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总署网站发布的2016年第14号公告将于6月1日起实施,其中明确指出,中国旅客进境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若不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海关将暂不予放行并对物品进行暂存。对此,海关人士表示,此次出台的内容并没有太多新规定,应该说“并没有‘更严格’只是‘更明确’。”
作为与此前多部委发布的针对跨境电商的税收新政配套实行的海关总署2016年第14号公告将于明天开始实行。这份名为《关于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提出,对于旅客携运进境的行李物品不能当场缴纳进境物品税款的,以及进出境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未按规定办理货物报关手续或其他海关手续的,海关暂不予放行但可以暂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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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入境新政没有“更严格”
海关人士表示:“其实这项公告早在今年3月14日就已发布,但由于生效日期为今年6月1日,所以并没有受到外界的过多关注。”相对而言,后来出台的关于跨境电商的新政带来的冲击波显然更大,这些新规整体上都是为了规范海外购的行为,宗旨是做到“公平”。
据海关人士介绍,其实此次出台的内容并没有太多新规定,而是根据有关规定,对海关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的有关事项又进行了一次公告,应该说“并没有‘更严格’只是‘更明确’。”
根据公告,旅客携运进出境的行李物品时,如果不能当场按规定缴纳进境物品税款的、进出境的物品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范围但旅客不能当场提交的、进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未按规定办理货物报关手续或其他海关手续的等情况,海关都将暂不予以放行行李物品但可以暂存。
对于暂不予放行的行李物品办理暂存的,海关应当向旅客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凭单》,旅客核实无误后签字确认。对于贵重物品或疑似文物等物品,海关可以采用拍照、施封等办法进行确认。
不过,对于暂不予放行的行李物品属于易燃易爆、有毒的,或者属于鲜活、易腐、易失效等不宜长期存放的物品,海关可以要求旅客当场办理退运手续,或者移交相关专业机构处理,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旅客承担。另外,海关暂不予放行的物品自暂存之日起三个月内,旅客应当办结海关手续。逾期不办的,由海关依法对物品进行处理。
虽然已于4月8日实施的跨境电商新政最终由于其中一些内容“过于严厉”,于本月早些时候暂缓实行,但其中涉及税收的内容并没有暂缓。从目前看,这份配套的针对出入境旅客的规定也将从明天开始如期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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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出境居民免税额度是多少?
针对普通旅客携带的入境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就应按规定办理货物报关手续或其他海关手续的规定,有打算出境游的旅客非常关注,那么普通出境居民究竟还有没有免税额度?如果有又有没有收紧呢?
记者从海关方面了解到,目前中国对居民旅客进境物品5000元人民币免税限额并没有改变,而且今年以来中国还对在国内免税店购物的居民给予了更高的免税额度,这就意味着对于普通出境的居民享有的免税购物额度不仅没有降低反而还有所提高,最高免税购物额达到了8000元人民币。
据了解,自今年2月18日起中国在一些口岸大规模增设了进境免税店,包括广州白云、杭州萧山、成都双流等机场口岸,深圳福田、皇岗、沙头角、文锦渡口岸等水陆口岸。这些新设的口岸进境免税店,主要是方便游客回国时在境内购买国外产品。
为此,中国还专门扩大了部分免税品种,除了以往免税店常见的烟酒、化妆品等,中国游客热衷在海外购买的手表、眼镜、箱包、首饰、婴儿配方奶粉等也将出现在口岸进境免税店里,以满足出境游客的消费需求。
根据规定,旅客在这些口岸进境免税店购买的商品可以享受到免除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而作为配套政策,中国还同时为入境旅客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在维持之前居民旅客进境物品5000元人民币免税限额不变基础上,还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物可增加3000元的免税购物额。
据悉,这项规定是从今年2月份起实行的。“这样算下来,连同境外免税购物额总计可达8000元人民币,这对于个人旅客外出旅游的正常购物需求是完全能够满足的。”一位海关人士表示。
网传“宁愿扔掉也不交税”是炒作
其实在此前4月8日针对跨境电商的新税制刚开始实施后,网上也出现了大量针对普通旅客个人入境物品超标被扣的网帖,甚至称一些入境者宁可扔掉带回来的化妆品也不交税,并且配发了机场化妆品零乱散落一地的照片。
对此有海关人士告诉记者,从他们掌握的情况,针对电商新税制实施后这类旅客个人出现的现象并没有明显增多。他介绍,其实以往在机场也偶尔会出现这种情况,往往是一些旅客在海外盲目购物时买了一些本来不是很需要的商品,入境时发现又要交税,就索性放弃了,但因此放弃的物品中极少有像网传的高档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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