了气,英子对准马头开了一枪,结束了它临死前的痛苦。
    我忽然发现马的肠子在动,不是出于生理反应的那种抽动,而象是被什么东西拉向地下,拉扯矮马内脏的东西就躲在马尸的下面。
    我赶紧把英子往后拉了一步,刚才的情形胖子英子也都见到了,三个人互相看了一眼,脑中均想:“会不会是野人干的?”
    身处野人沟,首先想到的当然是野人,可是野人有这么大的力量可以撕开马腹吗?也许它是用了武器,不过会制作武器的那就不是野人了?看来是野人所为的设想不能成立。
    还没等我们想明白,地上的内脏都被扯到了马尸底下去了,下面的情况被马的躯体遮挡完全看不到。
    得先把马的尸体移开,我掂了掂自己手中的猎枪,这种枪比起我十几年前在喇嘛沟打人熊用的抬牙子可先进多了,不过这种运动气步枪口径太小,难以对大型猛兽形成致命的杀伤。不过在这种场合,有胜于无,毕竟比烧火棍强多了。
    有枪有狗,大伙心里多少有了些底,于是三人合力推开马匹的尸体,地上的草丛中,赫然呈现出一个深不见底的地洞。
    洞有一个小水桶那么粗的直径,成年人想钻进去不太可能,矮马的肚肠就是被什么东西拖进了洞里,我们刚到的时候,这个洞被草盖住了,谁也没有发现,见这附近草长,就把马拴在了这里。在我们下山谷里寻找古墓的时候,洞里的家伙突然袭击,撕开了马的肚子,猎狗们虽然凶悍绝伦,但是洞口被马尸遮住,急得乱叫,却无可奈何。
    我用手电向洞里照了照,黑洞洞的,不知有多深,看看洞壁上的痕迹,做了三年多工兵的经验这时候派上用场了,几乎可以肯定,这个洞不是人工的,是某种动物用爪子挖的,而且爪子很锋利,是个挖洞的好手,要不然怎么能一下撕破矮马的腹部,但是究竟是什么动物,可真就想不出来了,就连对森林了如指掌的英子也连连摇头,对这样的动物见所未见,闻所未闻。
    我估计这附近还会有其它的洞口,看来这野人沟看似平静,风景优美,实则暗藏凶险,难怪几十年前来这盗墓的那一队人有来无回,不知他们是不是也碰上了这种地下凶残的怪兽。
    此地不宜久留,决定不等天明,连夜行动,三个人分成两队,我和胖子带五条猎狗,到山谷下面去挖墓,英子带着三只巨獒,在附近寻找袭击我们的怪兽,那家伙再厉害也不会比三只巨獒更凶猛,与其消极防御,不如主动出击,如果哪一方有情况发生,就鸣枪通知,另一方尽快赶去支援。
    
    单说胖子引着五条大猎犬,我背着工具等应用之物,两人作一前一后,按照先前探好的道路下到了谷底。
  我取出两把工兵铲,自己拿了一把,另一把扔给胖子:“小胖,活干得麻利点,这里不宜深葬,落叶层下的古墓不会太深,咱们越早挖到古董越好,然后就赶紧离开这鬼地方回家,卖了钱给乡亲们修条公路。”
    胖子往自己手上吐了两口唾沫:“看胖爷我的。”
    德制工兵铲上下翻飞,每一下就戳起一大块枯枝落叶形成的淤泥。
    野人沟的山谷里虽然没什么树,但是一刮风就会把周围山上的树叶吹进来,积年累月,着实深厚,我们轮番上阵,足挖了六七米深,终于见到了泥土,我用手抓起一把,土很细,颗粒分明,没有块状的土疙瘩,用舌尖尝了一下,有点发甜,没错,这就是封土堆,下面四五米就是墓室。
    快挖到墓室的时候就要小心了,有些墓里是有防盗机关的,北宋辽金时期的古墓不象唐代以前,唐代以前都是落石、暗孥等机关,北宋时期防盗技术相对成熟起来,尤其是一些贵族墓葬,不可做能象帝王墓那么大的工程,动员的人力也有限,当然这只是相对而言,里面的东西可是一点都不含糊的,否则也配不上这块风水宝地。
    象这里的北宋晚期金人古墓,应该会用当时比较流行的防盗技术天宝龙火琉璃顶,这种结构的工艺非常先进,墓室中空,顶棚先铺设一层极薄的琉璃瓦,瓦上有一袋袋的西域火龙油,再上边又是一层琉璃瓦,然后才是封土堆,只要受到外力的进入,这顶子一碰就破,西域火龙油见空气就着,把墓室中的尸骨和陪葬品烧个精光,让盗墓贼什么都得不到。
    当然这是一种迫不得已的办法,墓主拼个同归于尽,也不让自己的尸骨被盗墓贼破坏,这种机关只在北宋末年的金辽时期流行过一阵,后来出现了更先进的机关,天宝龙火琉璃顶也就随之被取代了。
    这种小小机关瞒不到我,这个机关最大的弱点就是,从侧面挖,顶上的龙火琉璃瓦就不会破。所以挖到封土对我们就开始转向深侧面挖掘,两个人干得热火朝天,也不知道什么是累了,有在侧面挖了足有六七米深的一个大坑。
    不经意间天已经大亮了,英子回来说附近什么也没找到,她先去林子里打猎准备午饭了,等吃的弄好了派条狗来叫我们。
    英子走后我们俩接着干活,最后在侧面挖到一层硬土,坚如磐石,工兵铲敲到上边只有一个白印出现。
    胖子大骂:“我操,这怎么还有水泥?早知道咱们提前带点炸药来了,这他妈的怎么挖啊。”
    我说:“炸药那是粗人用的,这是夯土层,顶上有机关保护,墓室的四周也不会被建造者忽略,这种土是用当时的宫廷秘方调配的,里面混合了一些糯米汁,还有童子尿什么乱七八糟的,比他娘的现代的混凝土都结实。这秘方是北宋皇帝的,后来金国把北宋灭了,这才流传到金人贵族手中。”
    我把那一大桶醋搬了过来,让胖子用大勺子,一勺一勺的淋到夯土层上,等这一桶醋浇完了,这块墓墙也就被腐蚀的差不多了,你别看醋的腐蚀性并不太强,但是对这种用秘方调配的夯土有奇效,这就叫一物克一物,到时候再挖就跟挖豆腐差不多了。
    依法而行,果不其然,眼见墓室就要被挖开了,二人正得意间,忽听林中传来一声枪响,惊得树上的鸟群都飞了起来。
    胖子急道:“我大妹子开的枪!”
    我拎起工兵铲和猎枪:“咱们快去看看。”
    二人顾不上身体的劳累,甩开双腿,一步一陷的在落叶层上疾行。
作者: cloves    时间: 2006-9-18 11:55
黑风口野人沟 6


我们闻声向林子深处赶去,五条大狗也紧紧跟在后边,向林中跑了一段,忽然见到英子带了三头巨獒朝我们奔了过来。
    见她没事,我才把提着的心放下:“大妹子,是你开枪吗?发现什么了吗?”
    英子脸色刷白,跑得气喘吁吁:“哎呀妈呀……可吓死我了,我在前边那旮瘩发现几个窝棚,进去一看吧,老吓人了,全是死人,黑呼呼的都烂了,我开头没瞅清楚,还以为是野人呢,就放了一枪,最后到底是啥人的尸体我也没看清楚。”
    我这才明白,别看英子虎了吧几的,原来也有弱点,她最怕死尸,还以为她在森林里天不怕地不怕呢。
    不过在这中蒙边境的深山老林里发现死尸,还有窝棚,这本身就够不可思议了,既然盖了窝棚就说明他们是住在这里,那些死者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会住在这没有人烟的大山深处?
    还是过去看看吧,说不定还能找到点线索,我心中隐隐约约觉得他们和以前在这里失踪的那批盗墓者有关系。
    英子引领我们到了她发现的那几个窝棚处,这些窝捧做工非常粗糙,用泥和稻草混合搭建,也用了少量的木料,都建在树木最密集的地方,搭建在大树上面,颜色也很隐蔽,如果不在近处很难发现。
    我们爬进了其中一个窝棚,见里面有不少兽皮,在角落处果然有三具尸体,尸体由于过度的腐烂而呈现黑色,肌肉几乎烂没了,皮肤干瘪,眼眶和鼻孔里时不时的有蛆虫蚂蚁爬进爬出。我心想这该不会就是传说中野人沟的那些野人吧。
    胖子凑到跟前看了两眼,对我说:“老胡,我说怎么野人沟里见不到野人呢,原来都已经老死了。”
    我点头说道:“奇怪的是这些野人的工具很先进,你看他们还穿着衣服,哪有穿衣服的野人呢?我怎么觉得这衣服这么眼熟呢?”
    死尸身上都穿着尼子大衣,穿的年头多了,估计得有几十年之久,都已破烂肮脏得不成样子,但是从款式上看,总让人觉得好象在哪见过。
    我发现最里边的那具尸体衣服领子上似乎有一个金属的东西,我把它摘了下来,抹去上面的污渍,象是个军服上的领花,但是绝不是中国军队的。
    这时胖子也找到一样东西,从角落里摸到一把战刀,那刀已经很多年没拔出来过了,他使了好大力气,最后“噌”的一声把刀抽了出来,这刀的钢口极好,隔了这么多年,仍然光可鉴人,看来主人生前对这把刀非常爱惜,肯定时不时的擦拭。
    我一看这刀就明白了,他娘的原来传说中的野人就是这几个日本鬼子啊。
    胖子却想不通,日本战败投降之后不是都回国了吗?这些小鬼子怎么没走?
    我说这也不奇怪,你对历史上的事知道的太少,暴露了你不学无术的本质,胖子说你别废话,赶紧说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以我的推测,当年日本无条件投降前夕,苏联的机械化大军南下进攻驻扎在中国东北的关东军,把号称日军最精锐的百万关东军打得土崩瓦解,有些鬼子被打散了,流落到森林深处,不敢出去,又与外界失去了联络,不知道日本已经战败投降的事情,所以就一直躲藏在森林里,直到老死在了这里。
    有的人在这见到了几个疑神疑鬼躲躲藏藏的日本鬼子,他们的衣服早就脏得不成样子,在森林里住着也不刮胡子,那不就把他们当成野人了吗。
    其实我也是凭空推断,真正的原因怎么回事,除非这几个鬼子活过来自己交代,否则永远也不会有人知道真相了,经过我这么一说,胖子英子俩人就能理解了。
    英子说:“小日本子指定是迷路了,别看这是森林边缘,但是往北全是大草原,还有大泥掉子(一种全是泥的沼泽),北边根本走不出去,往南就是原始森林,没有狗带着,最有经验的老猎人都别想走出去,真是活该。”
    我翻了翻这些死尸的物品,想看看有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翻着半截我突然想到,四十年代末来这盗墓的那些人会不会是碰上日本鬼子,被杀害了?应该是有这种可能的,他们也想不到在这么荒凉的地方也能碰到日本鬼子。
     正想着,忽然从一个军用随行包里发现了一个笔记本,写的都是日文,纸张发黄,上面的字迹尚可辨认,不过三个人中没人懂日语,好在里面有不少汉字,只好和书汉读,只看日文中的汉字,不过日文汉字和中文意思相去甚远,有些意思甚至相反,(举个例子,比如日文汉字中“留守”这个词,和汉字字面的意思就背道而驰,是“外出”的意思)即使是这样,把这些词连起来,还是差不多能看明白一半,再加上一些我们主观的推测,其大概的意思就是说:
    东宁的关东军主力被苏军机械化部队击溃,并木少佐带剩余的一个小队的士兵(关东军甲种师团中,一个小队的编制规模为120—200名士兵),逃往黑风口的一座秘密地下要塞,准备和在要塞中的其余关东军汇合,同苏联人进行最后的决战,以玉碎报效天皇。结果快抵达的时候踩破了大烟泡,唯一一个知道要塞位置的士兵和带路的向导掉进去淹死了,剩下的人始终没找到秘密要塞的入口,想往回走又迷了路,也没有通讯器材,只好在深山里住了下来,这一住就是三十几年,一个一个的相继死去……后边就没了,估计写字的人写到这里的时候就死了。
    我把笔记本扔在一边,现在没空看这些破烂了,山谷里的墓墙已经腐蚀的差不多了,赶紧回去,拿东西走人,不要再管这些日本鬼子了,反正都已经快腐烂没了。胖子说这刀可归我了,当年我家里有好几把佐官刀,文革时都给抄走了,我还想收藏一把呢。我劝他说这是管制刀具,你带不上火车,等回了北京去旧物市场看看有没有,给你买把新的。
    我们三人赶回野人沟的古墓,活干的已经差不多了,用工兵铲切了几下,墓墙上就被破出一个大洞,我用手电照了一下,里面空间还不小,这个洞距离墓室的地面还有一米多的落差,胖子大喜,挽起袖子就想进去,我将他一把拉住:“你不要命了。去,抓几只麻雀去,先把麻雀装鸟笼子里,放进墓里测测空气质量再说。”
作者: polar    时间: 2006-9-18 12:03
我也看到211鸟..
作者: cloves    时间: 2006-9-18 13:47
hehe
作者: 阿庆哥    时间: 2006-9-25 15:42
继续 啊
作者: cloves    时间: 2006-9-26 08:10
额。。。 我以为没人看了 。。。 [s:5]  [s:5]  [s:5]
作者: 绯村月    时间: 2006-10-5 13:19
这是我近期看的,个人觉得最好的书了~

天天扒在云霄阁和啃书上等更新……

PS一句……

阿~~~~~~~~~~~~~~~~~~~~~~~~~~~~~~~~~~~~~~~~~~~~~~~~~~~~~~~~~~~~~~~~~~~~~~~~~

熬了这么多年才终于把天魔神谭熬到最后一集……怎么从第6张之后就没音了阿~~~~~~~~~~~~~~~~~~~~~~~~~~~~~~~~~~~~~~~~~~~~~~~~~~~~~~~~~~~~~~~~~~~~~~~~~~~~~~~~~~~~~~~~~~~~~~~~~~~~~~~~~~~~~~~~~~~~~~~~~~~~~~~~~~~~~~
作者: polar    时间: 2006-10-5 15:36
天魔神谭出完了.. [s:8]  [s:8]
还以为太监了..
作者: 绯村月    时间: 2006-10-5 17:43
是啊……

我当时大受刺激……

8过,我一直忍着忍着忍着,只为了能一口气看全最后一本,手枪那个天杀的,居然发了前6章就不知所踪……天杀的~~~~~~~~~~~~~~~~~~~~~~~~~~~~~~~~~~~~~~~~
作者: polar    时间: 2006-10-5 18:00
哈哈..现在在看..8过前面的都基本上忘记了.. [s:8]
作者: 绯村月    时间: 2006-10-5 23:42
我记得在他出第三部第十集的时候,因为有半年没有更新也没有看了,所以我不知不觉地,又重新看了一遍……

能够如此的爽快地看的小说,天魔神谭首当其冲阿……

追了那么多年了……

唉……
作者: cloves    时间: 2006-10-17 0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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